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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不仅仅是火焰
来源: | 作者:朱 明  时间: 2019-12-03
  (一)
  我不得不说,1992年的冬天,是一个悲壮的开始。
  我们中很多人的命运在这一年被突然改写,就像是在不同的时空里,一件事情忽然出现了不同的两种结局。
  这些难以忘却的经历,让我真正地体会到了人生的多变与无情。可胖子却说:“其实,这和你的经历没有关系,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必须得遵守生活中的某些规则,不遵守的结果就是你将会受到惩罚,而是是最严厉的”。
  那一刻,胖子的表情是严肃的,我能看得出来,一向嘻嘻哈哈的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于是,这小子的身影在我的眼前突然就变得高大起来。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这小子还有点小内秀。
  瘦猴却窃笑道“胖子,你真酷啊,还是内裤呢!”。
  “你……”
  我被这两个活宝逗得哈哈大笑。
  说实话,那一年的冬天,真的很冷,简直可以用寒冷异常来形容了。
  至少,那个时候,我们还不知道温室效应为何物,更不知道什么pm2.5。
  由于没有什么事情可做,除了野外作业,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躲在寝室里喝酒、打牌。
  可以说,我们这个刚刚成立不到半年的物探队预备队正处在实习的蜜月期,各种管理也都还没有走上正轨。
  虽然没有接到正式去沙漠作业的勘探任务,但暗地里已经有人悄悄地散布消息了。
  最迟到明年开春的时候,我们就得出发。那个时候,包括我、胖子和瘦猴谁都没有见过沙漠,我们只是在一些文学作品中感受到过些许沙漠的壮观与瑰丽。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我吟咏着着这脍炙人口、且熟悉无比的诗句,心里不禁暗想:“沙漠真的有这么美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就在前几天,我还在电视上看到了那个曾只停留在我梦里的沙漠。说实话,如果有选择,孙子才愿意去那种鬼地方呢。
  那天,我正无所事事地在队部的电视房里看电视。正在播的是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
  画面上,一群工人正在那里修筑所谓的“沙漠公路”,解说员把那里描写成“死亡之海”。画面中的沙子铺天盖地,呼啸的风把麦克风吹得山响,解说员还没说完半句话嘴里就灌满了沙子。
  不仅如此,夏季的沙漠,地表温度至少在50℃以上,每跨出一步,就有种掉进火坑的感觉。一个个建设者,穿着统一的红色信号服,分不出年龄,辨不出性别。
  可以想像,他们既要头顶骄阳似火,周身盔甲如铁,还要弯腰弓背地蜷曲在滚烫滚烫的沙漠上,不停地劳动,每个人的嘴唇无一例外都是干裂的。那是一种看一眼就觉得触目惊心、犹如闪电雷击的感觉。
  就像河床,干裂的河床。这是最恰当的形容了。
  画面上,已经是灰头土脸的记者正在采访一名女工,她的美丽超出了我的想像。她说她来这里已经快一年了,期间,没有回过一次家。她去年才有的小孩,还不到一岁……当说到她的小孩时,她低下了头,默然了一会儿,哭了,后面的话一句也没说出来……看到这里,我的眼睛里也潮湿起来。我想:或许只有到过沙漠、体验到沙漠残酷的人才知道那里的生活究竟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也就了解了所谓人性的伟大。
  正是因为有了这件事,沙漠在我的眼里一瞬间就由仙女变成了魔鬼。
  说什么好呢,那一段时间,我、胖子和瘦猴的内心倍受煎熬,胖子请病假、开小差,死磨硬泡的用尽各种手段都没能打动队长坚强而冷酷的心,看来,这一次我们都是在劫难逃了。
  6月份里的一天,天空万里无云,只有几丝风还在眼前游荡,空气里蕴含着一种不安的情绪,每个人都知道,我们的好日子到头了。
  终于要开拔了。
  上午10点钟左右,我们的队伍在物探车队的广场上排成了一个大大的方阵,80多人安静地站着,没有一丝声响,旁边是排成一条长龙的车队。总经理马大海神情肃穆,亲自为我们送行。
  没有过多的话语,我们的心里都很难受,毕竟这是我们第一次出远门,还是在自然环境如此恶劣的地方。
  出发了。
  我、胖子、瘦猴坐在其中的一辆车上,望着身后这些重型汽车一辆接着一辆地驶出营地,心里头不知是个什么滋味。
  车子开得风驰电掣,沿途的风景美丽而迷人。
  一连三天,我们都在片刻不停地奔跑着、驰骋着。但好景不长,灰色渐浓,紧接着是黄色,我们知道,沙漠,近了。
  胖子坐在驾驶室按着车喇叭,一溜烟儿似的在沙漠里横冲直撞。接着,所有的车辆都不约而同地按响了喇叭,我想,这也算是对正常人生活的一种告别吧。
  进入沙漠的头两天,由于我们是平生第一次进入沙漠,觉得既新鲜又好玩,一会儿学着开火车,一会儿又你一句我一句地开玩笑。可几天过去后,,再也没有人有心思说笑了。
  沙漠太大了。公路老是没有个尽头,我们已经在路上整整颠簸了6个日夜。队长说,什么时候看到绿洲什么时候就到了。可这鬼地方有绿洲吗?我们都有些怀疑,但又不得不满怀期待。
  一路上,大家伙儿的话越来越少,甚至是有些带痴,就是觉得累,不管白天黑夜的睡觉,司机轮换着开车,公路两侧除了黄沙就是黄沙,连个参照物也没有,油门儿踩到100多迈也不觉得快,遥远的地平线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棵沙漠胡杨那样,陷入了沉睡中,偶尔睡醒了一抬头就会看见沙子,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的目光在眼前的沙子里绕来绕去,那仿佛成了我惟一的功课。
  在路上,一种沧桑、苦难而又荒诞不经的念头始终在我的脑海里萦绕。
  上初中的时候,我曾读过台湾作家三毛笔下的撒哈拉沙漠,那时候还曾天真地想,那是个怎样的人间天堂。
  接着,我又忽然想到了楼兰,一个曾经让我感到非常神秘的地方。1900年3月28日那个荒漠中难耐的日子,疲惫的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几乎已经错过了沉睡的楼兰,他的探险队死了两个人,累跑了四匹骆驼。他打发当地向导奥尔得克去找回丢失的唯一一把铁锹,结果这名向导还带回了几块木雕。由此发现的楼兰古城令全世界震惊,而对它的研究与破译,直到一个世纪后的今天仍然远远没有穷尽。大概这是我对沙漠永远保持着神秘幻想的唯一源头吧。
  汽车仍旧飞驰在广阔的西部大地上。累了,我们就在车厢里天昏地暗地睡觉。我们所不知道的是,我们已经穿过了许多绿洲、戈壁和金黄的胡杨林。这就像人生,有些风景错过了就不可能再重新回来。
  
  (二)
  这一天,从前面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车队和探路车失去了联系,反馈的信息竟然是,我们迷路了!
  路边的一位藏族老汉告诉我们,现在的季节,是沙漠中最危险的时候,这一段路,有沙漠也有戈壁滩,沙暴随时随地都会来临,再往深处走,就是茫茫的沙海,能不能找到你们的驻地就要靠你们的造化了。
  远处,昏黄的天空一眼望不到边,越往里走沙子磊叠起来的高度就越高,简直就是一座座连绵的沙山,横在我们面前的究竟是怎样的一片沙漠啊!
  我知道,沙漠的流动性极强,大风吹动沙丘,地貌一天一个样,没有任何特征。唯一让我们感到安慰的是,车上有指南针,我们的大方向没有错。
  又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一天。
  车队为了避开中午的烈日,做出了趁早赶路的决定。
  清晨3点多,太阳跳跃着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播撒下了第一缕阳光,映红了天边的云彩,给大漠中那些此起彼伏的沙丘,笼罩上了一层霞光,干枯的胡杨和波纹状的黄沙,都被映成了金红色,在天地间构成了一副壮丽的画卷。
  我们这些土老帽,见了这种景色,都不禁精神为之一振,胖子失声赞叹道:“沙漠太美了,上帝啊,你们看那胡杨,简直就是金色的图腾。”说罢还诗性大发:“大海啊,全是水;沙漠啊,全是沙。”
  “正所谓:日落时看大漠荒沙,有多少老树昏鸦……”
  瘦猴说:“胖子,现在是早晨不是黄昏,你是不是搞错了。”
  就在大家都被这样的美景所陶醉的时候,我盯着太阳四周的一层不起眼的光晕暗自出神,脸上隐约出现了一丝不安,因为我以前在书上看过,这是风暴就要来临时的征兆。
  瘦猴见了在一旁问我:“怎么了?是不是要变天了?”
  我点点头,隔了半晌才开口说道:“是啊,要起风了。”
  胖子笑道:“这大晴天的,我就不信会起风。”
  我不愿意跟胖子这混小子多争执,只顾着准备防沙的设备去了。
  果不其然,半个小时后,中途休息的时候,队长向各个车辆发出通知,好消息是已经和前方取得了联系,坏消息是,十分钟后立即启程,不得停车,有沙暴。
  这已经是我们出发后的第八天,进入沙漠的第五天了。
  前边的驻地,我们本来是预计明天抵达的,但是队长说这次的风暴会很大,汽车也挡不住,如果在晚上之前不赶到前线驻地,我们就都有可能会被活埋在沙漠里。
  我听队长这么说,知道这事不是闹着玩的,这里离驻地还有多半天的路程,路上万一出点什么事耽误了,那可就麻烦了,我跳上汽车招呼大伙快走,却见胖子还躺在沙丘上,我这个气啊,跑过去就是一脚。
  我大骂一声:“这他娘的死胖子,还不快走,等着被活埋啊。”这么紧急的情况,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胖子大概也感到了天空中传来的危险信号,马上爬起来,甩开膀子狂奔到车上。
  奔驰的车队在大漠中疾行着,扬起的黄沙卷起一条条黄色的巨龙,大伙都把风镜戴在眼睛上,用头巾遮着了鼻子和嘴。司机们拖着疲惫的身体,集中精神,双手紧紧握着方向盘。
  不一会,刚刚还是晴朗的天空,好像一瞬间就暗了下来。
  风来的太快了,被风卷到空中的细沙越来越多,四周笼罩在铺天盖地的沙尘中,能见度也越来越低。
  风越刮越凶,狂沙肆虐,到处是一片暗黄色。
  这时的风沙虽然凶猛,但我知道,这只是沙漠大风暴的前奏,真正猛烈的暴风,随时都可能到来,一刻也不能拖延。我们这是在和死亡赛跑啊。
  车速被我们开到了极限,发动机发出了刺耳的轰鸣声。前方的车子只能看到一个朦胧的剪影。我们都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生怕跟丢了前面的车。在迷迷糊糊中,我们每个人的神经都处于一个极度紧绷的状态。
  3个半小时以后,由于我们跑的及时,总算是把沙暴给甩在了身后。当车终于驶进了沙漠深处的驻地,我们才大大地松了口气,而汗水早就把我们的衣服给湿透了。
  到驻地的第一件事就是睡觉,太他妈的困了。
  这天晚上,胖子和瘦猴鼾声如雷,而我,则更像是一位异乡客,默默品味着难得的乡愁。
  “小时侯,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长大后,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我在这头,新娘在那头……”
  
  (三)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快得让我们来不及抓住什么。
  这里是沙漠与戈壁的分界线。如果你站在远处向这里看,就会发现,这里就像一条淡青色的线条,它与沙漠遥遥相望,就像什么把沙漠拴在了里面。
  是啊,当北进的黄沙一点一点向前推进时,这些绿色的植被便与风沙进行着惨烈的战斗。特别是胡杨林,就像是一个个忠勇的战士,它们抵抗着沙漠的蚕食,这战斗进行了千百年,从来没有停止过。
  一片片茂盛葱翠的胡杨林倒下了,留下残缺的肢干半掩在黄沙中,依旧阻挡着沙漠的前进,它们孤零零站在原野上,如墓碑般保持着英雄的姿势,它们留下了胡杨树由生而死三千年,死而不倒三千年,倒而不腐三千年的壮烈史诗。
  我们的营地虽说是营地,其实就是用推土机开出的一大块空地。破旧的营房车连在一起就成了一座小小的城池。
  沙漠里的营地不比总部,更与城市里的生活相差万里,吃的粮食、蔬菜,喝的水,机器用的零部件,还有勘探用的成吨的炸药,都要靠车从几百公里外的基地去运,人生活在这里基本上就是与世隔绝。
  毋庸置疑,那个时候,物探队最走俏的职业就是司机,因为只有司机才能够很风骚地隔三岔五到外面去。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也很无奈,但再无奈也要比在这个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强。
  一晃三个多月就过去了,该熟悉的也都熟悉差不多了。我们也即将迎来了沙漠里的第一个新年。
  物探队里的节目永远都是枯燥乏味的,偶尔的一点乐趣也能带出一丝丝的悲壮。
  年前的一天,物探队上级的公司领导来到我们这里来搞民意测验,恰逢指导员回家探亲,五大三粗的队长就接待了他们。他首先找到了我,这是因为经过这些时日的接触和熟悉,他发现这群人中还就数我有点文化,让我带上笔到会议室里发表点大家的心声。那时,我是很白,文质彬彬的,确实像个知识分子。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几个穿着比我们这群“民工”讲究,神态、表情都很严肃的陌生人身体笔直地端坐在脱了漆的长条桌子前。
  桌面上,放着一厚摞民意测验表,气氛有些紧张,就好像是要举行什么签字仪式似的。
  不知为什么,在这种场合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想到了二次大战的受降仪式。想到这,我就想笑。
  说实话,他们的表情太严肃了,到基层来就应该和基层打成一片,干嘛非要搞成跟阶级斗争似的,我们不是地主,也不是资产阶级,而是有血有肉、有感情、有觉悟的人民群众。
  一会儿的功夫,弟兄们就都来了,像鬼子一样。他们可都是不管天不顾地的主,说着笑着唱着闹着,带着我们物探队所特有的入“会”仪式,把个会议室的严肃气氛破坏殆尽,感染的连空气都活泼起来。
  会议开始了,队长喊了好几次肃静,才把嘈杂的声音压下来。
  在队长略带歉意的眼神中,带头的陌生人开始讲话,说明了来意,兄弟们在下面一边抽烟一边窃窃私语。随后,就开始发测验表,一人一份。
  我一看测验表的内容就乐了:你当前最苦恼的是什么?你当前最需要的是什么?你当前最不喜欢的是什么……
  弟兄们也都笑了,说,这还用问吗?
  其中的一个边写边高声念,颇有些阴阳怪气的味道:最苦恼的是没有大姑娘,最需要的是有个老婆,最不喜欢的是没有爱情……得,都跟女人有关系。几个陌生人相互看了看,都有些尴尬,领头的张了张嘴,硬是没说出话来。
  弟兄们一边戏谑着一边写着,写完后,都认认真真地交给了陌生人。陌生人看了看语言不一致,但内容却近似的测验表,摇了摇头,有点失望地笑了笑。
  我看后也笑了笑,觉得有点意思。
  队长看看大伙,又看看陌生人,觉得面子上有点过意不去,冲我们瞪了瞪眼珠子,回过头来微笑地敬上几只香烟打圆场地说道:“各位领导,弟兄们都老大不小了,在这大漠沙海里,多少天见不到一个女人,闷了,就整几口酒,气不顺了,就到沙漠上放炮打眼,寂寞啊。”
  说着,指着一个刚从外面回来的弟兄说:“看看,这身灰头土脸、泥不拉叽的衣服能叫人喜欢?别说扎红头绳的,就是老母猪也不会放到眼里去”。说完长叹一声:“哎,没娘疼的娃,可怜哪”。
  弟兄们一阵大笑,笑声相当复杂,陌生人也沉默了。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大家伙儿就像张飞一样,大眼瞪着小眼,最后,实在没什么说的了,会议在尴尬与熙熙攘攘的笑声中就结束了。
  临走的时候,陌生人中的一个不无感慨地说:“你还别说,还真不容易。”
  确实不容易,没人说这很容易。这个时候的我们,最缺少的就是人文关怀。在这里,不要说待遇,连起码的人权都得不到保证。
  陌生的上级领导匆匆离开了营地。队长站在那里,就像毛主席注视着红色延安一样,目视着小汽车驶去的方向。背后传来弟兄们的笑骂声。
  汽车跑远了,队长这才回过头来。他清了清嗓门喊道:“弟兄们,干的好!我们是很艰苦,但我们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累,三不怕死的精神,努力完成上级交给我们的任务!”。
  说着话锋一转:“明天还有320炮的任务,大家抓紧时间准备一下,咱们得动点真格的,完成任务的,晚上加餐。”
  队长说完这句话时,隐约间,我们的眼前都恍惚看到炊事班门前有几个非职业屠夫正在操刀解剖,那模样就像是在做什么重大实验。管他专业不专业,有肉吃才是真格的,我们收拾了一下跑神的思路,兴高采烈地出发了。
  
  (四)
  吃完晚饭已经是10点多钟了。天,黑乎乎的,零零星星飘着雪花,这样的天气在沙漠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或许下一秒钟,就会下雨,反正,什么都可能会发生。在多变的气候中,兄弟们心情复杂地睡着了。
  早上五点钟,弟兄们就起床上路了。
  路,很长,很长,一眼看不到边……劳累而单调的一天就这样又开始了。
  晚上回来,我们吃上了饺子,这是新年的第一顿饺子,但饺子都冻裂了,煮出来跟混沌一样。我们挤在一起吃,捧着冒出热气的饺子吃的又甜又香。
  那一晚,弟兄们出奇地安静,连最能闹的瘦猴和光头都不闹了,我们的眼睛都瞪着列车房,门楣上那幅“新春愉快”的横批不知在想些什么。也许是年后的假期,也许是家里的亲人和朋友,也许是哪个衣着暴露的耀眼的女明星——所谓的梦中情人。
  过年的这段时间真难熬啊,队上的女同志早早地就回家了,只剩下一帮大老爷们仍然坚守着最后的一份寂寞。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大年初一的傍晚,还真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晚上,大伙们正蜷缩在会议室里看电视。屏幕上女播音员用她那甜美、软绵的声音,介绍着明天晚上中央电视台即将播出的电视节目。
  突然,一个弟兄丢盔卸甲、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说一群藏民在外头抢物资,队长一听就急了,喊上几个弟兄就冲了出去。
  刚一出去,我就看见几个人影中在夜色中晃动。按我的想法,藏民们落后,生活不富裕,吆喝几声骂上几句赶走算了。谁知,几个藏民连抢带霍霍,粮食撒了一地不说,把水缸都弄破了,这可是我们的命啊,队长心疼得直跺脚,大吼道:“给我追,一个也不让跑了。”弟兄们也急了,抄家伙的抄家伙,拿木棒的拿木棒,片刻工夫,三四个五大三粗、思想觉悟低下、偷了东西又想溜的藏民汉子就都被撩倒了,但还是漏网了几个。
  没去过藏区的人不知道藏民的凶悍,就是这几个藏民差点酿成了大祸。
  第二天晚上,我们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包围了。因为不知道外面到底来了多少藏民,又怕兄弟们人身受到威胁,队长反复思量,冷静地发布了第二号队长令,“向指挥部发报,就说我们被藏民们包围了,断水断粮,马上救援。”
  说完把手一挥:“弟兄们,带上铁锹,带上家伙,重要物品都装上值班车,咱们冲出去。”
  弟兄们用撬杠、钢丝鞭开路,见沟填沟,见坎平坎。一群无牵无挂、“赤条条”的“无产阶级”单身汉组成的“敢死队”,冲破了藏民们的层层封锁线。
  值班车是冲出去了,可营地却遭了殃,毡房布一块块被撕了下来,窗户玻璃都被砸碎了,板房也都被推翻了,弟兄们的衣服、被子扔了一地……
  这是公元一九九三年的春节,挣扎在思想和生活低谷的物探队工人和刚刚走出困境的贫下中农藏民们合演了一幕悲喜剧。
  作为悲喜剧的参与者,我忽然想到了古罗马竞技场血腥的角斗士,我为包括我在内的角斗士们感到悲哀。用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话说,这毕竟是人民内部矛盾啊,为什么不能和平地解决呢。
  第二天,物探队的领导来了,几辆吉普车停在了营地前,送来了我们急需的生活物资。
  队长站在大伙的面前,平静的说:“弟兄们,藏民们大多数还是好的,这样的事情也是少数,虽然我们遭受到了一定的损失,但我们还要坚持下去,完成勘探任务。还是那一句话,物探队里没有孬种!”
  队长说这番话的时候,我的眼睛正看向远方,远方是一片茫茫的沙海,沙海再远处还是沙海……
  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刚发生没多久,一个大大的狗屎运却被我摊上了。由于这两次的突出表现,再加上队长见我挺机灵就让我转行当司机,跟着一位老师傅学开车。
  啊,我终于有机会见识外面的世界了。我心里说,这队长还行,没有任人唯亲,挺秉公执法的。于是,我和胖子就又跑到了一起。
  那个时候,几个老司机都说我腼腆,不像传说中的大侠。我知道这是胖子和瘦猴在散布我以前的故事。我这个人是有这个毛病,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要是在小姑娘面前就放不开自己了,真的,在姑娘面前,我天生害羞,完全失去了打架时的那种霸气。                  
  我的这个便宜师傅姓焦,在物探队里工作了二十多年,我实在不敢想象他是怎么过来的。他是河南人,家就住在少林寺山脚下,从小练过些武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还是个下乡知青。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就给我讲下乡时候的荤笑话。说,一对青年夫妇喜气洋洋的往自己新房里贴满了毛主席的大小画像和语录,后来有认识人就问他们:“你们天天晚上在主席老人家眼皮低下干那事儿, 行吗 ? 他们说:“没事儿, 晚上灯一拉, 他老人家不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吗?”不久二人就都被捉起来打倒了,革委会的说:“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能在迷雾中辩清航向, 没有什么是看不见的!”
  最有意思的笑话还有一个,说,几个早起积肥的知青各挑着一担大粪匆匆地走着。忽然,走在头里那人不慎滑倒。担着的东西泼洒一地。几个同伴赶紧放下担子,上前去正要扶他起来。跌倒者奋力挣开同伴的搀扶,手指着正满地流淌的那物,慷慨激昂、铿锵有力地说道:“同志们,不要管我, 抢救公社的大粪要紧!”
  是不是挺搞笑?反正这些笑话我们是百听不厌。
  
  (五)
  沙漠里最缺少的是什么?有人说是水,对,是水,在沙漠里,水比金子还珍贵。
  然而,对物探队来说,真正缺少的是水一样的女人,物探队里不说是清一色男人的世界,也差不多了。以前,我总不明白,为什么文学作品中都少不了女人,特别是在关于沙漠的文学作品中,现在我明白了,没有了女人,这世界就缺少了重要的一环,特别是在沙漠,除了关于女人的花边新闻和绯闻,还真没有什么可吸引眼球的。
  正验证了那句话,“过了玉门关,母猪赛貂婵”,何况我们这里过了玉门关也有一千多公里了,这是沙漠腹地,连双眼皮的母猪也没有。
  对了,说到女人,那时候勘探队的男女比例那是相当的悬殊,女队员在勘探队几乎就是“珍稀动物”。我们一个队80多人一共只有三个女人,谈不上漂亮,其中两个是随军家属,名花有主。别看女人和女孩都差不多,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用说,我想这你懂的。
  放线班2个,成色比一般还要差点,都已成家。队部一个,我们叫她队秘,在普通的城市里应该是很一般的那种,可在这儿就不一样了。
  队秘管理着营地的小卖部,不足10平米的面积,里面出售的无非是些方便面、香烟、牙膏毛巾之类的日用品。
  在野外的日子里,日常用品基本靠这个来补充。小卖部半年进一次货,满足这里的需要。
  队秘的身材不高,唯一值得称道的是还很苗条,即使是很不合身的臃肿信号服穿在身上,也有一种特别的风韵,她把长长的秀发梳成一条条细细的辫子,盘在头顶,轻快而干练;白皙的脸上是姑娘特有的矜持和妩媚。
  每次她穿过营地院子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在偷偷窥视。但队秘却毫不在乎,看就看去吧,我是高傲的公主,其实这个公主在城里充其量就是个伺候人的小丫头,能打80分就不错了。
  男人和女人构成了人类世界。根据孔老夫子他老人家的说法:“食色,性也。”这即是说,他们是永远相互吸引的一对。“同性相吸,异性相斥。”在男人眼中,女性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男人为了获得女人的芳心,会使尽自己浑身的解数而不吝惜。从古至今,从外到内,男人为女人而疯狂的个案比比皆是。
  第一个我们就首先从皇帝老儿说起。古今中外都不乏“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命题。英国的爱德华二世是出了名的情种,同性恋国王的老爹和儿孙,英雄辈出,偏他是个昏君,一生皆为其宠信的弄臣和叛乱的贵族所主宰,以致最后悲惨地死去。爱德华二世的事迹,除在《勇敢的心》里有所提及,更有一部电影《爱德华二世》是专门讲述他的。
  中国的唐明皇与杨贵妃的故事也不逊色。唐明皇既是中兴之君,又是后衰之主,杨玉环她17岁时(公元735),武惠妃洛阳选寿王妃,挑中了她。她天生丽质,有倾城倾国之美,又精通音律,擅歌舞,并善弹琵琶。武惠妃两年后病逝。婚后的生活本来幸福甜蜜。然而皇帝唐玄宗见她有国色,竟悖常伦,欲占为己有。于是以“做女道士”为名招入宫,经过一番暗渡陈仓后,于天宝四年(公元745)封为贵妃。期间所发生的爱情故事,流传民间,家喻户晓,那深藏宫闱的六宫粉黛,那花似的汪洋,在唐明皇老去的生命里黯然失色。这位以体态丰腴为美的杨贵妃,是最简单的美人、最幸福的美人,也是最令人感慨的美人。皇帝老儿为了女人还魂不守舍呢,更何况平头老百姓乎!
  在勘探队男人的世界里,队秘就是我们谈话的中心,把心底压抑的欲望发射出来,来一点小小的放肆,便是谈话的中心思想。他们大都很年轻,和生活在外面世界的同龄人一样,正是放肆的年代,况且,他们在沙漠里工作,心理上长期受到压抑,所以一遇到机会就会发泄一番。但这在外人眼中,是畸形的。
  对队秘却没有感觉,这不能说明我不正常,反正我来得时间还短,以后是以后的事情。
  咱们还是接着说说我的师傅吧。
  在我的印像里,师傅永远都披着他那件油渍麻花的工衣,他那破车的座子下面,就像个杂货铺,铁丝儿、短节、螺丝帽、橡胶垫等等应有尽有。跟着他,我们几个年轻人从不用操心,卡车有点大事小情,他几下子就给收拾了。
  师傅的车很破、很破,具体说有多破,就是开了二十多年了,从打刚师傅参加工作就开的这辆,除了喇叭不响,什么地方都响,就是这样的车他愣是让它工作的无比正常,这不能说不是个奇迹。
  除了他的爱车,师傅还珍藏着一顶破旧的棉工帽,那不是一顶普通的帽子,是给他和物探小队带来幸运的“吉祥帽”。
  据说是1980年的冬天,师傅所在的地震队承担了一个三维项目,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天色渐渐黯下来,气温在零下27度。在勘探队就怕听不到炮响,连续不断的炮声让当日值班的师傅倍感安慰。
  忽然,步话机传来仪器操作员的声音:“前排列有11道干扰严重!”他一下站起来,通知排列车司机立即赶去解决,司机小王是师傅的第一个徒弟,此时带着哭腔回复:“车前轮掉沟里了,已挖半小时,累得快吐血啦!”师傅听了扣紧棉工帽,一头扎进风雪中,向1.2公里外的干扰区走去。
  天地一片混沌,连师傅也有点迷路了,就在想着该不该继续前进的时候,脚下一绊,一个趔趄摔到在地,低头仔细一看,是一位老人,正痛苦地呻吟。怎么办?师傅内心充满了矛盾,施工两个多月来,多次发生工农纠纷,他对当地群众心怀戒备,但面对可怜的老人,他还是伸出了援助的双手!
  师傅摘下棉帽给老人戴上,在老人的指引下,连背带扶地走了两公里,把他送回了家。老人的妻子儿女知道原委后,齐刷刷地跪在了师傅面前。老人吩咐家人炒菜、斟酒。师傅不依,问明测线方向后深一脚浅一脚在风雪里前进。走出几百米,身后传来喊声,是老人送还了棉工帽。
  最后,师傅不负众望地找到了干扰区,故障排除了,天已经黑透,他想命令小王把车挖出后与自己会合,然而,步话机没电了。走着走着,一脚踏空摔进一条三米多深、十几米宽,两壁几乎垂直的沟里。幸亏沟底有半米多深的雪,头虽然碰在沟壁上,但由于戴着棉工帽,竟没有大问题。他便顺着沟往前走,30多分钟后,他看到了小王由远而近的车灯。
  几天后,测线穿过工农关系极难协调的著名钉子村。施工却顺利通过,且设备无损、未发生工农纠纷,因为师傅那晚救的老人是该村村长,很有威望。
  
  (六)
  在沙漠上开车很寂寞,许多人总是想方设法地找乐子。或许只有这样,才能释放出他们憋在心里的压抑。
  每到这个时候,我不是转身就跑就是借口离开。不是我脸皮薄,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也没觉得自己有什么与众不同,更无意贬低他们的行为。我只是还没有走出自己,还像从前那样害羞,还像个未长大的孩子。
  看到他们无所顾忌的样子,我的心里只是有一点莫名其妙的不舒服,甚至还有一点陈子昂站在幽州台上的忧郁和无奈。直到我后来遇到了一位姑娘,她叫杨颖。
  1994年的春天,正值雨季,戈壁上成天飘洒着丝丝的小雨。
  那个时候,我虽然已经不是初来乍到,但却只知道新疆有个乌鲁木齐,还有银川。 我对这里千奇百怪的地名感到十分好奇。于是就查阅了不少资料,发现新疆是各民族多元文化的交汇区,地名既能反映汉文化进入新疆的悠久历史,又能反映各少数民族长期这里生活的历史印记。
  新疆有汉族和少数民族都用汉语称呼的地名如昌吉、米泉、星星峡这和内地没有多大的区别。还有不少汉族和少数民族都用民语称呼的地名如乌鲁木齐、克拉玛依、阿克苏,这些地名使新疆染上了浓郁的民族特色。
  其实,是民语先还是汉语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们会感到相互翻译得是那么妥贴。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些地名汉族用民语叫,少数民族却习惯用汉语叫。如奇台――芨芨草多的地方,少数民族却称其为古城,典型的汉语;又如乌苏――黑水少数民族却称其为西湖,也是典型的汉语。
  地名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之间谁也不能将其截然分开。新疆各民族相互杂居偶尔通婚混血儿比较多,可有意思的是一些地名也是混血儿一半民语一半汉语。像淖毛湖淖毛是蒙语湖的意思,汉语再给它加个湖字;鱼儿沟的“鱼儿”是维语沟的意思,汉语再给它加个沟,这和音译加意译的吉普车是一个道理。像吉木萨尔其实是古时的金满城“金满”音转为“吉木”“城”意译为“萨尔”音译和意译结合汉语和民语结合不是很有意思吗。
  人有脚自然会走路,地名没有脚,却也会走路搬家。不同的历史时期相同的地名却不同的地方。如巴里坤古代因其水草丰茂叫做蒲类,后来这个地名向西移动到了100多公里外的木垒县木垒应当是蒲类的转音。哈密古代叫做伊吾后来地名搬家到了东北方向的伊吾县。我们会发现常常因为战争、气、归属、区划多种原因都会造成这种地名的搬家。对地名要历史地看,如果仅从当世的一个历史截面去理解容易把人搞糊涂。
  地名还能够为我们留下民族迁徙的印迹。如吐鲁番,我们把中间的鲁字去掉不就是吐蕃吗。哈密西边五堡乡民语地名叫卡拉特摆――肤色黝黑的吐蕃;德外里都鲁克――吐蕃人呆过的地方。当然我这绝不是证明什么大藏区而仅仅是说历史上藏族人曾经到过新疆而已。
  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地名包括汉语的地名都会罩上一层朦胧的面纱,发生一些音变以及汉字字形的变化,无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都轻易不理解其意义。哈密的七角井,我到七角井村前后搜腾了几遍也没有发现一口七只角的井。当时的乡政府院内有一口井也和普通的水井没有区别。
  其实那一带是古时的赤亭少数民族读汉语发音慢一点大家重新理解得俗一点就成了七角井。还比较典型的是和田,这本来是古汉语是玉石的意思和田自古以来就是名副其实的玉石之都,现从字面上很难看得出来了。古有楼兰现有米兰其实“楼”字的义符换成“衤”旁成“褛”换成“纟”旁成“缕”,都不难看出其读音接近米字,因此我认为楼兰就是米兰也是搬了家的地名,读音过去相同只不过后来发生了音变而已。
  光阴荏苒,沧海桑田,历史翻过了一页又一页,只有这些地名一直延续、保留至今。新疆的众多独特地名就是各民族开发这块神秘的沃土留下的活化石。
  好了,不说这些了。1994年的时候,杨颖是坐着解放牌越野车进队的。
  1994年,我们也是刚刚到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才一年的时间。
  有一天,师傅神秘地告诉我,说队上要来一个新女工,1994年的时候队上仍旧只有3个女工,到野外的女工都是没后门的,这已经是不是秘密的秘密了。
  师傅说,但这次来的这个跟以前不一样,听说是个大学生,来体验生活的,长得老好看了。“老”是个形容词,代表着不一般。
  杨颖长得的确不错,很有诱惑力。她的皮肤和身材几近完美,相貌很像林志林,甜甜的,肌肤白皙细腻,感觉像是透明的。168厘米左右的身高,也就90多斤的样子吧。这样的美女也能到勘探队来吗?我十分怀疑,并由此产生了一丝不真实的幻觉。
  我们能成为朋友甚至恋人完全是因为一次意外事件。她坐我的车去乌鲁木齐,半路上意外地遇到了沙暴。
  那天,车子刚驶离驻地两个小时,一股不知道哪里来的狂风就卷席了过来,转眼的功夫就掀起了一片遮天蔽日的风沙。
  车里面几乎看不到任何东西,除了狂风的怒号外听不到任何声音。更为可怕的是移动着的沙丘,杨颖完全被吓傻了,我也脸色发青,车是不能开了,索性停在路上,风沙越来越大,我怀疑车已经完全被淹没了。
  天知道这样的天气会持续多久。听师傅说,大的沙尘暴会一直持续好几天,有的甚至能达到一周。我看着仅有的一瓶水和一袋饼干,嘴里不由得一阵发苦。
  为了渡过这难熬的时光,让彼此都清醒着,我不停的说着,说到了童年,谈到了梦想以及梦想之外的理想。我们不能走出车厢,走出去就意味着会被风沙掩埋,再说也为了救援的人能更快地找到我们。我把所有的水,和干粮都给了她。
  四天后,风沙渐渐小了,但还没有停止。赶来接应的师傅们终于发现了我们,那时,车被风沙埋得只剩小半截,我也陷入了重度昏迷之中,身体严重缺水。杨颖也快不行了,但总算还清醒。
  两天后,经过抢救的我最终摆脱了生命的危险。
  
  (七)
  1994年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帮天不怕地不怕的坏小子,一起打架,一起扯淡。
  我已经无法追述过去所发生的一切了,过去的一切是那么模糊又是那样的熟悉和真实。
  美女遇险的硝烟尚未消散,勘探队又发生一起著名的“耍流氓”事件。案犯是疯子,这当然是外号。我们都管他叫疯子。
  他被确认犯下的严重罪行是在一次公开场合下摸了当地妇女黑了巴糗的大奶子。可他却坚持说只是在看着当地妇女哺乳的时候,舔了一下嘴唇。当然,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就完全是一起冤假错案了。
  需要说明的是,时至今日,一些沙漠少数民族部落仍然保持以身体为美的原始习俗,男女村民个个赤身裸体,即使有外人注目观看也毫不在意。我曾经途经一个部落,男女村民们一丝不挂,他们劳动干活,纯净的表情像孩子一样,特别是一些年轻的女孩也是如此,没见过这阵势的人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有点晕,是的,就是晕的感觉,弄得我只好暗自惭愧,觉得自己思想非常的不纯洁。
  总之,疯子是被抓起来了,据说罪犯态度十分乐观,他坚信自己没有罪,上级明察秋毫,会还给他一个公正的判决。没成想,几天后,总部下令召开处理大会。据说处理决定一宣布,这个倒霉的小子当场瘫软下去,他眼睛瞪得老大,脸色一片发白。没有人知道这个处理决定对他意味着什么,疯子家非常可怜,上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下有3个哇哇待乳的孩子,而唯一的经济来源是疯子。
  我对此震惊不已。以我对他的了解,疯子充其量有那么一点流氓意识,属于青春期性饥渴,性冲动,理智失控,这样的错误我们年轻时候谁没有犯过呢?
  多年以后,当我好容易找到疯子的时候,他真的变成一个疯子,住在一个不起眼的精神病院里。
  这场悲剧在许多年前就注定了的,记得队长宣布处理决定的时候,天突忽然就暗了下来,不知从什么地方突然起了一阵怪风,我们都感觉到眼前一片黑暗……
  真是个既可怜又可悲的疯子。
  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说,对于过去不幸的记忆,构成了新不幸。法国作家拉罗什富科说,我们都有足够的力量来忍受别人的不幸。是啊,面对人生的幸与不幸,我们大概只能选择默默地承受了。
  
  (八)
  雨季的戈壁滩是人间的天堂,每一处都是风景,细雨凝结成的烟盘旋在远处的山腰,让人产生腾云驾雾的错觉。
  有时候,这个有时候就是我寂寞难耐的时候,我曾光着身子在塔里木河里游泳、抓鱼,可什么也没有捉到,这里的鱼很狡猾,具有比人还要狡黠的意识。我把脱离了一切束缚的身体放进水里,就像埋进了一截如水的光阴,身前身后都是回忆。
  凉风习习,风从河上弯弯曲曲吹来,它走的是直线,但河岸是弯的,它只能弯着吹。
  1994年的一个雨夜里,我走出营房,一个人莫名地惆怅。
  我感觉这时候的自己和三国时的赵子龙很像。想当年在桂阳的时候,子龙曾与一个叫赵范的人结拜为兄弟,后来二人饮酒时,赵范命其亡兄之嫂樊氏出来倒酒,子龙一见之下,惊为天人,赵范见二人眉来眼去之间似有万条情丝,于是便要成全他们俩,子龙当时是大怒而起,痛斥赵范。再后来刘备为其做媒,子龙亦不肯答应,说为了一个女子而败坏了名声,好男儿何患无妻!于是世人皆称子龙为真丈夫也。
  但子龙真的快乐吗?没有人知道,或许他表面上很潇洒快乐,身边也一直不乏女人,但他真得快乐吗?有谁知道?有的时候你没有选择,真的没有。失去和得到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更像是两种不同的结局。
  一天夜里,我一个人正在篝火旁呆呆地坐着,杨颖来了,见了我,她不紧不慢地坐下来。我不知道该不该说话,结果还是说了,“你来了”。
  我看到她在笑。红润的脸蛋在火光的照耀下闪动着青春的光晕,她慢慢地靠近我,轻声说:“谢谢你”。
  我明白她是在谢我救了她,英雄救美的事情总是很容易让人感动。
  我说:“不客气”。我们就这样坐着,远处的天上,繁星闪烁,几颗流星坠落大地。我说,“是流星”。
  她说:“你许愿了吗”?我说:“没有,这里太凄凉了,什么愿望在这里都不会实现的”。她笑着摇了摇头,没作声。
  就是在那个流星划过的夜晚,两颗心不知不觉地贴近,在我完全没有预料的情况下,我们相爱了。
  一次,我曾很矛盾地对杨颖说,我以前是和痞子差不多一样的人,什么都不会做也做不好,我不想骗你。现在你知道了我的过去,就好好的想想吧。
  她说,过去的你我不认识,我只知道现在的你很好,这就行了。
  充满自信的她不能体会我当时的心情,可爱情的力量让人绝对宽容,杨颖说得对,何必为一个人的过去而放弃两个人快乐的现在呢?!
  这仿佛就是昨天的事。月光如水,水花飞溅,溅了我一身。我想我的身上也流淌着一分圣洁。胖子老说我花,惹小姑娘喜欢,其实我只是被动地承受着她们的爱,这种爱大多数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
  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就想起了胖子说过的花花公子的十大准则,胖子曾歪歪扭扭地抄下来,夹在日记本里。
  其中有几条这样写到:不管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如果有漂亮的女生,必须马上前去大献殷勤,倾吐爱慕之心,务必要问到小姐芳名、电话号码、工作单位之类的基本信息。不得有担心害怕会被该女生旁边双目竖瞪、膀大腰粗之男友痛K一顿之行为!不管是大眼睛小燕子还是麦当劳里“欢迎光临”的小妹,只要自己看上了,必须呕心沥血写去无比肉麻直至打动芳心的万封情书,不得有心动不行动或则害羞胆怯、担心别人说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行为!不管现任女友有多漂亮,对你再温柔再体贴,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美丽还有更美丽!必须见一个、爱一个,或则脚踏两只船(三只船更好),不得有从一而终、娶了她拉倒就此收心、金盆洗手之想法及行为!遇见比自己更高级厉害的花花公子、泡妞专家(诸如方丈之类前辈高人)或则同道之人,必须虚心请教、互相切磋技艺,交换经验体会,提高花心水平、让自己能更上泡妞新台阶!不得有同行相轻、互相诋毁翻白眼之行为!
  胖子一生都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人生有个目标是对的,就像是理想,可往往当它在暗夜里燃烧的时候,会有什么意外突然就把它熄灭了。比如一阵风,比如一场潮湿的大雨。于是,你一下子便会淹没在黑暗里,看不清前路,也看不清身后的路,所以你没法退,只能前进。
          
  (九)
  1995年的一个中午,我、胖子和瘦猴不期而遇,已经很长时间了,我们没能再见面,我和胖子跑得不是一条线。瘦猴在放线班,聚少离多。
  我们相互笑了笑,竟然多少有一些陌生的感觉,然后我们就去喝了一顿天翻地覆的酒。
  喝酒后的我们都陷入了沉默。
  记得去年,在去往沙漠的一条线上,我认识了一个汉族女孩,是上海人,她有月牙一样明亮的眼睛,这个年轻的姑娘在这个贫困的地方一住就是五年,她说她是援藏来了,来了就回不去了。而我能回去吗?
  杨颖也这样问过我,我摇了摇头。其实,我很矛盾,也很自卑。我喜欢杨颖,而我却害怕她会成为第二个“女一号”。 或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实习一结束,杨颖就会回到家里,回到物探总部上班。那里,或许有她所钟爱的另一个白马王子。
  我师父说,很多年前,勘探队有个女孩,长得很漂亮,就像电视剧里的“女一号”,所以人们都叫她“女一号”。女一号走到哪里都会照亮人们的眼睛。可是谁也弄不明白,这样一个女子为什么非要来沙漠受罪,一个更为糟糕的特殊情况是,女一号来了不到一个月,有人竟然发现她怀孕了。
  她当然是带着身孕来的,没有人知道她结婚没有,怎样怀孕的,她肚子里那个孩子的父亲是谁等等。连队长都一无所知,这一切都是谜,我想,或许谜底就在上级机关的档案里。
  女一号身体柔弱得像根草,可以肯定她从前是不会干这种劳动的,她搬不动石头,也挑不动线排,于是她只好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天长日久,这里的人们就都很同情她,因为她毕竟是个孕妇。
  有时队长会主动放她歇工,或者提前让她回营房休息,这时候女一号就会感激地垂下眼帘,腆着日益显形的大肚子,也不看人,像影子一样遁入营房的阴影中,我能感觉到她内心渗透到骨子里的孤单。
  女一号肚子日渐突出,队长看她实在干不动重活儿,或者说已经搬不动自己的肚子了,就派她协助炊事员煮饭。煮饭是一件相对轻松的活儿,当上厨娘的女一号立刻有了用武之地,她四下忙碌着,火苗从灶口探出红彤彤的脸儿,米汤在锅盖下面咕噜噜唱歌,炒菜的锅碗盆瓢奏响一支动听的交响乐,总之厨房里弥漫着一种令人快乐的生活气息。
  自从女一号替代了那些非职业屠夫,就从没把饭煮煳过,也不把菜根和菜叶混煮在一起,她总是尽力把饭菜做得美味可口,像个称职的家庭主妇。自从她入主厨房,炊事班变得井井有条,不像男炊事员做饭,把厨房搞得像猪圈。
  俗话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想,就是因为这,这些非职业屠夫才能整天都乐呵呵的。
  单调的日子就在厨房烟雾缭绕的水汽里一天天溜走。师父说:我猜想她这样做是为了孩子。
  可好景不长,一连数天,当夜幕降临时,沙漠的空气中就开始渗出一种湿漉漉的东西来。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悲悲戚戚的,将人的心灵淹没在绝望里。
  整整三个夜晚,沙漠竟下起了少有的大雨,第二天夜里,女一号一如既往地劳动忙碌,只是临近中午,正在烧火的女一号突然痛苦地呻吟起来,她用头紧紧抵住肚子说:我不行了……恐怕要生了。
  队长吓得跳起来,这是他遇到得最为严重的情况。送总部吧,所有的人都慌慌张张地去抬她,把她抬到已经发动的汽车上,汽车刚刚跑出不远,身后一声炸雷,好像天塌下来一样。车上的人都被狠狠推了一把,人跌出去老远,等清醒过来,看见滚滚浓烟像大雾一样从车厢里涌出来,好像是有个勘探打炮用的雷管不知道怎么点着了。
  这时候,所有的人都蒙了,连滚带爬赶紧去看女一号,只见女一号已经倒在血泊中,旁边是两个受伤的队员。女一号原本隆起的像小山一样的大肚子已经塌陷下去,她居然还睁着眼睛,没有咽气,仿佛在等着谁。
  当队长抱起女一号柔软的身体,人们看见两个美丽而赢弱的生命正在远去,她的眼睛还有一丝游光,那点亮光在女一号脸上寻寻觅觅地停驻片刻。女一号的嘴唇动了动,吐出两个微弱的字来:谢谢……女一号死了,她的脸上没有痛苦表情,而是挂着一种满足的微笑徐徐远去。天晴了,月光照着一望无际的沙漠,惨白惨白的。
  多年以后,我仍在猜想当年女一号临死前的心情,是否如一句古诗所写:月光稀,是谁捣寒衣,望天涯,想君思故里,一夜落雪未满,北风急,千里迢迢,一心相系。
  她心系的另一半究竟是谁呢?没有答案。许多年后,我们都没能找到答案。只有那一夜、那一地凄惨的月光始终停留在记忆里,不曾改变过。
  
  (十)
  我能说什么呢?对于女人,我总是有着一种近乎盲目的不解与困惑。我不是那种帅气十足的男人,更不会拍女人的马屁。
  一本书上曾这样写到:男人追女性成功的第一步就是要开始学会拍马。
  细心的男人会发现,女人对男人的相貌看的并不是太重要,她们最关心的是哪位男人对自己最为欣赏。而衡量男人最为欣赏的标准就是看推最会拍马。她们对拍过自己马屁的男性记得最为深刻。
  有人曾对好莱坞的花花公子在情场上成功的原因作过调查。结果表明,敢于拍马是他们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
  女人同男人一样,她们也希望做世界的主人,但是在男权的社会里,她们眼前所能看到希望的就是男人对女人的折服,这种折服往往在“拍马”上表现出来,男人的拍马表明他们愿意为她们所支配,男人在言词上对女人的拍马会使女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感和安全感。
  从几千年以前的《诗经》开始,我们的祖先就教我们拍女人的马屁了。我一直认为《关睢》是一首拍马诗歌:“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看,多会拍!
  在生活中,一个女人集漂亮于一身的情况很少。这时候,你就需要学会发现美。法国艺术家罗丹说的话很值得我们三思:“不是生活中缺少美,而是我们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三复斯言,我们在赞美女人之前还是要观察一番“生活”的。
  比如说,一个女人很可能没有漂亮的眼睛,但是如果她的气质很好,同样可以纳入我们的主题。对一个不够漂亮的女人,切不可硬性赞美,这样会弄巧成拙。与此同时,对身材不好的女性也不可随便赞美她的苗条俏丽。这样,人家会以为你是在讽刺她。就是对漂亮的女性,在称赞她时亦不可流于一般性的赞赏,否则也取不到应有的效果。
  对于一个美丽的女人来说,赞美她的人已经不少了,所以你的赞美可能是步了第一千零一个男人的后尘,她不会很在意,同时还会觉得你流于一般,人云亦云、不太出众。这样,你在赞美的时候就不妨换个方式,譬如说打个比喻等。
  对于相貌平平的女性,我们就有必要从她的修养上找话题。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二个拍马设计。比如说她从不大笑,说话从不大声等,有许多女人,尽管长得漂亮,由于缺乏内涵,接触一段时间之后就露出了马脚。而一个拥有好的修养的女性,虽然外表不能打动我们,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魅力会越来越大。这种女性的吸引力是内在的,它可以征服一个男人的心,所以,你在这方面就有了进攻之道。
  女性一般是细腻和善解人意的,这同样是我们男性自觉的题目。所以第三点就是从女性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人手打通关节。女人凭借其细腻的直觉就可以了解男人的心理活动,这使她们对男人深层的、有时是难阶觉察的需要作出及时准确的反映。善解人意,是女人征服男人的技巧与本能。它使男人感到一种呵护与温暖。
  当一位女性为你端上一杯热水时,你千万别忘了拍她一下:“您真善解人意!谢谢!”
  1995年的某一天的某一个时辰,关于男人和女人,关于我们的一生,我忽然灵光一闪悟出了一个真理:人生当中总是冥冥中有两双大手在操纵着我们的命运,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偶然和必然。必然决定命运,偶然改变命运。必然遇到的女人和偶然遇到的女人,结局肯定不同。一个造就甜蜜的爱情,一个却造就了悲剧的爱情。
  
  (十一)
  我总是习惯于往上追溯时间。1995年的年底,在孤寂的像水的生活当中,我和一群坏小子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这种战斗友谊往往来的很突然,就像你和一个女孩在雨中不期而遇。
  一天,我在汽车的电台里获知冯雷和铁皮在一条公路上遭到了一群少数民族的围攻,据说还是东突份子,为了保护勘探用的大型设备,有的人已经受伤了。在赶去的途中,我看到了胖子的车飞驰而过,就赶紧加油追赶。
  那次的战斗惨烈异常。我们赶到的时候正看到冯雷和铁皮轮着一根大木棒左冲右突。我了解冯雷,他身体强壮、个性孤僻,性格一点就着,但这一次,强壮的他却遭受到了人生当中有史以来最多人的一次围攻,就在他被尖刀刺中的那一刻,他仿佛听见命运的战车正隆隆地向自己驶来,他万分恐惧,但是他知道自己不可抗拒。他仿佛看见上帝在他头顶大声说:你来,介绍你认识一个人,他叫死亡。
   “死亡”就是死神。是个无论在现实还是在神话里都很有知名度的人物,据说死神很恐怖,智商极高,他的眼睛深邃而锐利、咄咄逼人,一头凌乱的鬈发,使他看上去像一头瘦骨嶙峋的狮子,或者会吃人的恶魔。
  那天晚上,当面对死亡的威胁时,冯雷忍不住下意识地深吸了一口气!静静地等待著即将来临的判决。
  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沉闷的空气中,泛起的是越来越浓重的寒意。让人感觉到一种近乎窒息的压迫和惶恐!
  死神就在这时出现了,他骑着一只面目狰狞的怪兽,粗壮的四肢,再加上那雄健无比的身躯,让人有无与伦比的震撼力和冲击力!死神的浑身上下都被特有的冥气所环绕!让人根本无法看清他的面容!
  唯一能感受到的只有那双如烈火般燃烧的寒冷目光!
  杀气越来越浓!
  冯雷的心头彷彿被一枚巨石压住,几乎透不过气来。
  妖异而邪恶的魔灵,在地狱的青色火焰中腾舞飘曳。
  那低沉而悠长的呼吸混合着沉重的脚步如一把无形的重锤,狠狠地砸在了他的胸口上!
  冯雷死前就是这样对我说的。他能说出这么多话完全是个奇迹,冯雷的人生轨迹本来与那些高深莫测的话语和思想风马牛不相及,但是胖子纠正我说:人死的时候会成为圣人的。我听得目瞪口呆。
  那时,我们不仅是志同道合的战友,还结拜了兄弟。在与死神的较量中,我们永远处于下风。
  我抱着冯雷哭着喊他的时候,铁锹和刀子在身后舞动如飞,这是一场真正的死亡大战,一时间公路上到处都是闻风而动的人群,不时有石头子像炮弹一样地乱飞,但是人们根本不为危险所动。
  铁皮是个连死都不怕的人,可那次他怕了。即使过了很多年,他还能清晰地向我讲述当时的心情。
  插在冯雷身上的铁钎子血迹斑斑,钎子尖上散发出一股浓烈刺鼻的火药味。
  铁皮不是汉人,是蒙古族,人称族长。他面目漆黑,耳垂吊着一对硕大的银耳环,给人一种狰狞的感觉。当然族长并不是我们今天的另类人群或者时尚青年,他是个忠心耿耿的老物探队员。
  铁皮说,这支血迹未干的武器折磨了他一生,他无法想像冯雷死去的模样。
  我个人认为冯雷的英勇事迹丝毫不比我们熟悉的革命英雄逊色,至少他们是在找油的路上失去的生命。
  不同的是,这个英雄死了,我依然活着。他在沙漠整整孤独地坚持了11年,放了6846炮,跑了1789次通勤,这一次他彻彻底底地死在了异乡。没有人给他发勋章,他像露水一样在人间蒸发了。而在此之前,他的运气一直很好。
  但是一个普通日子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命运。那一天深夜像大海一样,把他淹没,直至永远。
  胖子面无表情,他手中始终燃着一支香烟,坐姿僵硬,仰着头,我发现胖子思考问题的一个习惯是仰望天空,好像答案都写在天花板上。
  我相信此刻这个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一定又看见了那个遥远的秋天,看见采油井站对面那一片金灿灿的果园,以及被太阳所照亮的绿色丛林,里面曾有他的爱情在汩汩流淌。
  胖子的思维久久陷入停顿,我看见他的手指忽然颤动了一下,原来香烟已经燃到尽头。我试图替他点一支,被他拒绝了。他自己摸索着用颤抖的手又点燃一支香烟,烟头一闪一闪,映亮了他脸上的忧伤。
  其实,在物探队,这样的突发事件经常发生,让承受着巨大压力的队伍每次都雪上加霜。
  前年二月份的一天,晚11点左右,两名藏族青年酒后骑摩托来到营地,踢开帐篷门要酒喝,在没有达到目的情况下,对爆炸工、仪器司机进行殴打。队长怕引起民族纠纷,命令员工不要还手,并上前规劝,他们看围上来很多员工,叫喊几句后就悻悻地离去了。
  一小时后,两个藏民又悄悄折返回来,从藏袍里掏出一把54式手枪,朝寂静的营地上空连开十多枪,当员工们惊恐地钻出帐篷时,他们已拔刀对四顶帐篷进行了破坏。
  在寒冷的黑夜里,兄弟们握紧拳头与他们对峙着,那时候没有人把死当回事,死亡的念头被一股热血冲到了九霄云外,虽然过后才感觉到后怕。两个藏民彼此对视了一下,慌张地朝帐篷射出了十多发子弹后,慌忙逃窜了。
  队长紧急集合队伍,经检查无人员伤亡,在清点地上的弹壳时发现,肇事者共开了24枪。通过电台和卫星电话,他向主营地通报了事件经过,并派人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当地政府对此事件非常重视,在全力追捕肇事分子的同时,还派一名副乡长驻队负责工农关系的协调工作。协调个啥,人早跑了,去哪里找?只能安抚一下兄弟们受伤的情绪。
  此事留在员工心里的恐慌很快散去,因为他们经历的考验已经太多了,在不断延伸的勘探路上,还会有更多的艰难困苦需要跨越。
  没有哪一条路是平坦的。人有时候应该像水一样前进,如果前面是座山,就绕过去,如果前面是平原,就漫过去,如果前面是张网,就渗过去,如果前面是道闸门,就停下来等待时机。在人生之路上,遇到障碍是难免的,有的人会停下来抱怨,有的人会躺到不干,有的人会拚命与障碍搏斗,而有的人则会选择绕行,既便没有其它的路,也会冷静的思考对策,从中找到缝隙或等待穿越的机会。
  冯雷死了,这不是任何人的过错。我在抱起他的那一霎,忽然听到身后一阵犀利的风声,然后我仿佛真看到了死亡,因为我触摸到了一种滋味。凉,凉的要命,我一直浑身哆嗦,好想突然间就感受到了医学上所描述的物理降温的过程,感到了血从伤口中哗哗地流出来的过程。
  我就这么中了一刀。住进了医院。
  
  (十二)
  这个医院的诊疗环境实在是太恶劣了,但这里却是方圆千里唯一的一家正规医院;原有住院床位20张,经多年见缝插针地加床,现扩张到40张,急诊留观病人及住院病人常在走廊上加床,门急诊输液病人无处容身。
  我被送进这里的时候,许多挂号、候诊的患者就在离大门不到半米的地方挤着,更有患者只能呆在门外的露天处。狭窄、阴暗的走廊上,挤满了正在打吊瓶的患者。好不容易被安排进了一间病房,喧闹的人群简直让人无法安静下来,让我心情一瞬间变的十分烦躁。
  当天夜里,我整夜都在发烧,并稀里糊涂地做了一个又一个的梦。我梦到自己站到窗户上,往下一跳,身后就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像电视里的天使一样,那时我想,用这样的观点解释鸟儿会飞的原因其实连幼儿都能明白,不就是天生一双长满羽毛的翅膀吗?
  我头往上一仰,便开始向高处飞去。
  我头上套着一只面具,街上的行人不会想到这个会飞的人是谁。
  我想就近到幼儿园去看看我将来的孩子。
  我大鸟一般落到幼儿园外面一棵浓密的大树上,看到那个号称万人迷的有着清汤挂面一般清纯面孔的女老师正拉着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女儿的手在操场上欢快地跳舞,小女孩儿的脸上洋溢着笑容,童心是藏不住心事的。
  孩子啊,愿你永远快乐,爸爸也不愿做一只请假不上班漫天乱飞的大鸟啊。
  我想到采油站去看看那些青春成熟在野外的姑娘。我飞过温馨的厂区,飞过长满的青禾的田野。
  那些姑娘们正爬在抽油机高高的游梁上刷漆,沾满原油和油漆的工衣已经被汗水湿透。
  我可怜的姑娘们啊,你们过早地失去了滋润美白如阳春白雪的肌肤,你们脸上和你年龄不相称的皱纹难道就是生活为你们留下的全部痕迹吗?
  时间尚早,我决定飞往城市。秋日的田野空旷而美丽,空气中弥散着成熟的清香,绿树掩映下的村舍也许与很多年以前别无二致,可荒原的变迁却充满冷酷和血腥,我从骨子里抵触许多破坏人类原始精神的先进东西。
  我竭力使自己飞的高一点,努力离开庸俗的人间。飞翔的感觉好极了,至少闻不到人世间张扬的口臭和刺鼻的脂粉味道。有一段路程,一群灰色的信鸽陪我一同飞翔,我和它们一同掠过树梢和云端。在天空的一个岔路口,我们分开。
  这段路真长,可我的翅膀飞的更快,不过我又有些贪恋空中看到的美景,不知不觉放慢了飞行速度。
  路过一个高楼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放慢了速度,两个穿着很有品位的女人正在楼前准备乘车,她们一抬头,便望见了正在缓慢飞翔的我,一个女人惊叫起来,我清楚地听到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还听到另一个女人对着天空喊天使。那个从地面传来的声音,浸透了我飞翔的灵魂,多少年来,我一直不相信人与人之间真的会有心灵感应,那一刻,我相信了。
  她抬头的那一瞬间,我见识了她的美丽,与我想像的完全吻合,那是杨颖。
  男人的泪水不知道应当为谁而落,可我的眼泪就滴落到了她站的方向。我没有心思再飞到我原本要去的地方。
  我想飞回去,可是突然感觉翅膀已经没有力量了,我感觉自己正从高空慢慢地坠落。
  我及时调整了情绪,努力使自己飞的平稳一些,但我知道,凭我现在的力量,无论如何是飞不回家的。我伤心地想,难道上天会让一个医学奇迹在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前无端地夭折吗?想着想着,我又开始往下坠落了,速度比以前快一倍。
  就在我以为就要死在飞行途中的时候,我找了一根电线杆,落到它的两根电线之上,电流通过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周身的血液在沸腾,我的翅膀坚硬有力。天啊,我竟然被充满了电,就像一部手机,这太神奇了。于是,我又开始了我的飞行。
  我飞翔在城市一角的上空,我看到了当年的老师,他正守在一个馒头摊前,向小区居民兜售自己做的馒头。学校解体的时候,许多老师都谋到了新的职业,他却真正下岗,走向社会,无奈地支持了国家的政策。我曾向昔日的同学形像地表述自己的老师尽管戴着高度近视眼镜,却不是一个教育家,也不是一个思想家,而是一个社会活动家,要不然别人要么平步青云,要么依然故我从事教育事业,而我的老师尽管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却只能在小区卖馒头呢?看到他花白的头发,我的眼睛再次模糊起来。
  我忽然发现在老师的身旁,有一个黄头发、带着耳环的青年向我举起了双管猎枪,上膛的子弹正要从他的枪管里向外怒射。他一定对这个巨大的猎物充满了好奇和射杀的欲望。
  我开始拼命往回飞,城市的空气有些浑浊,远处有几朵乌云,我有些喘不过气来。
  城市之外的田野里有很多高耸的井架和运动的抽油机,石油人采掘的是奇迹。我一边快速地飞翔一边忙碌地思想,庞大的鸟体不经意就撞在了正在轰鸣的钻塔上。那一撞,就像9.11重现,我清晰地听到自己的骨骼清脆的破裂和井架轰然倒塌的沉闷声响。
  
  (十三)
  我一声大叫惊醒过来的时候,觉得有一双很温暖、很温暖的手紧紧地握着我。原来,杨颖就坐在我身边,我拿起她的手,那光洁的手上已经有劳动和风沙的影子,她把手轻轻放在我的鼻子上,贴在我的脸颊上,一瞬间,战栗的爱情像鲜花般在我的心里开放着。
  杨颖曾对我说,你不帅但有点气质,还有点坏,就是这才能吸引点人。是啊,我从来都不是个帅气的人,我有的只是一点点忧郁。
  我曾无数次地想像女人眼中的美男该是个什么模样:至少一米八多的大个,穿什么都显得有款有型、英俊潇洒。两个人就在那么注视的一瞬间就会成为自己的精神偶像,梦中的白马王子,且一切都是那么的完美,学业良好、事业有成,真是神仙一样的人物呀。
  但是外形和帅帅的脸蛋儿真的那么重要吗?要是有可比性的话还不如屁股来的好看。
  我就曾经看过这样一篇大赞屁股的博文:屁股的皮肤比脸蛋光滑,别看脸蛋用这个蜜那个霜的,一小瓶就要好几百甚至上千,但是屁股什么霜都不用照样光滑如镜。屁股不容易起皱纹,人一过四十有皱纹是免不了的,但大都集中在脸上,屁股上有吗?至少我没见到过。所以屁股比脸蛋更青春靓丽。屁股上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粉刺啊,青春豆啊,这都与屁股无关。屁股的造型好看,简简单单的就两块肉,符合当今社会所崇尚的简约的时尚!屁股比脸蛋严肃更有官威,当官最大的基本功就是喜怒不形于色,你看看脸多不严肃啊,要么嘻皮笑脸没一点正经,要么愁眉苦脸的,让人看着来气!只有屁股,始终那么的端正,那么的严肃,让人肃然起敬,这才是官派!屁股比脸蛋真诚,你听说过两面三刀,面善心恶的。但你听说屁股有没有过类似的行为。屁股不会献媚,不会奴颜媚骨,也不会对你冷嘲热讽,更不会当面夸你好背后说你坏话。综上所述,无论心灵还是外表,都是屁股来的美丽,但你要问了,屁股那么漂亮为什么不露出来呢?有句话我想你知道,财不露白。最好的东西都是藏起来的。金屋藏娇你懂吗?
  玩笑开大了。其实,上帝是公平的,谁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在给了你一副完美躯壳的同时,必定会剥夺你另一件完美的事物。也许哪一天你会突然发现你喜欢的美男只不过是一个绣花枕头。正如一句话说得好,骑着白马的人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
  接着我给她讲了一个故事,是我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后的故事。
  我跟随很多灵魂来到了地狱与天堂的路口,前面有两条路,一条路叫黄泉,布满哀伤;一条河名忘川,流溢凄凉;一座桥名奈何,承载不舍思念;一碗汤名孟婆,可忘却前世今生;一块石立于忘川河畔奈何桥旁,名曰三生;今生以前谁是我,今生以后我是谁,谁来爱我,我能爱谁。
  奈何桥下水声滔滔,难道今世仍然只有凄凉的回首?
  一位老婆婆,手捧青瓷碗,每走过一个灵魂,她就把青瓷碗递给哪个人,喝完青瓷碗里面水的灵魂就会飘上桥,等待他们的宣判,也许是天堂,也许是地狱。
  终于到我了,老婆婆递给我满满的一碗,她说这是忘情水,忘记亲情、爱情、友情,喝下去的灵魂下辈子依然可以做人,也可以做天使,不喝的灵魂没有做人的资格,他要把这辈子的痛苦继续下去,也许会变成一件小小的物品,也许会变成野鬼,在地狱里面忍受煎熬。
  我捧过来,那是好凉的水,从指尖一直凉到心尖,心突然颤了一下。
  老婆婆说:“喝下吧,你会做个快乐的天使。”
  我看了看她,看了看前面的路口,天堂的幽蓝光芒和地狱的暗黑都是那么明显。
  老婆婆继续说:“不要忘记,你曾经答应过一个女孩,下辈子会陪着她.你们的缘分在这辈子就会实现。”
  “谢谢你,我想问一下,我如果喝下去,我陪的女孩会不会再也遇不到了?”我问她。
  她看了看我,想了一下说:“这辈子的缘分在你们之间已经结束了,下辈子她会是个快乐的女孩,而你,却永远不能和她邂逅,除非……”
  “除非什么?”我追问。
  “除非你不要喝这碗水,你跟她的邂逅还有一点点机会,但是如果机会没了,地狱之门就为你打开了,你要经历磨难,也许会跪在佛前求五百年,也许会经历七世的磨难来证明自己……”
  “够了,谢谢你”她还要继续说下去,我打断了她的话。碗里的水被我倒进河里,然后踏上了奈何桥。我情愿做一块三生石,一块不会说话的石头,这样,我就可以和你三生三世不分离。
  其实,这是我在一本书上看来的故事,但杨颖听了却很感动,眼泪稀里哗啦地往下掉。有时候,感动一个女孩子就是那么简单。
  后来,我们彼此说了很多话,我从来没听她说过那么多的话。
  我不知道我究竟该说什么。若干年后,我们的无疾而终让我想起另一则故事。
  说从前有个书生, 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 一病不起。这时, 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 看一眼,摇摇头, 走了。又路过一人, 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 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 挖个坑, 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 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 她今生和你相恋, 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 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我的女人啊,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多年以后,我忽然明白,人生一世,百年沧桑:0岁出场,10岁快乐成长,20岁为情彷徨,30岁基本定向,40岁拼命打闯,50岁回头望望,60岁告老还乡,70岁搓搓麻将,80岁晒晒太阳,90岁躺在床上,100岁挂在墙上。生的伟大,死得凄凉!不能饿了才吃,不能渴了才喝,不能困了才睡,不能累了才歇,不能老了再后悔。能牵手的时候,请别只是肩并肩,能拥抱的时候,请别只是手牵手,能在一起的时候,请别轻易分开!
  
  (十四)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多、太长的一段心路,才忽然发现,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河仍就横在哪里,它在你的面前日夜流淌着,永不停顿,什么都无法阻止它的脚步。而这条河,就是岁月。
  二十年后,我们有过一次聚会,当时胖子不在,只有瘦猴。瘦猴穿一件黑夹克衫,趿一双拖鞋,皮肤很黑,显得很结实。他说话是的声音很怪,鼻音很重,就像患了流感。
  那时候,在沈阳街头,穿黑夹克衫的中年男人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不大容易给你留下印像,就像你无法把一滴水同其他雨水区分开来一样。
  我们在客厅坐下来,雨后的阳光从窗户外面斜斜地照射进来,这时候我才重新注意到瘦猴的脸颊上居然有两个酒窝,酒窝不大对称,歪斜而马虎,好像一个不负责任的雕塑家随意捅一指头,给作品留下一个明显的败笔。
  我还发现瘦猴的牙长得不大规范,松松垮垮的,门牙往外突,给人天要下雨的感觉。瘦猴见我不住打量他,就笑笑说:看什么,他妈的,以前没见过怎么的。
  我立刻惭愧起来,我真没仔细看过这个从小玩到大的伙伴,他们的容貌是如此熟悉却又如此陌生。我相信只有真正的伙伴才会有这种感觉,也只有这样的朋友才让你知道人生的可贵。
  我们用平淡的口气谈论戈壁滩上的一切,包括冯雷的死,就像我们谈论天气一样。
  在我看来,瘦子的表情相当温和,甚至还有一点点委婉和腼腆。他在沙漠的时候算是很顺的,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可今天看来,他也无一例外地贡献了自己全部的青春岁月。
  可以肯定地说,在我们中间,瘦子绝对是一名优秀的石油工人,他的思想很纯净,要是没有我们,他不会闹什么事。
  那天下午,我们恬静的边喝茶边聊天,我的心情忽然变得很沉重。我问瘦猴:能说说你现在的情况吗?瘦子叹了口气说:“不说了,没什么意思,活着就该知足了。
  是啊,活着就该知足了。这是多么朴实的话语啊,不经过一些什么的人是无法体会到这句话的幸福的。
  我忽然感到身体里有某个柔软的部位别重重地敲了一下。瘦猴的话像钉子一样,一下子就把我的心钉在了身后那堵冷冰冰的墙壁上。而冰凉的回忆也如河水一样渐渐袭来。
  于是,我看见时光这条蜿蜒的大河,在古老的夕阳里逶迤,弥漫着风沙的人生,如诗人荷马在自己的史诗里悲泣,谁的幸福被一双无情的手所埋葬,被一截记忆敲得如此沉重。
  明天,我们的明天又该以一种怎样的方式来临?!         
  
  (十五)
  1996年的我不再开车,回到了营地,很多真得故事、假的故事一齐向我袭来。但真的如何,假的又如何?流言蜚语可以是一把杀人的利刃也可以是一剂救人的良药,但真正的作用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1997年,香港回归的前夜,队长找到了我,允许我办关系调转。据说是杨颖托的关系。可回不回去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
  1998年年初,办完调转后的某一天,走出营地的我一边走一边想,沙漠里其实也很不错,我可以一个人、只一个人,在落日的余晖下,在沙漠的尽头看日落,那该是何等的悲壮啊。但如今,这一切却仿佛是发生在梦里依稀的昨天了。而此刻,因为缺少爱情,我只能一个人仰望着夜空中千万颗闪烁的繁星默默不语。
  1999年的夏天我曾再次去了一趟沙漠,想回去看看这里的一切,我坐着通勤车,摇摇晃晃地在沙漠公路上行进着,路上有我熟悉的也有我不熟悉的事物,我不知道该到那里去找她,只能追寻着过去的足迹,还有他以及他们生活在沙漠里的影子。
  我又想起几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杨颖来找我,我们谈到很晚,她说过几天就要实习结束回去了,问我有什么打算。我沉默着不说话,半响才憋出一句,“已经很晚了,你回去睡觉去吧,明天还有很累的活儿要做”。杨颖看着我的脸说,“我不回去,想和你呆一会”。
  那天夜里,我们在驾驶室里坐了很长时间,就像沙漠里的两株植物。然后,天色开始暗下来,也不知是谁先主动的,我们不由自主地拥抱并开始亲吻。
  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姑娘家亲吻。这个问题很复杂,如果非要说接吻的感觉,你可以想到一些食品,如雪糕、果冻,很顺滑,也很柔软。真的,我的手有些发抖,心也跟着发颤,大概是因为太紧张的缘故罢。
  记得小时候看电视剧,其中就有很多男女主人公亲热的镜头,男女主人公相互紧紧地拥抱着,嘴对着嘴儿,狂热地亲吻,当时我真的很好奇,总是想着那样子肯定很好吃,不是甜的就是香的,现在想起来,可能跟当时生活困难嘴馋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再长大了,我忽然发觉一个问题,就像本山大叔小品里所说的,上面搂得挺紧,下面却像个黄瓜架子。这就是大概所谓的演技问题了。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的演艺圈还是很好的,至少很纯洁,没有所谓的潜规则,也没有混乱不堪的男女关系。而现在的演艺圈,我就不用多说了,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一句话,想出人头地,终归是要付出代价的。
  那一夜,我们是在相互的拥抱中度过,在彼此温暖的体温中,我却感觉我离她愈来愈远、愈来愈远。远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那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一个却深潜海底。
  约莫又过了一个星期,杨颖有些伤感地来找我,说,明天她真的要走了,我点了点头有些黯然地说:“明天,我送你吧”。
  第二天的凌晨五点,天色灰蒙蒙的,我们都站在营地的外面,晨曦亮起,杨颖要走了,我们一时间望着对方,不知道说什么好。
  “闭上眼睛。”杨颖说。
  我依言闭上眼睛,然后就感到她冰凉柔弱的双唇印到我的唇上。睁开眼睛,杨颖已经重新站好,她低下头,红着眼睛说“再见。”
  “再见……”
  我知道再见以后,就是黄昏;再见以后,就是一首无言的结局。谁都知道这样的离别就是永不再见,这一别便是永远,我的心,竟有些针刺般的痛。
  也许上帝他老人家当年从亚当身上抽出那根肋骨的时候,他就想到了。他想女人永远都可以要男人的命。她可以让你生,也可以让你死,因为她曾经是保护男人心脏的那根肋骨,她可以保护你的心脏,也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刺穿男人的心脏。
  杨颖转过身走去,可倏而又转过身来,对我说:“我会去寻找属于我的幸福,你,也许也应该去找找。”
  我疑惑地摇了摇头,我又要去哪里找呢?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误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从此天各一方,从此生死两茫茫。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三最好不相伴,如此便可不相欠。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第五最好不相爱,如此便可不相弃。第六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第七最好不相误,如此便可不相负。第八最好不相许,如此便可不相续。第九最好不相依,如此便可不相偎。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望着杨颖离去的背影,我的眼泪不自觉地滑落下来。第一次,我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自卑,家里没有足够的钱,又没有良好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关系,这让那时候的工作调转看起来完全是没有希望的。
  和杨颖分手后的那一段时间里,我十分的消极和悲观,因为我没想到因为家境竟然会导致我爱情的失败。我一直在心中认为爱情是神圣的,它和名利、地位、金钱没有多大的关系,但经历了和杨颖的这次恋爱之后,我却发现不是这么回事儿。
  尽管这样,我一点都不怪自己的父母没给我带来好的出身,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们辛辛苦苦的工作供我读书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要说怪只能怪这个社会这个世界改变了人们的爱情观,金钱至上、权力至上已经成为真爱的最大障碍。
  就在我和杨颖最后一次见面两个多月之后,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而是她父亲给她介绍的一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的心里如同翻江倒海一样难受。据说她的丈夫虽然没什么学历,长得也没多帅,但是很会做生意,开着一个资产上千万的厂子,而且光结婚那天就花了三四十万。我常常想,不知杨颖过的怎么样了,用金钱买来的婚姻会幸福吗?
  多年以后,我开始坐在一间间寂静的咖啡厅里相亲,有一句话这样说,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相亲就是为坟墓看风水。想起来十分可笑。
  我们都尴尬的没有话说。我一直想笑,莫名其妙地,我们按照父母们的意愿谈情说爱,就像有一条线一直牵在别人的手里,自己却无可奈何。
  只要一想到按照父母的意愿我与一个女孩就这样发展下去,然后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然后这个陌生的女孩就会赤身裸体的躺在我的床上,我就忍不住的想要笑。
  关于相亲,我总是想到两个笑话,一是对方问:“去相亲,对面那女的咧嘴一笑,脸上好厚一块粉掉下来了,我该怎么办?”答:“您太客气了,第一次见面就送粮食。”还有一问:相亲时,女方对你说:你没房没车来相什么亲?你怎么回答?答:献爱心来了。
  其实,人生的经历总是那么的奇异,但你觉得你的笔直的向前走的时候却突然拐了弯,当你觉得前途灰暗无比的时候却猛然间柳暗花明。有时候,我总觉得自己的生活平淡无奇,而别人的却充满了惊奇。后来当我走出沙漠,我认识了一位朋友,是个学美术的,极具艺术气质,小小的年纪却已是离婚人士,但却连婚纱都没穿过,婚礼都没有举行,就在双方商量结婚、装修房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性格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
  我遇到的女孩性格都各有不同,无一例外的是我们都是稀里糊涂地做了朋友。最后却又都无疾而终,也许她本来就不属于你,也许只是有缘无分。人生当中有太多的也许,有一天,当你幡然醒悟,其实也许只是你内心想要的一个理由。
  爱你却不能娶你。一下子的伤却要用一辈子来治疗。
  我想,我注定要找到一个平凡的姑娘,她会跟我一块生活,给我生孩子、做饭,会为我做任何事情,这就够了。因为她爱我,爱我的一切所有,包括我的缺点。
  
  (十六)
  一股燥热的风打着旋儿,在我眼前的沙地上吹起,卷起一股股尘埃,淹没了眼前的一切。就像水,忽地就漫过了岁月的河岸。
  突然间,我的心里竟然涌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感。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没有真正地放松过。离开了沙漠,有时候我会感觉到无所适从,就像一列脱了轨的列车……
  在北京,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三夜没有出门。我想把时差倒回来,不用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沙漠的影子,看到许多人的影子。
  第四天,我从床上起来,下了地,站在地上,我第一次发现终于找到了自己。是啊,人不再漂泊了,就会脚踏实地。
  2003年夏天,我和胖子在北京有一次颇为无聊的聚会。一扎啤酒下肚,他的话多起来,他说咱们撅着屁股在塔里木干活的时候,打死也想不到如今会过上这样的生活:手机、汽车、电脑、网络……QQ、E-mail……闻所未闻的东西都出现在我们眼前。
  “是啊,这是一个快速变幻的时代,就像软件的升级和页面的刷新一样,我们身不由己,永远也想像不到明年的哪一天,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只能随波逐流罢了”。我说。
  又一扎啤酒下肚,我们的话都少起来。
  其实,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又真的需要些什么呢?在这样一个物质化和功利化的时代。
  我们无非是要一点温暖的感觉,一点让内心情感湿润起来的感觉。
  丹青笔,挥毫写意绕指柔,柔肠却随韶华去,前世曾痴迷,还是今生无法相忘记,秦淮夜雨纠缠弄影,谁吹长笛,是前世欠你的爱意,化作今生情思记忆,金陵城灯火萧瑟秋意,青丝换霜雨。
  是啊,时间过了,爱情淡了,相爱的人也就散了。如果缘尽了还硬要来牵扯,原本的美好就会变成一种束缚。而没有什么人是不可替代的,也没有什么东西是必须拥有。
  大概是年龄增长的关系,我们的记忆一天天多了起来,就好像冬季里一场接着一场的大雪,从记忆的天空里完没了地飘落下来,一层层的覆盖。
  这么多年了,关于这些往事的记忆总是在我的脑海里时隐时现,漫长而又没有尽头。
  直到突然有一天,有个人这样对你说“你还记恨我吗?于是自己一愣,印像中努力搜索着与此相关的某些事件,但却每每摸不到头脑,是啊,在这个世界上我该记恨谁?一个人活了一辈子,总是容易被一些人记恨或感激的,茫然间,感觉自己真的活的好糊涂,因为我不知道应该记恨谁,谁又值得我去记恨。黑队长、白雪或是杨颖?但这真的很重要吗?人应该有感恩之心,但却不可有记恨之心,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人又何必永远把仇恨记在心里呢?
  有句话这样说:感谢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炼了你的心志;感谢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步伐;感谢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感谢蔑视你的人,因为他醒觉了你的自尊。当我们拿花送给别人时,首先闻到花香的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抓起泥巴想抛向别人时,首先弄脏的是我们自己的手。
  是啊,光明使我们看见许多东西,也使我们看不见许多东西,假如没有黑夜,我们便看不到天上闪亮的星辰。正如你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控制它的宽度,你不能左右天气,但你可以改变心情,你不能改变容貌,但你可以展现笑容,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知明天,但你可以利用今天,你不能样样胜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力。
  入夜,我站在自己17层住处的阳台上,遥望星空,就像遥望过去沙漠上的另一片星空一样。我突然想到了关于古代神鸟——凤凰的传说。
  神话中,凤凰飞翔五百年后,负香木飞入太阳神庙中,于神坛上自焚,每次死后,会周身燃起大火,然后其在烈火中获得重生,并获得较之以前更强大的生命力。如此周而复始,凤凰获得了永生,故有“不死鸟”的称号。
  我忽然觉得我们这代人虽然经历了一些苦难,但这更像是一个“凤凰涅盘”的过程。而人多些磨难是没什么坏处的。
  噢,忘了告诉你,现在,我、胖子和瘦猴都已经各奔东西了,曾经的年少,曾经的青葱岁月,就让它在时间的河水中慢慢沉淀吧。而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些美好的回忆,那些或哭、或笑、或喜、或悲的往事。
  瘦猴也成家了,找的是一位当地藏民的女儿,他的一生注定要与沙漠为伍。很多个夜晚,寂静无声的时刻,我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到在一片金色的胡杨林旁,猴子破败的家,在风沙中时隐时现,一旁,站着他逐渐衰老的妻子。最后,我的眼睛不知怎么地一下子就湿润了。醒来时,天空正落着雨。
  据说,一位老石油生前曾说过这样一句深情的话:将来祖国富强了,请不要忘记那些默默无闻的石油人,是他们用生命换来了明天的幸福生活。是啊,在中国的大江南北,沙漠戈壁,成千上万的石油人前赴后继,像飞蛾一样扑向了燃烧的地火,他们是一群用生命填海的黑色精卫鸟,是传递火种的普罗米修斯。
  故事总会结束,可关于石油的一切、关于那里发生的一切、永远都不会结束。我有预感,哪里有石油哪里就有这样的故事,所有的青春都会在一次次的磨砺中燃烧,而燃烧的不仅仅是火焰,还有比生命更加可贵的东西,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不就是在曾经的苦难中缔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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