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作家网原网站入口
老藤:拿得起放不下的文学
来源:《长江文艺》2024年第1期 | 作者:  时间: 2024-01-08

  人间事若从实用角度看,可分“有用”“无用”两类。文学应属后者,正因如此,清代诗人黄景仁才有了“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慨叹。爱上文学伊始,我对此颇有同感,觉得文学有点像俯拾皆是的点心,当不了强精壮体的正餐。在经历了诸多世事之后回头再看,觉得有用无用之分过于简单粗暴,因为很多时候看似有用的东西恰恰无处所用,而那些无用的东西却能让你终生受益,给你慰藉和勇气。比如说诗和远方有什么用?但这个“无用”会像潮汐一样一波波涤荡你的心扉,让你的血脉产生冲动,从而去感悟和营建变幻莫测的时空。

  不得不承认,我喜欢“无用”的东西。这当然受老庄“无用之用”的思想浸润有关,但归根结底还是对文学的痴迷使然。有“无用”的文学相伴,我热衷于钩沉稽古,发微抉隐,也喜欢静处发呆、冥思遐想。在这个“无用”的世界里我可以随心所欲,直情径行,活出了真实的自我。此时的“无用”转化成了实实在在的“有用”,它给我的灵魂搭建起了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

  我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开始喜欢上文学的。那时我读初中,写作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秘密,让我的学习生活充实而富有期待。拥有秘密的人会产生一种富裕感,秘密是身价的砝码,所以中学时代的我哪怕身上穿着空心袄,走过冰雪覆盖的操场时也会高昂着头。当时只是写,没想过投稿发表,写满本子就锁进抽屉,偶尔拿出来自我欣赏一番,仅此而已。后来,当我知道马克思年轻时也有类似的习惯后,心里暗自发笑,看来许多文学初学者都有过这样一个羞赧的朦胧阶段,连伟人都不能免俗。马克思是雪莱的粉丝,热衷于写诗,给恋人燕妮写了好几本情诗,给父亲也写了一本诗,但当时也只是锁进抽屉没有出版。很明显,当文学与青春相遇,它就有了羞涩的私密性,成为某种特权。

  在文学的世界里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希望通过笔下的故事和人物更多地透出现实生活中的曙光。对于大多数有追求的普通人来说,生活不易,实现目标的路上充满艰辛与坎坷,带着伤疤的跋涉者比比皆是,我不想在作品中放大这种悲催,而是选择温情的剖面来描述和解析,更多地诠释人性中闪光的元素,目的不是掩饰,而是给人以生的热望。文学自身是具有神性的,但这种神性带有何种光环则取决于作家的世界观。文学缺少神圣,就像古玉少了沁色,品读的味道会变得寡淡。我在写作时感情很投入,作品中的人物甚至会活跃在我的梦境里。我作品中恶人很少,尽管生活中从来不乏恶人,但我内心里有一种屏蔽恶人的本能。尼采那句话对我影响很大,你总是凝视深渊,深渊也会回以凝视。因此我笔下的恶人,身上往往也有善的丝缕。我大部分写作时间是在夜晚,夜深人静,打开电脑在键盘上敲打,仿佛与作品中的人物在对话,这个时候,多写一些向善、向美的东西,自己心情才不会差,梦境也会少些骚扰。

  我在写作中比较注意人物内心纹理的刻画,努力让人的心理活动符合生活逻辑,因此我很少去写怪异、离奇的故事,对那些违反生活逻辑却又有艺术价值的食材我会进行一番烹饪,把它纳入逻辑的轨道。我不反对文学要书写“生活中的不可能”,但我也坚持一个“笨”办法,那就是你写的东西读者是否认为可信,如果写出来的东西不令人信服,读者就不会读,读者不读,就谈不上传播和影响。其实,万物都循道而行,文学作品的道就是逻辑,是真理的逻辑、社会的逻辑、情感的逻辑和自然的逻辑。作家应该替读者去发现那些不知晓的东西,而不是去杜撰一些不符合逻辑的故事,这是属于我自己的一个创作原则,并不适用于其他写作者。

  我在创作中少用“上帝的视角”叙事,不是说这种视角不好,主要是考虑作品的可信度问题。我喜欢用作品中人物的视角来叙事,让作品中的某个人物担当探秘的导游,带着读者走进一个属于文学的迷宫。比如我的长篇小说《北地》是用主人公儿子和自传作者的视角,走进主人公曾经工作过的三十个地方,从中寻找“呓语”答案;我的长篇小说《北障》用的是当事猎人的视角,表现一个昔日的猎杀者对猎物、对禁猎者、对朋友、对大森林,那种纠结、不甘和人性复苏的复杂心理;而长篇小说《北爱》则是从女大学生苗青自己的视角,也就是从一个逆行者的站位,来发现东北的质感,感受东北人文,最终靠静默和永不言弃,实现了“一个人的计划”。

  如果问我最喜欢写什么,我的答案一定是乡村。乡村,是我的精神原乡。尽管我写了许多城市和工业题材的小说,但与书写乡村相比,我情感的隧道里总有些疙疙瘩瘩的障碍。乡村对于我来说,是汩汩外溢的泉,无论何时何地,那泉水总是甘甜清洌,浸润心脾。书写乡村,我的笔从没有生涩感,我知道这是清泉的作用,有清泉相伴,笔下的文字是流出来的。

  我倾注心血的几部长篇都是乡村题材。比如《刀兵过》,是写辽河口绿苇红滩中一个叫九里的村庄。清末,这个芦苇滩上只有五户人家的小村庄接纳了一个流人后裔,这便是后来九里的乡贤王克笙。王克笙、王鸣鹤父子的到来让九里有了主心骨。在乡贤父子的推动下,九里不仅没有被一茬接一茬的兵燹所吞噬,还生生不息壮大起来,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村落。

  在我的另一部长篇小说《战国红》中,我写了一个叫柳城的乡村。因为有在辽西挂职扶贫的工作经历,我深知扶贫工作的难度和贫困农民的真实诉求。扶贫的关键是扶人,人扶不起来,投再多的项目也不会持久。在这部作品中,我精心塑造了农村新人的形象——杏儿。杏儿是个身上有着新时代特征的女青年,在扶贫干部的培养帮助下,她成了柳城村委会主任,柳城村因为有了年轻人,也就有了未来和希望。

  长篇小说《北地》则将众多乡村集中展现于一幅长达半个世纪的时代画卷。书中的那些乡村都是北大荒腹地有着原生态韵味的村屯,在黑河市下属的嫩江、孙吴、逊克等市县,仍然可以按图索骥找到书中的村庄。比如那个湿地里长满湛蓝的钢笔水花的红花尔基,现在钢笔水花仍然是它特有的景观。如果没有北大荒乡村生活的亲历,钢笔水花这种情景是很难虚构的,这种花像是湿地里一簇簇蓝色的火焰,与蓝天白云形成了绝配。一般来说,红色的火焰在白天并不出色,也不会耀眼,当火焰以湛蓝色呈现出来的时候,那火焰仿佛就变成了精灵,能放大你所有的想象,钢笔水花所给你的就是这种独一无二的体验。

  《北障》是一部关于北地的猎人笔记,在这部小说里我把小兴安岭深处的山村景致作了逼真描绘,对那些没有北方山区生活体验的人,这部作品会有许多新鲜的东西。我即将出版的另一部长篇《草木志》,是用北方三十种植物来结构的,每种植物都对应一个乡村人士,用人与植物的交互来呈现道德年轮的成长与走向。

  我觉得文学作品不能缺少诗意,诗意其实是一个作家的美学追求。我比较喜欢中外经典文学名著中的那份优雅。我无法准确地描述那种感觉,托尔斯泰笔下的款款绅士,曹雪芹笔下的风花雪月,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民俗,那种弥漫在字里行间的优雅深深地影响了我。以这些经典为标杆,在小说叙述上便有了明确的美学目标,我想努力营造一种优雅的审美氛围,优雅带来的诗意可以附着在叙述的文字上,或者活跃在情节结构里。

  对于作家来说,整部作品怎么衔接、怎么布局是值得花很多时间思考的。我一直试图创新,我觉得文学的生命力在于创新,而创新不能简单嫁接。我曾打过一个比方,人不能一双汗脚穿着高跟鞋去走乡间小路,要找到合适的路径和行走的方式。具体怎么走要综合考量,尤其要明白自己手中的笔应该是鼠标、犁铧、号角,还是刀剑和棱镜。这是作家介入生活前不能糊涂的问题。我觉得作家对时代现场的缺席将是历史无法弥补的遗憾,作家对善恶美丑的麻木将使整个艺术界半身不遂。

  我可能是一个保守型的作家,很看重作家的责任感,所以我不会玩文学,只能敬畏文学。这好比在荒芜的童年之路上拾到了一块玉,把玉揣在怀里就无法放下,哪怕有“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典故在闹钟长响。几十年来,不管在什么岗位我都坚持写作,忙时少写,闲时多写,不让手中的笔停歇,流畅的笔尖是在稿纸上磨出来的,每个作家都有一支自己顺手的笔。我觉得创作带来的精神愉悦是不可比拟的,因为在现实中你可能临深履薄,畏手畏脚,但在文学的世界里,你就是自由驰骋的王。

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