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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作协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21-03-18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开始征集参评作品,辽宁省作协为辽宁参评作品的推荐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体裁、门类

  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体裁、门类包括: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幻文学、幼儿文学。为鼓励文学新人,设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

  二、征集范围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

  各体裁、门类作品均以单行本参评,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作品中,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作品须占总字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填写附表一、附表二)

  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为公开发表的各体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字数不超过1万字,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85年1月1日(含)之后。(填写附表一、附表三)

  三、征集办法及时间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由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负责,省作协推荐工作由创作联络部负责。

  作者须按要求填写推荐作品目录及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

  参评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须同时提供作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并签署日期。

  纸质推荐作品目录、参评作品推荐表各一份及样书15册(份)特快专递寄至省作协创联部,在邮件外部标明姓名及参评类别,如“某某小说”、某某青年作者短篇佳作”等,勿用包裹。同时报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辽宁省作协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省作协创联部

  邮 编:110041

  电 话:024-88501713

  联系人:宋斌、刘维

  邮 箱:lnzxclb@163.com


  附表一: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目录.docx

  附表二: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附表三: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x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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