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作家网原网站入口
关于开展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的通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 | 作者:  时间: 2015-10-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有关互联网出版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落实《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措施,引导网络文学企业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互联网出版许可证、业务范围涵盖互联网文学出版的互联网出版机构。
  二、申报范围
  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在上述申报单位主办网站公开发表,且已完本的网络文学原创作品。
  三、申报标准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作为创作表现的主体,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深刻表现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观照现实生活,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
  2.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相统一,追求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3.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彰显民族正气,颂扬爱国英雄,讴歌时代楷模,刻画中国精神,生动反映民族复兴的壮阔历史。
  4.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展示中华文化魅力,表现中华审美风范,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
  5.秉持创新精神,突破常规,大胆创意,题材内容新颖,形式手法独特,不拘于一格、不形与一态、不定于一尊,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附件)2份;
  2.包含《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电子文档、申报作品完整内容电子文档的光盘2张;
  3.申报单位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1份;
  4.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者亲笔签名的原创作品承诺书1份;
  5.申报作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申报单位与作品作者直接签署的版权证明材料1份;
  7.申报单位内容审读意见1份。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单位对推荐作品进行认真筛选,按通知要求填写、汇总材料后,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送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2.每个申报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20部,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电子文档光盘应能正常读取。
  3.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申报材料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和作品统一寄送至人民文学杂志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0号人民文学杂志社。邮编:100125;联系人:盘索;电话:010-65389206,010-65030766,传真:010-65003120,邮箱:wlwxps@qq.com)。
  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委托人民文学杂志社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遴选,于2016年1月向社会公布,并在有关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推介。
  5.本通知及附件表格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gapp.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人民文学杂志社网站(www.rmwxzz.com)下载。
  6.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加强工作进度管理,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5年优秀网络文学原创作品推介活动作品申报表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