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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度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13-02-04
各市文联、作协等相关部门:
 
  根据中国作家协会通知,现将2013年度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选题的征集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前截止。
  二、凡创作态度严谨、具有一定创作实力和较高思想艺术追求的我省作者,作品主题健康,有较充分的生活和艺术准备,无论是否中国作协或我省作协会员,均可通过我省作协向中国作协推荐申报选题。
  三、曾获重点作品扶持的作品,如尚未完成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不接受征集截止日之前已出版作品的申报。
  四、2013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专项,鼓励创作反映各行各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新胜利,表现广大人民群众昂扬奋发的精神风貌的作品。
  2.青年作者专项,面向40岁以下的青年作者,鼓励紧跟时代步伐,具有探索精神的文学创作和密切联系文学发展现状,具有创新意识的理论评论。
  3.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专项,鼓励创作表现中国人民团结抗战的英雄壮举,弘扬民族精神的作品。 
  4.剧本专项,鼓励健康向上、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影视、戏剧文学作品。
  5.定点深入生活专项,鼓励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展现时代风貌、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作品。本专项由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委托中国作协创作联络部组织实施。
  五、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六、申报者可从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并认真填写申报表,说明创作计划,提供详细的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七、我省作品选题征集、推荐工作,由省作协创作研究部负责实施。申报表及相关材料需在5月10日前报送省作协创作研究部,逾期申报者将不列入推荐报送范围。
  八、省作协接到申报后,将进行论证和遴选,根据名额确定推荐选题和推荐次序,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报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报送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省作协创作研究部
  邮政编码:110041
  联系电话:024-88500040
  联 人:李桂玲、王宁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1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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