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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作协通知
来源:中国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09-12-28

  中国作协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上为逝世的中国作协会员刊登讣告。

  一、2010年1月1日以后逝世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刊登讣告。

  二、会员逝世后应由家属通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作家协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作协核实后告知中国作协创联部。如有特殊情况,家属亦可直接告知中国作协创联部(电话01064221703,01064489869)。

  三、告知时间应在会员逝世后60天内,若超过60天,不再发布讣告。

  四、讣告的内容、方式,由中国作协创联部统一安排。

  特此通知。

                                 中国作家协会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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