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这段经历越来越像是故事了。
那一年,好像每个人都应该欢呼雀跃,否则对不起千禧年这三个字。我也参与策划、编辑了好几个专版,但实际上我的生活没有任何改变,甚至连改变的迹象也没有。
我们一家四口蜷在铁东区不足四十平米的小两室里,大屋住爸妈,小屋住我和我姐。小屋十多平方米,窗户两边各顺一张单人床,中间拉帘,我和姐姐各居一侧,虽然有点别扭,却也相安无事。那时候我正迷恋金庸,整夜点着台灯,满脑子刀光剑影,弄得姐姐翻来覆去睡不实,一再跟爸妈抗议。妈妈劝解的方式比较独特,她说等你姐结婚了,这间屋子就是你的地盘了。说这话时,姐姐连个对象都没有呢。没有对象,怎么能结婚呢?这个逻辑我懂。只是妈妈话音刚落,没几天,姐姐就领着一个“小胡子”回家了。从那一天开始,尤其是“小胡子”送了我一双昂贵的阿迪达斯运动鞋之后,我的安逸生活就被打破了。从此以后,只要“小胡子”登门,我就得找个借口出去。我不愿去爸妈屋子听他们唠叨,也不想躲在逼仄的厨房里。我只能做出一副匆忙得无可奈何的样子说,我得出去办点事。他一周至少来三次,我一周至少三次“办点事”。
阿迪达斯运动鞋穿在脚上,时髦得让道路闪光,但是我却无处可去。无数次,我急匆匆地出门,急匆匆下楼,然后傻乎乎地站在门口,像一个无聊的门卫左顾右盼。
直到发现了一个去处。
离我家不太远,就是市图书馆。五点之后,市图闭馆,但却开放一楼阅览大厅。这期间,宽敞的大厅里只有零星几个人。尤其五六点钟的饭口,经常空无一人,用人迹罕至来形容比较恰当。不用说,阅览大厅就是我无处可去之后发现的最佳去处。我常想,图书馆开放如此宽敞的大厅,是为了方便市民阅读呢还是嘲弄市民不阅读呢?太多的时候,大厅里的所谓读者都是成双成对的“鸳鸯”,躲在边边角角里嘀嘀咕咕乃至鬼鬼祟祟。是啊,选择冬暖夏凉的大厅谈情说爱,既高雅又实惠。相形之下,我坐在大厅中间,既有点鹤立鸡群,也有点落落寡欢。
这时我当然会想起我的女朋友。
我们俩是开春认识的,她爸跟我妈是一个学校的同事,我们又都是师专前后脚毕业的,说起来也算是学兄学妹了。我们两家、两人的条件如此般配,般配得如同倒影。认识三个月了,每周约会一次,时间周六,地点中山公园东门。见面后,顺时针,巡逻一般转悠八到九圈,中途在荷花池小坐十分钟——如果池边长椅有空位的话。至于谈话内容,取决于天气变化、社会新闻和单位趣事。我不满意这样的局面。于是,有个周五——提前一天,我毅然打破常规,把约会地点改到了图书馆。这是不是有点浪漫?我们并肩坐在一起,我看书,她翻杂志,书页翻动的细碎声响,让我恍惚回到了校园,回到了晚自习的温馨场面。一晚上,我们没说几句话,但是我却觉得这是我们相识以来度过的最美妙的夜晚,有点抵达心心相印的境界了,我甚至有了写诗的冲动。只是当我们分手时,她问我,今天你找我,就是为了看书吗?我抑制不住喜悦,潇洒地回答道,你不觉得这样很美好吗?她反问道,图书馆是看书的地方,怎么能约会呢?我想说谁规定图书馆不能约会呢,只是我的话还没出口,她一抖肩膀,屁股一拧,走了。
回家路上,我咂巴出这样一个结论:她一晚上不怎么说话,不是专注,而是生气。
我隐约知道这不是爱情。但是碍于多种因素,我不想率先提出分手。此时天气转凉,晚间气温犹如冬日,我已经习惯了独自待在大厅看书。我喜欢阅读小说好多年了——这个爱好直接导致了我中学偏科,否则我也不会只读了一个让爸妈脸上无光的师专。再说了,现在的我已经不满足于阅读了,我开始构思我的第一篇小说了。
我不喜欢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唠唠叨叨的,跟老师上课一样。受到流行的先锋文学的影响,我要写的是一篇充满象征与隐喻的故事。至于象征什么、隐喻什么,我还没想清楚。
我有了一个挺满意的故事,因为故事发生在图书馆,所以我的题目就暂定为《午夜图书馆》。现在看来,这更像是一篇儿童文学作品,但是当时我尚不能对文体有清醒的认识。我被澎湃而混浊的激情撞击着,每天都在琢磨作品里的人物与情节。像所有的初学写作者一样,我在小说人物的命名上花了太多的功夫。我为我作品里的人名设定了若干标准:文字不能生僻,涵义必须丰富,平凡而不失优雅,随意却暗含匠心。这个标准不低呵,所以好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寻觅有意义的名字,好像名字就是发令枪,没有它我就无法踏上小说的赛道。现在,我已经积攒了十三个名字了,男男女女的,密密匝匝地在我的脑瓜里叽叽喳喳,每一个名字我都满意,却没有一个让我动心。
我始终没有听到发令枪的枪声,直到我遇到了那个生字。
是的,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一个生字。遇见生字就查字典,是打小爸妈让我养成的习惯,于是我来到在工具书专柜,抽出了《新华字典》,并且很快就在部首目录里看到了我要检索的页码——606页。
可是,待我翻到605页的时候却只看到了604页和607页——606页没了。
我要查的是个赟字。我不知道这个字的发音与字意。我不确定它应该念成bin还是念成bei。这样的字常常就是个陷阱,我不会忘记我儿时把尴尬的尴读错的那次尴尬。我核实了一遍部首目录,赟字确实在606页。该页明显被撕掉了,书缝里残留一溜纸边,宛如牙缝里的残羹剩饭。
我来到了服务台,就像歌曲《一分钱》里那个捡到硬币的小学生。
阅览大厅有四个篮球场大小。左边阅览区,摆放一排排整齐的桌椅,像端坐的学生;右边图书区,伫立一组组棕色的书架,像一溜严肃的老师。在“老师”尽头,耸立着一个高阔的带玻璃拉门的书柜,里面竖着各类工具书,威严得如同校长。“校长”对面,横着一个倒U形的掩体一般的服务台。“掩体”后面,总趴着工作人员,他们不时抬头巡视,警惕地扫视着大厅,间或发出几声低沉的喉音,警示喧哗者或者嘀嘀咕咕的“鸳鸯”。
我印象里,值班的总是眼前这位女人。短发干练,服装中性,远远看去男女不辨,但是一旦来到她的跟前,你就会惊讶她的精致五官。那时候,我对美女的认识还仅限于脸蛋,其实她的身材即便在中性衣着的掩饰下,依然散发着女性凹凸有致的魅力。现在想来,我迫不及待地来到她面前,潜意识里是不是也有一种讨好和献媚呢?此刻,她正用两根精致的钩针轻巧地编织着,专注的神情让人不忍惊扰,但是我还是傻啦吧唧地杵在她的跟前。
图书证。她说话时并不看人,意思却谁都明白——要借书得押上证件。我说我不借书。那你什么事?她手上的速度丝毫没有放缓。这本字典里少了一页。我把《新华字典》递在她面前。她缓缓停止动作,一把抓过字典,什么时候少的?
刚发现的,我说。
怎么少的?她语气有点锋利。
或许是被人撕去的吧?你看这个缺口……我殷勤地指了指书缝。
哦,正好就被你发现了,这么巧?说话间,她手上的不锈钢钩针正冲着我,像两把袖珍宝剑。
我要查一个生字……我刚开口解释,却觉得自己正滑向了一个陷阱。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少的呢?我如果知道何时少的,我不就成了作案人或者同谋者了?于是我赶紧声明,我想查个生字,结果发现少了一页。
你要查的这个字,就在少的这一页上?她目光如同钢针,这么巧?
服务台上立着一个告示牌,上面写着:严禁毁坏图书,违者重罚。我以前从没注意到这个告示,或者说没有注意到告示上的这行字。显然,此刻,我在被人怀疑为“毁坏图书”了。
没有人会喜欢被冤枉,尤其被一个漂亮女人冤枉。但是因为近距离交谈,我已经不认为她是一个漂亮女人了。反正跟我没啥关系。我扔下这句话,正准备离开,她却慢悠悠地说道,留下你的姓名和单位。
为什么呢?我不屑地说。
我要看看你的证件——借书证、工作证都行。她的口气就像一个警察。
这正中我下怀。我的单位名头可不小,虽然我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职员,如同大机器上的小螺丝,但我依然用与“大机器”匹配的口气说,看吧!我把工作证啪地拍到她面前。果然,她看了我的工作证,神情卡顿了一下。她的目光在证件与我之间游移了片刻,讪讪地把证件推给了我。
其实这不算什么事,我就经常看到《大众电影》或《足球月刊》上被扯掉的页面。有的是被撕去的,有的是被剪掉的。最有趣的一次,我看到一本电影杂志被撕掉了整整一个跨页。从目录里得知那是一个当红女影星的肖像。那是第十二期,我估计那张跨页应该印有次年的年历。在杂志的扉页上,竟然留下了几行读者留言。第一句:谁撕杂志全家死光!第二句:这个同志什么素质啊!第三句:你素质好,在公共财产上乱写乱画。第四句:不许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
我啰唆这么多,意思是字典里少一页甚至是少几页都不算什么。即便它耽误了我查找一个生字,也不算什么。
2
只要你觉得一件事不算什么事,那么,生活一定会惩罚你,再给你一次机会。次日,我去单位资料室还报刊合订本。正赶上管理员小顾站在桌子上修理日光灯管。我决定等一下,于是在书报架前来回溜达。单位资料室不大,可报刊齐全。我环顾四周,目光落到了靠墙的那排书柜。那个书柜里放满了工具书。这时候我一定是想到了昨日的那个生词。没错,工具书的书柜里怎么会缺少字典呢?我来到书柜前,发现书柜是锁着的。钥匙在桌头,你自己拿。还不等我开口,小顾跟我说。
于是我打开了书柜,抽出《新华词典》。这本字典跟昨天图书馆的开本不一样——前者是半块砖头,后者是一块砖头。但这并不影响我的查找。在部首目录第三画里,我轻易地找到了赟字,然后翻到了1218页。
这个字念yun,一声,解释如下:美好,多用于人名。
果然,既不念bin也不念bei。含义美好,发音优雅。我轻声读了两遍,猛然一个激灵。饱受人名之累的我,瞬间就决定把这个字用在我的小说里,而且用在女主人公身上。我的心情顿时愉悦起来了,像跳过一个陷阱,而且还得到了一个心仪的礼物。至此,要查的生词找到了,如果这时候小顾从桌子上下来,我还了合订本就该离开了。如果是那样,也就不会有后面发生的许多事情了。偏偏小顾在那里捣鼓个没完,站在桌子上,踮着脚尖,圆滚滚的屁股在半空醒目地扭动。我闲着没事,乐得等着小顾和她的屁股从上面下来,于是我便愉快地推敲起了女主人公的姓氏。
关于处女作里主人公的名字,已经折磨我好久了。现在,赟字有了,姓呢?我当然不会选择张王李刘这样的姓氏——俗气,我钟情于裴萧廖费顾项乃至欧阳啦慕容啦这样比较有情调的姓氏。于是我用赟字与我选定的这些姓氏逐一比配。我惊喜地发现费与赟这两个字是绝配啊!字形相近,像一对舞伴,既浪漫又高雅,两个字下面都包含着一个贝字,就是说费赟的名字里又暗含着一个极具女性色彩的贝贝——多么美好的女性名字!如果说名字是动笔写作的发令枪——我固执地这么认为的,那么此刻,费赟两个字,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璀璨的焰火。
手里攥着费赟两个字,我难免有了“宜将剩勇追穷寇”或“得便宜卖乖”的冲动,我想进一步核查费字用在姓氏里有无歧义。字典就在手里,我迅速在部首目录里查到费字,然后翻到271页。当拇指与食指翻到270页时,咔嚓一下就撞见了273页。嗯?271页竟然没了,也没了!封面干净,书口洁白,该页全无撕痕。装订线没留痕迹,好像271根本不存在一样。我再一次审视,终于在左下角的缝隙里看到了一个米粒大小的纸屑。
显然,这是被人精心撕掉的。
有人借过这本词典吗?我尽量装出随意的样子。你看看后面的借书卡吧。小顾的话来自半空。我翻到封三,借阅记录卡上一片空白,没有任何人借阅过这本字典。没有人借过并不等于没有人看过,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没有了271这页。
如同一脚踏空,我觉得我正在坠落,同时听见小顾在半空说,现在都看金庸和琼瑶,柜子里书没人看。
刚刚选定费赟这个名字,就接连两次踏空。这对于我的处女作来说不是个好兆头。偏偏我是一个倔强的人,属于越是艰险越向前那种人。现在,271页就像石子一样硌了我一整天。好容易挨到下班,班车回家。一进门,我径直冲进小屋,蓦然撞见了两个人扭打在我的床上。如果换一个场合,无论谁见到这种场景都会激发出见义勇为举动的。但这是我的家,我的卧室,我旋即明白了此中缘由。此时姐姐慌乱地拽过被子遮住上身,准姐夫则狼狈地滑下床,浑身上下只穿着一个小短裤,模样就像一个罪犯。
我应该即刻退出,但是我已经看见我床头的那本字典了。我跨上几步,一把抓过字典,然后逃犯一般仓皇蹿出家门。
刚过国庆节,北方的天黑得猛。我站在楼下的门洞里,借助昏黄的楼道灯,捧着手上的《新华字典》,快速从部首目录里查到费字,然后翻到313页。
313页在。内容解释:费用与花费。
图书馆里查不到赟字,资料室里有;资料室里查不到费字,家里的字典里有。有惊无险,天下太平。现在,费赟两字齐备,焰火重新绽放,我的心情陡然轻快起来啦。傍晚的街头人来车往,喧嚣里透着踏踏实实的世俗情趣。人在兴奋的时候是有食欲的。暂时不能回家,我就溜达到马路对面的一家冷面馆。冷面馆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金达莱。我要了一碗冷面,想了想,又点了生拌毛蚶子、黄瓜猪头肉外加一瓶啤酒。我想庆祝一下,庆祝一下费赟的诞生,庆祝一下发令的焰火。
胜利者是关注细节的,尤其在毛蚶子、猪头肉没有上桌的时刻。我的目光盘桓在字典上。这是家里的老物件,打我记事起它就在家里。像那个年代所有爱书人一样,封面包着牛皮纸,历经翻阅,四四方方的字典已经变得圆圆敦敦了,书口呈黄褐色,每一页的边缘都泛黄打卷。扉页上有着我爸熟悉的笔迹——国庆节与爱妻购于新华书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59年的繁体字版。因为是繁体字,很多字都像我的小学同学一样,看着熟悉,却叫不出名字。
此刻啤酒上来了,我启开瓶盖,左手缓缓倒出啤酒,右手下意识地翻弄着字典。我又一次查找赟字,潜意识里大概想看看不同版本字典对赟字有没有不同解释吧。当我翻到应该有赟字的528页码时,目光一下子轮空了——这一页又没有了。
我呆呆地横着啤酒瓶子。啤酒溢出杯子,漫过桌面,小瀑布一般飞流直下,顺着膝盖、裤子漫入鞋窠,我跟尿了裤子一样。
3
前面说了,我构思的小说名字叫《午夜图书馆》,灵感就来自阅读大厅。有一天我正趴在桌子上迷糊呢,甜美中被人敲醒。现在想来,敲醒我的很可能就是那个女的——我已经把她称为“刺客”了。因为羞愧,我没有留意对方相貌,但对方是个女性,我还是有印象的。记得“刺客”训斥我过一句,这里不许睡觉,要睡觉回家睡去……她的训斥让我羞愧难当,可也就是这句话,触发了我的灵感。
图书馆不是宾馆和旅社,更不是读者谈情说爱的地方,但它是书籍睡觉的地方。除了流行的报刊,书架上的书籍都在睡觉,而且是睡大觉。我敢打赌,很多书,尤其是一些装帧精美的中外名著,除了我,就没有人翻弄过,当然更别提借阅了。每当我最后一个走出大厅的时候,经常想,我离开之后那些名著在干啥呢?它们会继续睡觉吗?
所有的灯都关闭了,所有的门都上锁了。在夏季的蝉鸣月夜,在冬季的静雪暮晚,那些尘封在书籍的人物,那些从没有人翻弄、阅读的名著里的人物,会不会耐不住孤独与寂寞,侧着身子从书页里溜达出来呢?
构思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萌动并生发了。
最先溜达出来的会是谁?在我有限的阅读里,我最先想到了李逵张飞鲁智深这些急性子莽汉,他们性格爽快、脾气暴烈,最先闯出来的不是他们还能是谁?举止粗鲁的他们一定会搞出许多响声,翻箱倒柜啦,撬门砸锁啦,见此情景,儒雅的刘备诸葛亮宋江吴用们怎么能袖手旁观呢?他们也许正愁着找不到溜达出来的借口呢,于是借题发挥,闻声而动……一时间,那些沉睡的或者假寐的古往今来的王侯将相、才子佳人也渐次起身了。片刻与少顷,不同时代与民族、不同身份与信仰、不同语言与服饰的人物蜂拥而出,一时间大厅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宛如喧嚣的庙会与打折的超市。你去想象下一步可能发生的精彩情节吧——贾宝玉与安娜·卡列尼娜碰了个对头、哈姆雷特对王熙凤一见钟情、西门庆有意踩了一下羊脂球的玉足、鲁滨逊伫立窗前冲着外面的花花世界发呆、孙悟空则一个跟头翻到吊灯上,把灯泡当作了夜明珠把玩不止,孔乙己不住地吟咏着“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而我的主人公费赟小姐,我把她设定为一个因为沉湎于读书而被马虎的图书管理员——比如“刺客”——反锁在大厅里的读者,则有幸目睹到了午夜图书馆的这场亘古烁今的喧闹盛会。
这就是我作品的开头。
这是一篇古今中外文学名著里的各式人物的大聚会,古今杂糅,东西交汇,作品将对我们耳熟能详的经典人物进行狂放的重新组合进而展开冲突,引发出种种或啼笑皆非或振聋发聩的故事……作为处女作,我毫不怀疑它的精彩,而我最关心的是,费赟小姐作为目睹这场盛会的一个读者,会与这些光耀古今的艺术形象发生怎么样的有趣故事呢?
她会爱上谁?谁会喜欢她?
问题是,这样一个美妙的构思与开头,却遇到了一个看起来不那么重要但我却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费赟,我的处女作的主人公,我哪能容忍如此高雅的名字缺少在字典里呢?!缺少在字典里,几乎就是一个没有户口的超生人口,黑人嘛。
记得我跟王艳红讲过我的构思——王艳红就是我现在女友的名字。开始,她流露出谨慎的好奇,只是后来,好奇变成了不屑,最后的总结更是让我大失所望。她用开会发言的语气总结道,第一,这个故事违反科学常识;第二,这个故事宣传了封建迷信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