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征集通知》,我省即日起开始启动中国作家协会2018年度重点作品扶持征集工作。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2018年3月2日修订)所列条件,无论作者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曾获重点作品扶持的选题,如尚未发表或出版,其作者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年度选题。以长篇作品、专著及其他围绕特定主题的作品为主。除定向资助计划外,不接受一般的个人作品合集。
二、2018年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设立以下专项:
1、讴歌新时代、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专项
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发生的深刻变革,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着力表现党领导中国人民开启新征程、迈向美好生活的伟大成就,着力表现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壮阔历程,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城乡建设新变化、决胜全面小康新故事、人民群众新风貌。
2、中国梦主题专项
讲述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中国梦历程中多姿多彩的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深刻反映时代变化,生动表现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
3、以上专项鼓励现实题材的创作,鼓励艺术手法和风格的多样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作者可依据上述专项申报,也可另行提出选题。
三、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者应由各行业文联、市文联(作协)等省作协各会员单位推荐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辽宁省作家协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论证,筛选出5部以内的选题,经省作协党组审批,填写推荐意见,报送中国作协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
3、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将聘请专家组成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选题价值和申报者的完成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委员会以投票方式决定重点作品扶持项目,报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批。最终确定的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将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公布。
四、申报办法:
1、2018年度中国作家协会重点作品扶持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至2018年4月15日截止,逾期概不予以办理。
3、报送地址:
地 址:辽宁省作家协会创研部(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
邮政编码:110041
联系人:张立军 张忠诚
电 话:024-88505189 88521980
邮 箱:lnwxjpj@163.com
辽宁省作家协会创研部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