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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作协会员发展评审原则有突破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07-11-06
  本网讯 日前,省作协新会员评审工作开始。评审原则有所突破。
  省作协新会员发展工作每年审批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9月30日。审批程序为:创联部资格审查一一专家咨询组咨询——驻会主席办公会审批。根据辽宁省作家协会新会员审批办法和本年度中国作协新会员审批工作的新思路,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创联部拟定了本年度会员评审中的几个评审原则提请党组审议。
  文学本位原则: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文学作品(包括文学评论、文学研究和文学翻译作品)20万字以上;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由本人独立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一部以上;在文学界和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的作品可考虑放宽数量要求。
  重视入会者的青年作者的比重。作协近年来一直重视青年作家队伍的建设,青年作家关系文学的未来。
  关注热爱文学事业,热心支持、赞助文学工作和文学活动并做出一定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若以此成果申请的,需附上具体成绩材料)。
  在申请入会人员中,同等条件者高学历优先。
  本年度会员发展的比例拟控制在申请入会者的三分之二。
  重视各团体会员的意见,把各团体会员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名单反馈给各团体会员,请各团体会员排序。
  对多次申报者,如无新作品,原则上不予照顾。
  本年度会员评审的时间安排:10月末整理入会材料结束,11月上旬初审工作结束,11月中旬征求各市反馈意见结束,11月下旬驻会主席办公会审批。(创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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