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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创作联络部  时间: 2023-02-16

        根据《2023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的相关要求,省作协从即日起启动中国作家协会2023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征集工作。

 一、申报条件

  1.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2.申报的创作选题须为长篇作品或围绕特定主题创作的完整作品。不接受个人或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3.曾获重点作品扶持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支持项目的作者,如有关作品尚未发表或出版,本年度不能申报。征集截止日期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

  4.网络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选题由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另行组织征集、论证,向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2023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奋进新征程、书写新史诗”主题专项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倡导和鼓励讴歌新时代的伟大变革,反映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文学创作。申报选题应聚焦现实题材,展示新时代的变革性实践、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表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精神风貌,表达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把国家站位与百姓视角更好地结合起来,深刻书写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激励人们意气风发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本专项提倡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

  2.“新时代文学研究”主题专项

  为加强新时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工作设立本专项。申报选题应研究新时代文学的重要理论问题;致力新时代文学重要现象和作家作品的研究和评论。专著和符合专项主题要求的个人论文集均可申报。

  (二)作者可依据重点作品扶持工作年度专项进行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说明写作计划,提供构思大纲和作品部分文本。

  2.省作协对申报作品进行论证,筛选出5部以内的选题,经省作协党组审批,报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3.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3年3月5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寄至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创作联络部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2023年度重点作品扶持申报+姓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邮编:110041

  联系人:宋斌、刘维

  电话:024-88501713

  邮箱:lnzxclb@163.com

       附件1: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23年2月14日修订).doc

       附件2: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doc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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