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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19-09-05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宁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领导的辽宁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也是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社会存在的重要体现。辽宁省作家协会是中国作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作家协会的工作指导,对辽宁省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开展联络、协调、服务、倡导工作。
  辽宁省作家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和谐的文学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辽宁省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举措,发挥作协作为人民团体的协调和凝聚作用,顺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关工作和各项活动。辽宁省作家协会的正常活动受法律保护。辽宁省作家协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会员的民主权利和相关权益,保障会员从事创作、研究、文学交流活动的自由。
  坚持文学创作的正确方向,鼓励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精品意识;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多种艺术风格、流派的充分发展;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学的长处,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探索和创新,鼓励蕴含东北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学创作,不断提高作品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优秀作家,给予表彰和奖励。
  积极发现、培养文学事业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成长,努力发展和壮大文学队伍;担负面向社会对文学从业人员进行文学评奖、文学创作专业职称资格评审及文学资质的考核与评定等职责。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和学派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批评,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努力办好辽宁省作家协会所属的文学期刊,不断提高质量,增强导向性、思想性和艺术性。
  积极开展与媒体、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合作,促进文学产业发展,营造有利于作家协会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和市场环境,发挥文学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加强与有关学会、协会的联系,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各团体会员和广大会员的沟通,注意发挥联络、协调、服务和倡导作用,将辽宁省作家协会办成真正代表我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心愿的民主、和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成为会员之家,成为省委、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与作家联络的重要渠道和桥梁。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辽宁省作家协会机关
 
第二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64.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66.2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8.67%。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6.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97.9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33%。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949.80万元,降低52.36%,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划转。
  (二)支出总计804.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4.7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3.8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2万元,其他10.01万元。
  2.项目支出129.7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6.12%。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965.33万元,降低54.54%,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划转。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9.73万元。
  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年末才下拨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9.27万元,降低24.39%,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尽量减少结余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4.79万元,项目支出129.7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31.89万元,降低50.84%,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划转。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4.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28万元,占77.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万元,占15.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7万元,占2.7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0万元,占3.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28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497.58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70万元,主要是行政管理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3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5.3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2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死亡抚恤16.10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伤残抚恤0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1.9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26.90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6.90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公积金缴纳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原定18年进行的北欧文学交流暂停。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3.6%,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减少3.25万元,下降37.61%,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划转,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4.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2 .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作家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7.58万元,比上年增加65.28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单位增加两名新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作家协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作家协会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省财政厅组织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129.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作家协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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