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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不算事
来源: | 作者:李 虹  时间: 2019-12-03
  我从来没有想过在十八岁前谈恋爱,要不是邂逅那个他。
  自打七周岁上学我可一直是个三好学生的,谁能想到初三快毕业了还弄出个早恋来呢。真是气死人了。
  他不是我同学,是外地读书回来参加考试的。那时候户籍在哪里就要回哪里参加升学考。
  开始的时候,我一心朴实的学习,根本没在意他。老师把他领进班级,在讲台上介绍一下名字就安排在后排座了。
  初三下学期,老师给我们调整了座位。女生坐前三排,后面清一色男生,因为女生少,男生多嘛。还有就是男生个子都窜起来了,不像小学时候女生长个,男生不咋长。
  记得小学毕业时我一米六,初中毕业一米六四,高中毕业一米六六,从此再没长过。体重倒是飞长,从高中毕业九十二斤窜到一百三十二斤,整整的长了一个小猪的重量呢。
  直到那天我值日,他跟几个哥们留下来把教室清洗一新。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说就是为了让我正式的认识他一下。我诧异,但有人替你干活总是好事情。我于是从书桌膛里拿出一瓶墨汁,弱弱的说,我早上带来的,黑板花了,我想刷刷。他二话没说,接过墨汁,找了一个废弃的黑板擦,开始给花了的黑板涂色。我想帮忙,毕竟我值日啊。但他却让我离远点,坏坏的说:“远点,远点,也不怕墨汁溅到你的白裙子上,不小心就成泼墨画了。嘻嘻嘻!”“也许泼成山水画呢?哼,有能干你泼出山水来呀?”我很不屑,既然不用干活,没等到他刷完黑板我就悄悄回家了。
  第二天我早早来校,一进班级看到湛黑的黑板上用白粉笔写了一首诗,是琼瑶阿姨的匆匆太匆匆。粉笔字看上去非常工整,仿宋体,让人羡慕的漂亮字。直到上课前,我才千不忍万不忍的擦掉它,教室里弥漫着臭臭的墨香味儿。
  放学回家路上,他骑自行车追上我。边陪我走边告诉我说,黑板上的诗是他写的,他是冲着我插班来这个班级的,“我们可以做朋友吗?哪种的都可以,只要你理睬我。”
  我有不理睬你吗?我的冷漠好像没有针对任何人吧?考重点高中压力山大,我有啥理由不理睬谁呢?
  万万没想到,人生却如此的开始了“哪个少男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的时代。
  每天早上来到学校就会有一双热烈的目光与你相逢,每个课间都会有一对多情的眼睛关注你的一举一动。那些日子心如撞兔,甜蜜的腮红。从来没有那么的渴望上学,那么的喜爱学校。书中自有颜如玉,你是从书里走出来的吧?笔下生花,你是从日记里跑出来的吧?我满心满念的惆怅啊,我所有的多愁善感啊,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因为你!
  学校黑板报上贴满了初一初二学弟学妹们的钢笔字帖,你这个即将毕业的老大哥也写了一篇去凑热闹。我清楚的记得当时你写上去的是一首乐府诗:
  
  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曦。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晖。
  常恐秋节至,昏黄花叶衰。
  百川入东海,何时复西归?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后来高中时代,你给我写的信里还记得有好多励志词语,比如“人生难得几回搏?此时不搏更待何时?”“好男儿志在四方!”“对于我们农村的孩子,读书虽然不是唯一的出路,却是最好的出路。”等等,等等。那时的我一心一意的想考师范,那时的你一心一意的想考大学。那时的理想多么美好,那时的春光多么美妙!
  可惜的是最终我以16分之差与重点高中失之交臂。于是心里默默决定复读初三,争取来年一举考上中师,毕业回来做个小学老师,感觉也是蛮好蛮好的。
  你和班里其他同学假期里一起来我家找我玩,我躲了起来。我不想让你看到我的落寞,不想让你看到我的不安。你把一本日记一幅宣纸字画托同学转交给我。那是一幅竹画,题赠挚友:“未出土时先有节,凌云深处尚虚心。”
  我没有去找你,也不会去找你,我的心里有太多的不甘。我们还小,应该有太多的机会。
  母亲说,早恋没有好果子吃的。燕雀岂知鸿鹄之志,就此作罢,人生的路太漫长,谁也别耽误谁啦!我相信老人的话,也相信老话,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
  复读半月姨娘来访,说她那里的高中文科很棒,姨夫是学校大事务,他们一致认为还是读高中考大学去吧,多念几年书总不会是坏事的。胳膊拗不过大腿啊,我不情不愿的踏上了高中之路。
  刚开始水土不服,发生毒性痢疾,姨娘叫车把我拉到医院,抢救了半小时我才还阳。接着读了半学期的书在医院度过了近两个月,打针吃药。由于功课涉及初中的多,尽管误了那么多学时,最后还是如愿以前三的排名考进了文A班。
  侥幸一直持续到快放寒假,又发烧,吃阿莫西林过敏。全身浮肿,眼睛只剩下一条缝,痒痒却不敢挠,心疼的跟猫咬似的,心碎得跟饺子馅似的。还没等到期末考试就回家了,我哭着喊着不要再去念什么高中,我要读初四考小师范。我第一次离家那么远,第一次离开父母那么长时间,第一次睡三十人的集体宿舍木板床,第一次吃学校大食堂那么硬的高粱米饭,第一次吃手抓面条,第一次吃不放油带土的土豆……我受够了胃口的摧残,更受够了病魔的纠缠。我不要再念那个狗屁什么高中文科,不要。我精神要崩溃了!
  那个元旦收到雪花般的贺年卡,有他寄来的。不看落款,看上面的字我就晓得。除了他谁还有如此漂亮的字呢?无论英文还是汉字,书写的都是那么工整利落。我喜欢。
  虽然现在的高中里也有给我递纸条的少年,但没有他的字漂亮啊;虽然现在的校园里也有翩翩少年给我唱情歌,但没有他的风度优雅啊。我喜欢他文质彬彬的模样,我喜欢他比我高一头的海拔,我喜欢他那手漂亮的钢笔字。我喜欢以虔诚的目光仰视他,我心中的白马王子。我崇拜他?也许吧。
  那个爱穿白裙子的骄傲的女孩恋爱了。每周末都收到一封情书,每周末都寄走一封情书。读了三年高中,去的最多的地方不是图书馆,而是邮局。
  我没有复读初三,也没有读到高四。高三那年我神经衰弱,抑郁了好久。结果就是,草草的选了一个三年的大专班,结束了我十五年的学子生涯。
  读大专班第一年我就提出来分手了,不是不爱而是大爱。他从重点高中考到重点大学,注定是鸿鹄了,而我注定是不会离开父母的家雀。我宁愿做个负心人,也绝对不会做个可怜人。前前后后加起来恋爱四年,我感觉激情不在了,安全感全无。两个人真正相处,我感觉不到高中时代写情书时的激情澎湃和文采飞扬,更没有了那种“见字如见人”的心旌摇荡,也没有了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巴心巴肝的思念。好吧,就这样分手吧。趁我们感情不是很深很深,趁我们还好年轻好年轻,你走你的通天路,我走我的小木桥。就此别过,互不打扰,相忘于江湖岂不是最好?
  但我真的把他相忘于江湖了吗?十年后我以为我已经不记得他是谁了。但当二零零三年非典发生,我疯了一样四处去打听他的状况。了解他一家无恙后,默默又在佛前点燃三柱香,祈祷他一世安康!听说他生了女儿,打趣他前世的情人真不少,终于有一个找上门来了。听说他建厂,希望他盈利。听说他满世界飞,希望他平安着陆……
  原来心里的他一直都在,只是换了一个形式罢了。也许是手足,也许是念想,也许没有什么也许,只是大脑皮层的关于时光的美好记忆,带给我温馨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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