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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家协会关于作家定点深入生活的暂行办法
来源:中国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09-10-10

  一、为深入贯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引导与扶持作家根据创作需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生活,在中共中央宣传部的指导下,在各地党委宣传部的支持下,中国作家协会根据作家的创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负责联系和安排作家定点深入生活。

  二、作家定点深入生活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县级以下的基层单位。定点深入生活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三、定点深入生活的申报者应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创作实力。

  四、每年1月—3月为申报期。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有关表格,申明自己的创作计划,提出比较具体的深入生活的地点或意向。申报表格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提交。

  五、申报采取团体会员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个人申报限于中直单位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六、中国作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作家定点深入生活论证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创作实力、选题价值和拟深入生活的地点或类型进行评估,提出推荐名单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确定的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并报中宣部备案。

  七、安排落实作家定点深入生活,以中国作家协会为主,各地党委宣传部予以支持。定点深入生活作家的日常联系指导,由中国作家协会及其团体会员负责。中国作家协会及相关的团体会员应经常了解作家深入生活情况,为作家解决深入生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作家定点深入生活结束后,各接待单位应对作家深入生活的情况作出评价,报至中国作家协会作家定点深入生活办公室。作家本人也应向中国作家协会作家定点深入生活办公室提交个人小结。

  八、中国作家协会给予定点深入生活必要的经费补贴。

  九、中国作家协会设立作家定点深入生活办公室,负责作家定点深入生活的组织、联络、协调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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