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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心得体会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邢东洋  时间: 2020-11-26

​  2016年12月8日,辽宁省正式公布《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此前一天全票表决通过这部条例,这是东北地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复苏不可或缺的基础,而《条例》的颁布实施正式打好这一基础的重要保障。

  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体统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是辽宁省委、省政府对于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条例》在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营商环境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从2017年2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各部门开展的一系列行动,都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厚植营商沃土,不断提升竞争力。

  营商环境是金,市场主体也是金。当今时代,是资金、技术、人才、产品频繁交流的时代,是生产要素高速流通的时代。经济发展的流动性越强,对营商环境的要求就越高。一个地区,没有技术可以引进、没有基础可以积累,如果没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如果对企业的需求漠然置之,肯定发展不起来。特别是对我们辽宁来说,靠什么引领高端智造,靠什么领跑创新驱动,靠什么发展现代服务业,只有靠满腔热诚、靠主动服务、靠良好的软环境、靠企业家与投资者的口碑相传。

  《条例》是指示灯,更是警戒线。《条例》的出台对政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方面都有着指示作用。同时《条例》对政府工作人员在构建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中的行为进行了约束,为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划定了警戒线。

  《条例》明确指出应该怎样做、绝对不能怎样做。中国人一向讲究中庸,生活中经常遇到差不多现象,但这样的出事原则在工作中出现就会问题频出。《条例》从法律层面上给予明确,为各级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定基调、指方向。

  《条例》为企业减负,帮企业增效。优越的营商环境能大大提高企业运营效率。《条例》的出台,最突出的受益方是企业。限时结办、权力清单、简政放权、上门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全力打造的营商环境,不仅能为企业减负,还能帮企业增效。《条例》中对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明确追责制,对于企业来说更是吃了一粒定心丸。政府采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尤其是会激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活跃度,营商好了,新兴企业会越来越多,对未来市场经济会有很大促进作用。

  《条例》要求一窗办理,为市民开绿灯。辽宁优化营商环境,从根本上看,最终受益的必然是老百姓。教育、交通、人设、水务、水电气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都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出台了多项便民措施,服务型政府特征愈加鲜明。一窗办理,让市民办事省时省力。

  《条例》是约束,更是动力,营商环境建设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东北振兴能否成功,《条例》以省级立法的形式加强软环境建设,凸显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力度上也明显加强。

  当然,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我们对于其长期性、艰巨性、负载型都要有全面认识。生活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者、责任人。

  优化营商环境、厚植营商沃土,永远没有旁观者。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仅职能部门责无旁贷,所有单位都义不容辞。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地区社会风气、工作作风、制度规范、干部精神面貌的整体反映。任何环节出现短板,都有可能影响全局。每个单位,无论职权大小,都是窗口;每个人,无论岗位如何,都代表地区的形象,都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找准位置,认真研究,主动作为,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旦旁观,就意味着退出、就意味着淘汰。要时常提醒自己优化营商环境,应该做些什么、还能做些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厚植营商沃土,唯有人心换人心。心真则诚、心诚则灵。不能为了落实工作而落实工作、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而是要真心实意地把企业至上、企业家至上、科技人才至上的要求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可以说,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捷径可走,只有用真诚去感化、用热情去感染。优化营商环境、厚植营商沃土,我们永远在路上。

  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上的新辽沈战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在改革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不可避免,我们作为省直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更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理念,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我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大家团结一致,埋头苦干,在工作中摒弃官老爷思想,将服务人民的思想在心里牢牢扎根,彻底改变辽宁营商环境,让投资不过山海关彻底成为谬言,为推动辽宁省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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