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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公选《诗刊》副主编公告
来源:中国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09-12-10

  为进一步优化《诗刊》的领导班子结构,拓宽人才选拔视野,中国作家协会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公开选拔《诗刊》副主编(分管编辑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诗刊》于1957年由毛泽东主席亲笔复信支持创办。臧克家是《诗刊》第一任主编。《诗刊》是一份以刊发新诗为主体的国家级刊物,荣获新闻出版总署评定的“国家期刊奖”。《诗刊》现分为上、下半月刊,内容以新诗原创为主,兼容旧体诗词、散文诗、诗评、诗论等。

  《诗刊》副主编(分管编辑业务)的主要职责:协助主编完成所分管的刊物编辑工作,对稿件进行三审把关,对稿件的导向和艺术质量承担责任,努力扩大刊物的社会影响力,拓展刊物的业务工作。

  二、 选拔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三、 报名条件和资格

  参照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和资格的报刊社、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专业性人民团体、文化事业等单位中的诗歌创作研究、编辑管理人员(有刊物编辑领导工作经验者优先):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2、熟悉我国诗歌创作、研究发展的水平和趋势,在诗歌创作和诗歌理论、评论领域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3、热爱文学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敢于负责,真抓实干,锐意进取。

  4、为人正派,作风民主,能团结同志,并具有调动和发挥编辑部同志工作积极性的能力。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或有5年以上担任刊物主编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7、任正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2006年12月以前任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的要求,但需在正处级职位任满一年(2008年12月以前任职),或在副处级职位任满四年(2005年12月以前任职)。

  8、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

  四、 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

  (一)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般应由报名者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名时需提供经报名者所在单位审核的《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诗刊〉副主编报名表》。

  中国作协人事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和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取消竞争资格。

  (二)考试与基本条件评价

  应试者的总成绩中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评价各占50%权重。

  1、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由考评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考评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2、基本条件评价

  基本条件评价由考评小组对应试者的领导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诗歌创作和研究成果、近三年年度考核和奖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组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2、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评价得分,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考察前,考察对象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的证明。

  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进行预告。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需到其原所在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中国作协人事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通过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和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进行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和基本条件得分在体检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

  (三)讨论决定任用

  中国作协人事部汇总考试综合成绩、基本条件评价得分和考察情况,报中国作协党组集体讨论,对适岗人员作出任用决定,如认为无合适人选,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四)办理任职手续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京外人员办理京外调干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京外人员回原地原单位)。

  五、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诗刊〉副主编报名表》,填好后与简历一起通过E-mail发到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邮箱,同时将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能够说明工作业绩、文学创作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复印件特快邮寄至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笔试报到时请将加盖了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国作家协会公开选拔〈诗刊〉副主编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带到现场复核,并带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报考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人事部邮箱:zuoxierenshibu@gmail.com

  联系电话、传真:010-64489860

  地址: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25号,邮编:100013

                                        中国作家协会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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