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通知,现将2013年度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前截止。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中国作协或我省作协会员,均可通过我省作协向中国作协推荐申报选题。
三、2013年少数民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反映新时期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发生的深刻变化,展示改革开放事业的辉煌成就。
2、反映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中的文化传承、灵魂坚守、精神创造。
3、表现各族人民在建设“美丽中国”进程中的生存状态、生活风貌、生命意象。
4、“理论评论专项”,科学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成就,关注当代少数民族优秀作家作品,注重当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倾向、理论评论走向的文学理论专著。
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四、申报者可从中国作家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中国作家协会少数名族作家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并认真填写申报表,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五、本项目仅限重点作品创作扶持,优秀作品出版、翻译出版另设扶持专项。
六、不接受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已出版作品的申报。
七、本项目与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不重复申报。
八、我省少数民族作家作品选题征集、推荐工作,由省作协创作联络部负责实施。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需在5月10日前报送省作协创作联络部,逾期申报者将不列入推荐报送范围。
九、省作协接到申报后,将进行论证和遴选,根据名额确定推荐选题和推荐次序,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报送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
报送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省作家协会706室
邮政编码:110041
联系电话:024-88519801
联 系 人:宋斌 吕颖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1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