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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作协重点作品选题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09-05-11


  一、2009年度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选题申报工作从本通知发表之日开始,至5月31日截止。
  二、在申报期内,申报者可选择中国作家协会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需要拟定的重点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创作计划提出选题。
  三、无论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凡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均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上下载申报表格,也可向所驻地团体会员单位索取表格并提出申报;属中直、国直系统的人员可向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索取表格申报。
  四、各团体会员单位如了解和发现优秀选题,经与作者协商并获同意后,可将该作品以团体会员单位的名义推荐申报。
  五、申报者应认真填写有关表格,说明自己的创作计划、构思大纲以及对扶持工作的具体要求,以供审议。中国作家协会及接受申报的各团体会员单位有责任为作家在申报表上填写的作品内容保密。
  六、推荐单位在对申报者提出的项目予以遴选和论证后,填写推荐意见,报送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每个推荐单位报送的选题,一般以不超过5部为宜。
  七、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今年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中,继续特设“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
  八、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请者的创作实力和选题价值进行评估。项目论证委员会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推荐名单,并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后确定扶持的重点作品项目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地址为:
  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13
  联系电话:010-64489987 010-64489989 010-64221879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

附:

                2009年度重点作品参考选题

  一、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本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特设“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专题”,以展示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创建新中国的丰功伟绩和重大历史意义,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中央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的光辉历程,展示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伟大成就和人民群众精神面貌发生的巨大变化,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欣欣向荣的发展前景。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人复兴而不懈奋斗。
  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表现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作品。
  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时代风貌,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讴歌新生活新时代的作品。
  四、注重表现少数民族特色文化,弘扬丰富多彩的多民族文化传统,反映各民族建设社会土义业绩和风貌的作品。
  五、艺术地表现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精神风貌和国防建设成就,刻画当代军人形象、弘扬英雄主义理想主义的作品。
  六、有助于培育未成年人思想品质和健康人格、为青少年读者所喜闻乐见的儿童文学作品。
  七、反对“台独”等一切分裂祖国行径,讴歌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展示中华民族伟大凝聚力的作品。
  八、科学总结我国新时期以来的文学创作成就,关注我国文学发展态势与走向,注重对文学创作进行引导的文学理论批评专著。


                              中国作家协会扶持重点作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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