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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中人洛丽塔
来源:2020年11期《鸭绿江》 | 作者:高海涛  时间: 2020-12-29

​  洛丽塔是一本英文小说中的人物,这本小说也叫《洛丽塔》,上世纪五十年代出版问世,比《红楼梦》晚了近两个世纪。这两本书一中一外,一古一今,它们之间会有什么联系吗?

  可有人突发奇想,偏要写这样一篇文章,论证二者之间的联系。这个人就是我,一个漫无目标的读书写作者,喜欢搞点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

  众所周知,《洛丽塔》的作者是美籍俄裔作家纳博科夫,但他不仅写小说,据美国《时代》周刊介绍,他还是个“很专业的诗人”(expertpoet)。我喜欢纳博科夫的诗,那种精微的意象,清澈的隐喻,既有普希金的遗风,也有勃洛克的流韵,以及一种从不可见的远方吹来的微风感。

  有一段时间,我是一边读中文本的《洛丽塔》,一边翻英文版的《纳博科夫诗选》。这样的阅读让我获益匪浅,可以说他的诗有助于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也有助于理解他的诗。而当我挑选一些诗,并将它们译成汉语的时候,更有一种别样的况味和乐趣。

  比如《剑桥诗稿》。纳博科夫曾于1919—1922年间负笈于英国剑桥大学,他仿效普希金的《叶甫盖尼·奥涅金》,为这段岁月写下一首长诗,共由63首十四行诗组成,被誉为“光芒四射的诗体小说”。原诗创作于1926年,英文题为UniversityPoem,直译应该是“大学诗篇”。而我译成汉语之后,想了想还是定为《剑桥诗稿》,这不仅因为此处的“大学”即是指剑桥大学,也是想借南宋大诗人陆游《剑南诗稿》的一点意蕴。如此细微的乐趣,也许只有译者自身才能体会吧。

  但乐趣也往往会带来工作。2017年春天,有位年轻的女博士联系到我,说她要出版一本《纳博科夫长篇小说叙事研究》,特别希望我能为之作序。推辞再三无果,只好放开别的工作,动笔写序。

  我是个认真的人,从春到夏,凡三阅月,进入了一个仿佛与天气同步,越来越炎热也越来越艰辛的历程。我的书桌上堆满了所有需要参考的书,除了《洛丽塔》,还有纳博科夫的另外几部长篇,以及他的自传《说吧,记忆》,他的《文学讲稿》和《俄罗斯文学讲稿》,当然,也有《红楼梦》。因为随着写作的进程,我越来越感觉到,《洛丽塔》和《红楼梦》是可以比较的,这两部小说在许多层面上,都有着难以置信也无法回避的相似性。

  后来女博士告诉我,她之所以请我作序,只是因为在一本杂志上读过我译的《剑桥诗稿》,并记住了我写的那段评注——“百无聊赖的生活,三心二意的浪漫史,构成了这首长诗的基调,流亡的、流散的、充满了乡愁和无奈。而诗中的女主人公瓦尔蕾,其精神特质可以视作诗人整个剑桥岁月的象征。以女性人物为标记,追寻已经逝去的似水年华,这一独创手法在纳博科夫蜚声世界的小说《洛丽塔》中也可得到进一步的印证”。

  除了这首长诗,她还看过我译的另外几首纳博科夫的诗,比如这首:“某种嫩绿,某种浅灰/某种条纹,无边的雨”——简直太棒了,她说,一看就知道你是纳博科夫的知音。

  序言完成的那天,窗外也下着这样的雨。

  为了一篇序言,花了近三个月的时间,我怀疑现在是否还有人会像我这样干。但也许值得吧,我想。这篇序言还有个标题——纳博科夫:作为诗人的小说家,如果说这个标题不值得,那至少副标题是值得的——兼论《洛丽塔》与《红楼梦》之比较。

01

  首先,纳博科夫的身世,我觉得和曹雪芹太相似了。这两个文学大师,一中一俄,隔了将近200年,但均出身于名门贵族,一个在清代中期的南京金陵,一个在沙俄时代的圣彼得堡,所谓“钟鸣鼎食之家,诗礼簪缨之族”,锦衣玉食,幼承家学,是两人早年的共同经历。

  曹雪芹不用细说了,祖父是江宁织造,世受皇恩,富甲江南。同样,纳博科夫的祖父,也是一代名将,卓有战功,沙皇为表彰其勇,曾将一条小河赐名纳博科夫河,河虽小,却标志了整个家族的荣誉。纳博科夫1899年即清光绪二十五年出生,据说当时家里仅佣人就大约有五十多个,各种食物和生活用品都是由英国如期送来家中,从不间断。其家世显赫,比之曹雪芹亦不遑多让。

  但君子之泽,世远則疎,瓜瓞绵绵,也有被扯断的时候。十月革命爆发,旧俄世家纷然惊恐,纳博科夫从此踏上流亡之途。先到克里米亚,后到欧州,负笈英伦,寓居德法,其生活之窘迫,心境之落拓,想必也肖似曹雪芹流落到京西黄叶村的况味吧,虽不至“举家食粥酒常赊”,也难免“废馆颓楼梦旧家”。直到后来去美国,他对童年和圣彼得堡,仍然怀有某种“秦淮旧梦”般的伤心眷恋。

  这种眷恋之情,读他的自传《说吧,记忆》就能看得很清楚。据说在剑桥读书的时候,因为担心会忘掉自己的母语,他曾一度很排斥英语和法语。

  除此之外,纳博科夫还一直梦想成为普希金那样的诗人。他从少年时代开始写诗,前后近六十年,可以说从未放弃成为诗人的梦想,即使在他转而求其次,开始写小说之后,这个梦想依旧让他耿耿难眠。作为一种情结,这甚至也体现在他的小说中,就像有人指出的那样,看纳博科夫的小说,你总能发现有个诗人的身影,转转悠悠的,不肯从故事中离去。

  同样,曹雪芹也应该首先是个诗人,然后才是小说家。虽然迄今为止,尚未发现他在《红楼梦》之外留下了什么诗作,但他的朋友们都证明,他曾经是个很出色的诗人。如他的知交敦诚在《寄怀曹雪芹》一诗中,曾说他的诗才可以和唐代的李贺相比,想象奇丽,意境开阔:“爱君诗笔有才气,直追昌谷破篱樊”。而更直接的证明则是《红楼梦》小说本身,其中写了那么多绝美的诗词曲赋,几乎每一首都能让人记住并感怀。也许在此之前,曹雪芹已经有许多诗作,倍感珍惜,无可寄托,于是引入书中。这种情况,正如脂砚斋在全书第一回写下的批语:“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为传诗之意”。

  雪芹传诗,一方面是发挥诗的想象,一方面是张扬诗的精神,这其实是中国小说的传统作法,只是在曹雪芹这里被前所未有地提升了,抒情与叙事交织,俨然构成了一种独特的景致。用木心先生的话说:“《红楼梦》中的诗,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看”。

  同样,纳博科夫的书中也有大量的诗。他的小说主人公差不多都是诗人或诗歌爱好者,如《天赋》中的费奥多、《微暗的火》中的谢德、《洛丽塔》中的亨伯特。因此,我在序言中这样写道:纳博科夫的大部分小说,都与《红楼梦》相似,多是传诗之作,总有传诗之意。只不过在中国读者看来,他小说中的那些诗多少显得幼稚和笨拙,不像水草在水中,而像水在水草中。

02

  除了身世和经历,曹雪芹和纳博科夫还有一点很像,那就是多才多艺,情趣博雅,都喜欢字谜、棋艺、游戏。特别有意思的是,曹雪芹沉醉风筝,纳博科夫迷恋蝴蝶。

  考曹雪芹平生著作,概有三种,除家喻户晓的《红楼梦》外,另还有《废艺斋集稿》和《南鸢北鹞考工志》存世,前者详述风筝、金石、编织、印染、烹调、园林等八项工艺技法,后者则专述风筝,既有工艺记载,更有风筝图谱,足见其精于此道,一往情深。少年曹雪芹,想必一定是放风筝的高手,《红楼梦》第七十回,写宝玉和众姐妹放风筝,真堪称一幅风情画,细致入微,可圈可点。不仅如此,有红学家考证,说《红楼梦》一书在整体上也恰好体现了风筝美学的原则,那就是对称性。举凡书中主要人物、事件、情节、行文,均可见对称之法,有个僧人,就有个道人;有个甄士隐,就有个贾雨村;有个宝钗,就有个袭人;有个黛玉,就有个晴雯,而宝钗和黛玉的对称犹如两极,是更高层面的:“都说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诸如此类。可以说《红楼梦》既是小说,也是风筝,是一个语言的风筝大师,甩一把辛酸泪,在封建末世放飞的文学纸鸢。

  而纳博科夫之迷恋蝴蝶,也是众所周知的。从很小时开始,这个贵族少年就以寻找和收集蝴蝶为乐。后来他到美国的大学,主要工作也是研究蝴蝶。他说过:“文学与蝴蝶,是男人的两大激情”,其实这样的男人并不多,而只有他,在这两件事上都成就斐然,既是享誉世界的小说家,也是国际知名的蝶类学家。甚至作为发现者,许多蝶类就是以他或他小说中的人物命名的,如纳博科夫蝶、洛丽塔蝶,亨伯特蝶等等。

  而且,和曹雪芹的风筝美学相似,纳博科夫对蝴蝶的迷恋也同样隐现在他的作品中。比如《洛丽塔》,就堪称是一部“拟蝶成文、以文画蝶”的佳作。细节之绝美,描述之精微不必说,只看洛丽塔,这个天真未凿的女孩,这个巧夺天工的少女,她有着忽闪忽闪的睫毛,美丽的男孩子式的双膝,确实很像一只飞来飞去的蝴蝶,一路诱惑,一路奔逃。其实也不仅洛丽塔,在纳博科夫笔下,几乎他所有的小说中的所有女孩,都具有这种轻盈化、唯美化、蝴蝶化的倾向。

03

  《红楼梦》我有几个版本,最早的是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的重印本,绛色封面,已看过很多遍,显旧了。此外还有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俞平伯八十回校本、冯其庸瓜饭楼重校本等。还有一本也算旧书,香港中文大学的校订本,1983年出的精装本,是2003年我在北京进修时,从潘家园买到的。

  《洛丽塔》我有两个中译本,分别是漓江出版社的1989版和时代文艺出版社的1997版。此外还有个网购来的英文本,是美国企鹅书系(PenguinBooks)2000年重印的。我很喜欢这个英文本,特别是封面,淡绿色的格调,清新的草地,清新的少女,而书名Lolita却用极小的字体印在最下边,仿佛是可有可无的符号。

  但在小说中,这个人物却是活生生的。

  洛丽塔是个很特别的美国女孩,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有十二三岁,和大观园中的女孩们都是差不多大的年纪,用纳博科夫的措辞,这样的女孩都是源自古希腊神话的那种“小仙女”(nymphers),我觉得这是个比较的基点。天生尤物,既在华土,也在大洋彼岸。不过洛丽塔毕竟是现代女孩,她不仅天生丽质,还极具诱惑力。所以她的故事,是青涩中透着早熟,充满了诱惑与被诱惑的梦幻般历险,特别是这故事的叙述者,在故事中的角色还是洛丽塔的继父,即人到中年的亨伯特先生,就难免惊世骇俗了。亨伯特,一个很英俊也很虺尵的家伙,他开着一辆破车,带着豆蔻年华、春光烂漫的洛丽塔,几乎走遍了整个美国。

  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这本惊世骇俗的小说,连美国人都觉得无法容忍,但后来他们想了想,还是接受了。1958年,小说在美国正式出版;1962年,小说又被拍成了电影。电影的中文名,不知出自何人译笔,很俗气也很中国,叫《一树梨花压海棠》,出自苏东坡的诗。

  实际上,洛丽塔的形象是多面的,并不仅仅是性感的符号,也不仅仅是欲念的化身,她身上还有一种nympher一词所表征的很希腊、很神话的气息,用小说中的话说,即还有一种荒野般的美丽,以及“天真未凿、不事歌颂”的倔强品质。这样一个特殊的美国女孩,如果走进中国《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是不是会产生史无前例的文化碰撞与戏剧性呢?

04

  其实《洛丽塔》的开头,就会让人想到《红楼梦》。这两本书的开头是非常相似的,即都是以手稿为故事的起点。

  《洛丽塔》又名《一个白人鳏夫的自白》,是洛丽塔的继父亨伯特在狱中等待宣判的日子里写下的自白书,全书由引子、正文和后记三部分组成。引子部分的叙述者是雷博士,他声称自己是一名编辑,并且毫无缘由地收到亨伯特在狱中完成的手稿。当他收到手稿时,亨伯特已经在狱中病逝,亨伯特的律师应亨伯特的要求请雷博士为亨伯特编辑这份在狱中完成的手稿。所以雷博士只是这份手稿的编辑修改润色者,故此正文部分,叙述者又由雷博士转换为亨伯特本人,以自述的方式向读者讲述洛丽塔的故事。

  这样的开头,中国人只要读过《红楼梦》的,都会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红楼梦》又名《石头记》,开篇第一回就声称,整个故事是“字迹分明,编述历历”地刻在一片石头上的——这种刻有手稿的石头,有人称之为“手稿石”,可能只有我们中国人才能想象得出,它来历不凡,后来遗落人间,由曹雪芹先生将手稿抄录下来,“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才得以成就此书。

  “真正的手稿是不能毁灭的”,俄罗斯作家别尔加科夫曾如是说,他的小说《大师与玛格丽特》,可以说就是这句话的注脚。而在拉美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吉普赛人麦尔吉阿德用梵语写成的有关马孔多家族的神秘手稿,则是手稿叙事的又一例证。当手稿进入小说,作为某种意象,不仅能为整个叙事增添可信性、实证性、权威性,也能带来神秘感和形而上的超验意味。但所有这些手稿叙事,包括《洛丽塔》,我认为都不能和《红楼梦》中的“手稿石”相媲美。石是补天石,字是中国字,那种旷远洪荒的感觉几乎接近和类似于“太初有言”。用著名学者杨义先生的话说,曹雪芹的《红楼梦》,可谓是创造了一种“天书与人书相融合的品格”。天人合一,这无疑正是中国人的文化传统和精神传统。

  至于小说的具体写法,我觉得《洛丽塔》和《红楼梦》也不乏相似之处。主要一点就是象征。众所周知,《红楼梦》的作者善于注此写彼、伏脉千里,尤其善于以诗谶花语来比附人物命运和故事结局。如第六十三回,怡红夜宴中,大观园女孩们依次抽中的花签及签上的诗句,都无一不隐喻着她们的性情与结局,让人读来况味别传,深自感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可以说,小说从整体到细节,都体现了这样的象征性和暗示性,构成了全书的一种形式和格调。

  而这样的写法,似乎在纳博科夫笔下也能找到春痕和流韵。比如狗的意象,当人到中年的亨伯特首次在花园看到洛丽塔的时候,这个百合花丛中的少女身边有只活蹦乱跳的小白狗,而多年之后,当亨伯特再次找到失踪的洛丽塔,看到她旁边有只脏兮兮的老白狗,昔日的佳人挺着大肚子,显见得韶华已去,风光不再。这样的暗示写法,与《红楼梦》中的诗谶花语相比固然有些浅白,但格调和旨趣却还是相似的,至少在其他英语小说中很难找到这种写法。

  让我感兴趣的还有数字。数字作为隐喻,是《红楼梦》重要的美学特征之一,比如全书一共写了三次过元宵节,三次过中秋节,所谓“始以三春,终以三秋”,寓意很深。还有十二这个数字,“金陵十二钗”不必说,一部红楼,与十二有关的意象俯拾即是,如大观园有十二处楼台亭榭,贾府有十二个大丫环,十二个小优伶,甚至薛宝钗所用冷香丸的配方剂量,也无一不是以十二为数。同样,纳博科夫也特别喜欢数字的游戏,比如洛丽塔的家住在草坪街324号,这是亨伯特第一次看到她的地方,后来他们在旅行中住在“着魔的猎人”旅馆,房间也是324号,整个旅行总共住过324家旅馆。还有,百科全书中蝴蝶的序号是22号,洛丽塔在班级的学号也是22号,等等。

05

  总之,我这篇序言写得很认真,原打算五千字左右,但最后接近两万字了。女博士建议,除了作她那本专著的序言外,还可以改成论文,找个期刊发一下。改成论文也不难,无非在前面加上个摘要,中文和英文的,再找出几个关键词,就显得很学术了。

  关键词之一:传诗之意;之二:蝴蝶美学;之三:隐喻象征;之四:春天记忆。

  编辑发信说,“春天记忆”怎么能是关键词呢?

  我说对啊,这正是最关键的关键词。因为无论《红楼梦》还是《洛丽塔》,就作者的意图和作品的基调而言,都是为了寻找和留住生命春天的记忆。虽然《红楼梦》写了众多的女孩子,《洛丽塔》只写了一个女孩子。

  春天的记忆和追忆,可以说是《洛丽塔》与《红楼梦》最不约而同,也最意味深长的精神主题。

  生活在大观园里的女孩子其实一个个都是花神,花的故事和女孩的故事构成了《红楼梦》绚丽芬芳的春意长卷。“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香榭,落絮轻沾扑秀帘”,多么动人的画面,多么虔诚的追挽,可以说,那些美丽如花、青春萌动的女孩,她们的命运不仅隐喻了一个百年世家的人气聚散、风水浮沉,也托起了全书的情感基调,那就是对生命之春天的挽歌般记忆与眷恋。

  这样的精神主题,或许也恰如现代张爱玲小说的一种模式,当主人公一步一步走向没有春天的所在,背景却是大片大片繁华艳丽的生活。

  “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红楼梦》花事繁多,四季缤纷,但据说海棠花的位置是最重要的,而苏东坡的这句咏海棠诗,可谓是托起了全书的情感基调。所以叶朗先生说:“追求春天,就是整部《红楼梦》的主旋律”;刘再复先生说:“曹雪芹的梦是‘春且住’的梦”;就连德国汉学家顾彬先生,也看出这是一部“为中国年轻人写的生活祈祷书”。

  《洛丽塔》也是这样。纳博科夫的梦,也同样是“春且住”的梦——洛丽塔,这个自称“我本是雏菊一样鲜嫩的少女”的美国女孩,她的诗意和美,不仅是独特的,而且也更直接地构成了春天记忆的象征。

  在作者看来,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是连时间都会在她身上驻足的尤物,她像一滴水,也像一朵花。因此对亨伯特而言,洛丽塔这个晶莹剔透的名字不仅照亮了他对少年初恋记忆,也照亮了他生命的往昔,而留住这样的往昔,在春意萌发的公园里,“让迷人的小仙女们永远在身边嬉耍,永远不要长大”,则是生命的永恒渴望。正是这样的渴望,在小说中被始终和反复地表达着,它穿越广袤的荒野,在美国的汽车旅馆、路边景色、诱惑与奔逃、悲悯与怜爱、犯罪与复仇的气息中获得了不可遏止的叙事激情。对这样的故事,不管人们从何种角度评价,道德的、社会的、文化的,但总会有一两个角度,能让人看到一种《红楼梦》式的诗意逻辑,那就是对时间流逝的抗拒和超越,对失去的童年与春天的寻找和求索——


  大雨飘过,一路流火,

  脚下的小径也是红的。

  ............

  空气甜润,清新辽阔,

  无名树更是好闻极了。

  一枚叶子朝下斜拧着叶尖,

  一颗珍珠正从叶尖上滴落。


  纳博科夫这首诗题为《大雨飘过》,据说是他平生所写的第一首诗,记录了童年时代的审美体验。我把它译成汉语的时候曾想过,那颗珍珠般的雨滴在叶子上的滴落之声,多么像许多年后,他笔下那个女孩晶莹剔透的名字啊:“洛——丽——塔”!

06

  我的论文在某大学学报发表后,还真的引起了一点反响和反馈,其中不乏赞赏,也有许多质疑,比如南方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反馈说,你的这篇论文,称得上是以中华之“高烛”,照异域之“红妆”,虽有牵强之处,尚能自圆其说。但问题在于,纳博科夫知道我们的曹雪芹和《红楼梦》吗?

  这位教授是研究文艺民俗学的,写过关于红学与民俗文化方面的论著。我回信解释,说这只是一种“平行比较”,而不是“影响比较”,只能说《洛丽塔》体现了某种东方的叙事元素,并不等于说纳博科夫直接读过《红楼梦》或接受了中国古典小说的影响。他认同了这个解释,后来通过编辑,还加我为微信好友,并陆续发来几首仿红诗词。其中有一首七绝,我觉得如果有人以“穿越”的手法把洛丽塔写进《红楼梦》的故事,引入这首诗应该是很恰当的,可作为洛丽塔这个人物的判词——


  豆蔻年华何鲜妍,

  北美玉蝶最蹁跹。

  家园万里无着落,

  飞来飞去书页间。


  但这样的故事,让谁来写呢?教授说,你自己不妨试试。他还很风趣地引用童话《小王子》中的话,说你培育了什么,就需要对什么负责。你既然提出了这两部中外经典之间进行比较的可能性,那就应该试一试,至少要提纲挈领地写一下,看洛丽塔作为异国他乡的红楼中人,要从二十世纪大洋彼岸的美国,穿越到十八世纪乾隆年间的中国,走进那些花样女孩们的大观园,会带来怎样的景观或陌生化效果。

  这的确很有挑战性,但实际上也许并不困难。

  西方女孩,据说一般分为玛丽型、珍妮型,前者顾盼神飞,后者贤良懂事,而自从有了洛丽塔的形象,有人说增加了一种,即洛丽型。这种类型的女孩往往是年方豆蔻,天生时尚,自带风情,情窦初开,叛逆成性,不似天使,更像精灵,总之是别具风度,不同于传统女孩,更不同于中国女孩。不过从比较文学的视野看,“春色既已同,人心亦相似”,如果让洛丽塔穿越时空,见识一下中华风物和她隔代的同龄人,同时也让这些中国女孩超越她们的时代,提前体验一下西风东渐、惊鸿一瞥的况味,或也并非不可思议。

  最方便的时机,我认为是在《红楼梦》的第五十二回。

  乾隆时代已有很多西方人到中国来,传教的,做生意的,因此小说中先后提到了许多洋物,如“自鸣钟”、“俄罗斯呢”、“西洋葡萄酒”等,虽不构成独立的故事,毕竟反映了当时中外通商的境况和风情。而在第五十二回,故事出来了,在冬日的潇湘馆,黛玉和宝钗、宝琴及邢岫烟四人围坐叙家常,宝玉也赶了过来。说起办诗社,宝琴就讲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往事:“我八岁那年,跟我父亲到西海沿子上买洋货,谁知有个真真国的女孩子,才十五岁,那脸面就和西洋画上的美人一样,也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实在画上的也没有她好看”。而且说这个女孩子,大概在中国住久了,对我们的诗书也很通,居然还会作诗填词的。说着,派人又去喊了史湘云过来,宝琴凭记忆背诵了这个女孩子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众人听了都齐声说好。

  我觉得洛丽塔要出场,可正好借此时机,不一定立即现身,也可稍候几日,或有信来,或有人报,说真真国的女孩子真的来了,以薛宝琴朋友的身份,要在府上住些日子,这样有根有蔓,有上下文,看上去很合情理。

  关于真真国,红学家也有考证,对具体所指,看法不一,有说是指中亚诸国,有说是指荷兰,因为均与大清有贸易关系。但真真国之名,在曹雪芹笔下,或许也有真真假假的意思,所以不必泥实,说这女孩来自大洋彼岸的美利坚,应该也没太大问题吧。

  这是一场遥隔二百年的穿越,洛丽塔穿越而来,至于她以何种方式穿越,为了何种理由穿越,皆可省略,总之她就这样真真假假地来了。她的出场,无疑会给这个百年世家带来前所未有的惊艳。

07

  这注定是中外交流史上最意味深长的一幕。当洛丽塔穿着美国上世纪五十年代流行的淡紫色棋盘格棉布外套,浅蓝色的女式挽角牛仔裤,白球鞋,拖着一只棕色的大皮箱,正站在离蓼汀花淑不远的沁芳桥上四顾茫然之时,前来迎她的大观园众姐妹都收住了平日的嬉笑,顿有不知所措之感。眼前这女孩虽和他们年龄相似,却是黄发碧睛,鼻梁高耸,有一种从未见过的蛮夷气度。宝琴赶忙上前,口称真真姑娘,还说了半天英语,叽里咕噜的,更让站在桥边的姐妹们面面相觑。

  是啊,我们必须设想薛宝琴是懂英语的人,这样才能为洛丽塔在大观园的交流铺平道路。贾宝玉过来了,宝琴用英语介绍身份,只见洛丽塔伸出手来,燕语莺声地说:Sonicetomeetyou(见到你真高兴),而这句话让宝琴翻译过来,却变成了“宝二爷吉祥”。总之很别扭,很尴尬,尤其是宝玉,他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去握住洛丽塔伸出的手,仿佛那手是一把刀,如宋词所说的“并刀如水,吴盐胜雪,纤指破新橙”。

  这种尴尬的情绪迅速蔓延给每个人,大家都礼貌性地点点头,然后就散了,洛丽塔自随宝琴去住不提。

  宝玉一反常态,回到怡红院也没有任何表现,袭人和晴雯等都纳闷,回想前些日子宝琴等“一把子四根水葱儿”初到府上的时候,宝玉一连声说“老天,老天,你有多少精华灵秀”的兴奋样子,愈感不解,就过去瞧了一遍回来,然后嘻嘻笑道,难怪二爷不待见,鼻子眼睛不说,单说个条就太那个了,都说园子里的姑娘数三姑娘(探春)出挑,看样子能比三姑娘高半个头,和二爷也不差毫厘的,女孩子家,这算哪门子事啊。

  毋庸讳言,我们只能设想,当洛丽塔穿越到清朝中叶的金陵,进入贾府这个“烟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时候,她首先会遭遇到一种“文化的尴尬”。一连数日,她都只有宝琴陪伴,因贾母不召,王夫人和薛姨妈也回避着,王熙凤更是不闻不问,连薛宝钗也只有见面颌首而已。

  作为一个现代派的美国女孩,洛丽塔对这种冷落倒也没怎么在意,不过她真的很喜欢大观园,这个奇妙而寂寥的园林,在她看来简直恍若仙境。从藕香榭,到蓼风轩,再到结冰的沁芳泉汇,萧疏的荻芦夜雪,虽是冬日风景,也都让她惊羡不已。亨伯特曾开车带她几乎走遍了美国,却从未见过这样的地方。这就是传说中的东方宫殿吗?她在心中惊叹,却又从不敢细问宝琴,她还记着亨伯特讲过的那个古老的东方神话,说在群山之巅有座宫殿,而一旦有人向它的看门人打听为什么那一抹夕阳远在黑色岩石和地平线之间却能如此清晰,宫殿便会立刻遁迹无踪。

08

  直到有一天,她想起了契诃夫的《樱桃园》。

  洛丽塔不是个爱读书的女孩子。根据纳博科夫的小说,她在夏令营时给家里写信,也是丢三落四的,比如说:“我在这里的日子很”——后边就明显缺了个字,等等。按批评家的描述,洛丽塔是二十世纪美国流行文化的产物,沉湎于梦想,满足与消费,任性、慵懒、怪异,而又不乏庸俗感。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中学生,她还是多少读过几本书的,按小说中的提示,为了学习表演,她可能读过《樱桃园》。

  这是俄罗斯大作家契诃夫的著名戏剧,写一个贵族之家由于破落,只好将祖传的那座樱花似雪的美丽庄园出卖给他人的故事,全剧共分四场,始终贯穿着一种幻想、虚荣,以及新旧生活交替之际的感伤、怀恋情绪,并伴随着樱桃树被一棵棵砍伐的声音。

  洛丽塔走在《红楼梦》中的大观园里,她仿佛突然也听到了那种声音,而这是她在美国时从未有过的体验,她似有若无地觉得,这个偌大的中国花园,或许也将被出卖给什么人吧。她还记得《樱桃园》的开头,一家人坐在长椅上等待搬家,如同依偎在同一根树枝上的几只燕子。

  这些感觉,她当然并没有全部告诉薛宝琴。洛丽塔是聪慧的,她只向宝琴描述了樱桃园的美丽,说在那个剧中,听到一棵棵樱桃树被砍掉,真是太可惜了。

  宝琴也是极聪慧的,她应该是中国最早的翻译家,比严复、林琴南还要早,而且比他们更厉害,因为她能直接听懂英语,然后再用典雅的中文转述出来。比如她这样转述樱桃园的故事,说真真国的女孩讲了,俄罗斯有个大户人家,也有个大花园,那花园很奇妙,冬天不冷,夏天反倒会下雪。所以王摩诘画的雪中芭蕉,在那儿只算是平常景致。一年四季,不是红了樱桃,就是绿了芭蕉的,但樱桃总归是太多了,所以往往叫下人们去砍掉几棵,那砍树的声音也好听,或者他们蛮夷人,也是读过《诗经》的,懂得“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于幽谷,迁于乔木”的意思吧。

  很快,这故事就引起了大家的兴趣,或者说,优秀的翻译家薛宝琴让大观园里的姐妹们重新发现了真真国女孩洛丽塔的价值,她们干脆就叫她真真了。宝钗道:咱们是有点冷落人家真真了,也难怪,这阵子都忙,又是过年又是唱戏的。探春说,可说是呢,这一向事多,要不漂洋过海来的,咋把她给忘了呢?黛玉道,那俄罗斯听说极冷,要不能出那种雀金裘吗?不过夏天落雪,倒是头回听说,也算奇中之奇。最激动的要数宝玉,连说《樱桃园》这个戏码好,赶明儿让家里的小戏班子排了,让老祖宗也开开眼。一面当即就要派小丫头去喊真真过来,多讲些海外奇闻。但宝琴摇头表示不妥,说那真真正教小丫头们跳绳呢,这边的小丫头去了,又不会说英语,别教她误会了咱们的意思。既说要请,也得择个日子,等咱们再办诗社,请她来最好。湘云拍掌道,再好不过了,看来真真真的会写诗,不过也要凭宝姑娘译得好,含英咀华的,徐青藤不是有那句吗?——“阑干笑语腮堪译”。

  宝琴无语,心里感激着湘云,觉得这是对她最好的肯定。

09

  可以想见,洛丽塔在大观园的那段时光是相对孤寂的,她只有宝琴可以对话。好在她生性活跃,宝琴出去的时候,她就和小丫头们一块玩耍。她会跳绳,那是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女孩子们最流行的游戏,她能教小丫头们各种特殊的跳绳法。有时,她也教她们唱歌,英美民歌。小丫头们自然听不懂英文歌词,但那遥远的调子让她们心驰神往。

  小丫头们甚至开始羡慕起洛丽塔的花格呢外衣,包括那精美的纽扣,还有她私下向她们展示的裙子,短得让人害羞,但穿起来又特别精神,能让一个女孩子立即变得好看起来,风情万种的。

  连宝琴也慢慢喜欢上了洛丽塔的打扮。但宝琴穿不了洛丽塔的衣服,洛丽塔也穿不了宝琴的衣服。两人之间能交流的只有语言,宝琴教洛丽塔中国古诗,洛丽塔教宝琴唱《斯卡布罗集市》。偶尔的,也会背出几段英文诗,比如雪莱的名句:“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宝琴顿觉美极,赶紧掂出一笺雪浪纸,写上所译——“冬雪既已至,春风岂在远”,派人送去给宝玉看,说是真真所作。宝玉叹美不迭,颠颠拿着去潇湘馆,赶巧宝钗、湘云也在,大家又赞赏了一回,黛玉道,端是好句,直逼宋诗,难为她了,却毕竟浅近了些,未得唐人之奥。

  实际上,洛丽塔会的英文诗虽不多,却和我一样,很喜欢纳博科夫的诗。她对这个老头儿一直心存感激,因为没有他的小说,自己就不会这么出名,也不会获得这次穿越到中国的机会,所以她几乎能背出纳博科夫所有的诗,比如那首“某种嫩绿,某种浅灰/某种条纹,无边的雨”,还有那首“噢,那雪地的声音/嘎吱,嘎吱,嘎吱/是谁穿着长靴在走”,甚至连那首像小学生教科书中的诗:“橡树是一种树/玫瑰是一种花/鹿是一种野兽/麻雀是一种鸟/俄罗斯是我们的祖国/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她都能背出来,但如果她背出来,就会被问及作者,从而会牵连出自己的身世,而穿越者是有规则的,所以她宁可沉默。

  转眼到了春天,这期间洛丽塔一如既往,保持了应有的低调。该唱时唱,该玩时玩,却始终记着穿越者的规则,那就是不言明自己是穿越者,也不炫耀过于超前的时空观念,因为那样是很危险的。每当宝琴问及天地六合或家国大事,洛丽塔唯有附和。只有一次,谈及林黛玉的病状,她说这病是最好治的了,用青霉素足矣。等宝琴问她这是什么灵丹妙药时,方知噤口,后悔讲得太多了,只回宝琴说等下次再来时会带一些。

  到了《红楼梦》第六十三回,洛丽塔已经决计离开这里了。

10

  六十三回是讲贾宝玉过生日——“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其实这生日白天已经庆过了,而且热闹非凡,但晚上意犹未尽,怡红院的丫头们也要替主人庆生,从袭人、晴雯、麝月、秋纹等大丫头到芳官、碧痕、小燕、四儿等小丫头,分等级实行AA制,凑份子备了酒果,摆上花梨圆炕桌,觉得人少了没趣,于是又差人打着灯笼,分别去把宝钗、黛玉、探春、李纨、湘云和宝琴也都请来——宝玉忽想起前日所议,又特地叮嘱袭人、晴雯请宝琴时别忘了让真真姑娘也一并过来,从而使这场极具诗情画意的“怡红夜宴”又增添了国际性。

  这是美国女孩洛丽塔自穿越以来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参加大观园的聚会。

  “怡红夜宴”是《红楼梦》的重要关目,既是人生礼仪的艺术展现,也是少女们集体的青春祈祷与嘉年华。或者说,这场夜宴就像一个谜,仅关于参加人数和座次排列,红学家们就有不同的推算,绘出了不同的图示。不过说这些推算和小说的描写都有差异,或差在人数上,或差在酒令点数上,只有计算机模拟的图示才完全相合,但所依据的版本却又和以前不同,是比较新的一种。我不太信任计算机,我宁可信任俞平伯先生,如果说他提供的《怡红夜宴图》也有疏漏的话,那可能是少算了两个人,一是探春的丫鬟翠墨,二是和宝琴同来的真真,也就是洛丽塔。

  我这样说有点虚幻,但却并非玩笑,因为任何聚会都会有不确定性,即X,而洛丽塔就是“怡红夜宴”上的X。至于她的座次,虽是和宝琴同来,却不一定非要和宝琴坐在一起。因为是炕桌,本来就有些挤,再说外国人也不习惯坐炕上,所以洛丽塔最好的位置,就是和小燕与四儿一样,端张椅子,近炕坐下就是了,既低调也方便,皆大欢喜。

  群芳夜宴,就像西方的派对,女孩的衣着自然很重要,如时装展示会,但不管这些中国女孩多么会穿,洛丽塔脱去花格呢外衣之后,里面的黑边小翻领白衬衫还是格外引人注目,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但毕竟人家是外国来的,大家也不介意,于是一如书中所叙,开始喝酒,行酒令,抽花签,渐入高潮。每个花签上都有花名,并配一句诗,如宝钗的是牡丹:“任是无情也动人”;黛玉的是芙蓉:“莫怨东风当自嗟”;湘云的是海棠:“只恐夜深花花睡去”,麝月的是荼蘼:“开到荼蘼花事了”等等,种种取笑玩闹,欢呼雀跃,这里不必详述。而轮到洛丽塔时却卡住了,她抽到了一支空白签,既没有花名,也没有诗,大家不禁愣住,说这可巧了,莫非外国人不服中国花语?宝琴赶紧接过话来说,真真也有她喜欢的花,叫雏菊,英格兰及美利坚诸国甚多,中国也有,只是不太上讲,其实很好看很好看的。

  黛玉问,那这雏菊,在你们英格兰和美利坚,可有咏它的诗词佳句吗?宝琴用英语说了一遍,洛丽塔明白,但她想了半天,却只记起了莎士比亚名剧《哈姆雷特》的一句台词——

  这里只有一枝雏菊。我本想给你九朵紫罗兰,但在我父王故去时,它们已刹那间枯萎。

11

  这台词让她想起自己的身世,不觉眼里闪了几点泪花。但这终归不是诗,而且太悲怆了,如果让宝琴译出来,那还得解释《哈姆雷特》的整个故事以及莎士比亚戏剧的价值,太复杂了,说不定还会暴露自己的身世,所以她摇了摇头,表示没什么好诗。

  宝琴说,真真会唱歌,有一支叫斯卡布罗的曲子唱的极好,不如就让真真以曲代诗,给我们唱上一阙,也看我能不能译出那词来。

  宝玉带头说好,大家也都停杯放箸,等待倾听。

  洛丽塔从椅子上站起来,后退几步,还学小丫头们的样子,先给大家道个万福,然后就唱了起来。那异乡的旋律,轻曼的歌喉,不似西厢,堪比胡笳,恍然惊梦,又若思贤,再加上宝琴每隔一段译出的歌词,竟是诗经体式,让宝玉和众姐妹都不觉呆住了——


  斯卡布罗,远方集市,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若至他乡,代我致辞,

  有位佳人,乃我相知。

  问彼佳人,可知裁衣?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亚麻一匹,针线不必,

  裂帛成衫,乃我相知。

  ……


  一共五段,洛丽塔堪堪唱完,众人面面相觑,各种惊羡。过了一会,宝钗方出声叹道,这可是太好的曲儿了,想那英伦岛国,大海连天,四顾茫然,却也有这等音律,真难为他们了。湘云道,也是琴妹妹译得高妙,只是这曲里的词儿,又似颇含玄机,很费猜测呢。宝琴笑道,人家本来就是“谜歌”,正需猜测,猜对了心思,才算相知啊。于是又细加解说一番。

  宝玉忽道,这我可明白了,原来这曲儿里的话,是对着几样花草说的,嘱咐它们给女孩子传信儿,果然有趣。想这世间花草,原也是有灵气的,就像林妹妹的“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还有当日饯花神的那首,都是问花解语之作,可敬可叹!

  那黛玉正想着谜歌之谜,缠绵悱恻,含嚬不已,听宝玉这话,又喜又嗔,喜的是宝玉不避妒意,借外邦之曲,传知音之赞,但他却不该提起那首《葬花词》来,当日只有他听见,偏这会儿又说出来,若是问起原委,怕是难以说清。由是心里又有一点说不出的嗔怪。这时外面恰好有人叫门,七言八语的,黛玉也不回应,站起身来道:“我可撑不住了,回去还要吃药呢”。于是众人都说该散了,带灯逶迤而去不提。

12

  还是在六十三回吧,这一回是《红楼梦》的高潮,但我这篇不成样子的文章,却应该急流勇退了。

  因为酒喝得尽兴,怡红院主仆都睡得不知所之,及至天明起床,袭人、晴雯等和宝玉说起昨夜之聚仍兴奋不已,说在席的都唱了曲子,并未特意提及真真。然后是平儿过来说她要还东,邀请各位。等平儿走了,宝玉梳洗了坐下吃茶,才发现砚台下面压着一张粉笺,细看却不认得,原来是英文所写——

  ThereisnoneholyastheLord.

  正犹疑间,只见一个小丫鬟匆匆赶来,正是宝琴派来的,说真真姑娘不见了,昨晚回去还好好的,可今天一大早却不知去向,皮箱也一并没有踪影。说着,宝琴和宝钗也赶了过来。宝琴问,可见到什么字纸?宝玉连忙送上英文纸条,说这天书般的连环字,也只有妹妹能辨识。宝琴见了,不觉双泪垂落,半晌说不出话来。她心里埋怨洛丽塔,是真也好是假也罢,你我毕竟相处数日,你要走不知会我也罢,偏还留个纸条在这里,你可知怡红院是什么地方?多少只眼睛盯着呢,你不怕是非,我怕是非啊。又转念一想,这也许正是真真的聪明处,她留纸条不仅是要告别此地,也是要表明心志,如单留给我,或恐我秘而不宣,而留给宝玉,知我必来译之,实则等于公诸阖府上下,也不枉来此一游吧。

  宝玉在旁边等不及,催问到底写了什么。这时黛玉、湘云、探春等不怕热闹的,也都相继闻讯赶到。宝钗说,琴儿快说吧,那真真走前有何话说?也免去姐妹们惦念。纸条上的英文写的清晰而秀气,宝琴知道这是西方圣经里的一句话,可是要译出来让大伙儿听懂,却要大费周折,三言两语怕是说不清楚的,但众人催促,箭在弦上,也就顾不了许多,于是宝琴一字一顿,将那句话译了出来——

  无人圣洁如主。

  故事写到这里,我的心境一如宝琴,觉得无法再编下去了。历史上的西风东渐,首先过来的就是基督教,但在《红楼梦》时代,圣经还未被正式译成汉语,所以关于“主”的思想,若有传播,未免石破天惊,其本身就很像一种穿越,所谓西风扑鬓,莫过于此。要想把这些说清楚,是在是太难了。

  其实对这个穿越的故事,我之所以浅尝辄止,还在于缺乏自信,毕竟《红楼梦》和《洛丽塔》的时空距离太远了。某省图书馆有位资深馆员,他来信鼓励我,说纳博科夫既然出生在圣彼得堡,那他完全有可能读过《红楼梦》。理由是早在清代道光年间,就有当时刻印的一本《石头记》传入了俄罗斯,后被列宁格勒(圣彼得堡)的某研究所收藏,红学界称为“列藏本”或“圣藏本”。

  这个说法曾让我一度欣喜,但想了想还是不太靠谱。纳博科夫虽然出生在圣彼得堡,但只在那里度过童年和少年时代,而且,就算他接触过这个伟大的藏本,他能读懂中国的汉语吗?

  比较靠谱的说法也有,比如有个翻译家说,纳博科夫或许读过《红楼梦》的俄文、法文或英文版。这倒是有可能,俄文不用说,那是他的母语,英文和法文,他也都精通到了不仅能读,而且能写的程度。但后来查阅有关资料,《红楼梦》的俄文版1958年才有,当时《洛丽塔》已经问世;法文版更晚,1980年代才出现;只有英文版,早在1891年就有了完整的译本。也就是说,出生于1899年的纳博科夫,如果他真的接受过《红楼梦》的影响,那唯一的可能,就是通过英译本。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推测。

  不管怎么说,我总算完成了一件事。而这对于喜欢中国古典文学,尤其喜欢《红楼梦》,也心仪俄罗斯文学和美国文学,因此比较看重《洛丽塔》的我来说,可以说还是值得欣慰的事。我整理书桌,把这两本书的不同版本及与之相关的资料并置在家里的书架上,刚好占据了书架的一格。我坐在书桌前,抬头就能看见,一边是《红楼梦》,一边是《洛丽塔》,它们一中一西,一古一今,一红一绿,就像两个风格迥异的小院,构成了书的芳邻。于是觉得把洛丽塔视为红楼中人,也并非没有理由,至少,书和书挨得这么近,那女孩从她自己的故事中走出来,到大观园那边去串个门,应该是一种很方便的“穿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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