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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2019年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的公告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19-01-10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旨在发现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作家,推出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力作,推动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2019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截止。
  一、申报范围
  1、申报者须为少数民族,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每部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万字(诗集一般不超过3000行)。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3、申报作品须为汉语或用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汉语译本,其中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发表过的作品标明报刊名称、刊发日期。个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的作品文本。
  三、曾入选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且逾期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四、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五、凡不符合上述四项(二、三、四、五)中任意一项者,不得申报,评审委员会将严格审核申报资格。
  六、辽宁省作家协会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遴选出的拟入选者,经省作协党组审批后上报中国作协。
  七、“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入选作品由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

  附件:中国作家协会2019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申报表

  辽宁省作家协会联络人:宋斌
  辽宁省作家协会接受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2月15日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邮  编:100041
  电  话:024-88501713
  手  机:13909883739
  电子邮箱:176819361@qq.com
  
  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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