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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无足赤(节选)
来源:《青年文学》2023年第11期 | 作者: 黑 铁  时间: 2023-11-15

  一

  有人说,这里的雨真好,一会儿就不下了,不添麻烦,不像南方的雨,一直下个不止。

  关于这句话,他从前是赞同的。后来不知从何时起,又有了异议。

  如今呢?

  如今他来不及想,他的全部心思,都随着目光,聚焦于白色灯光下,笔尖白色的那一点。

  那白色与下面的暗红泾渭分明,尖端被打磨成圆弧形。他用拇指的指甲轻轻刮过圆弧,感受着上面的棱角。那棱角若有似无,却会在纸上划过时,让尖角轻轻震颤。因为含有百分之五十黄金的缘故,尖角的弹性很好,将震颤反馈到指尖,带来愉悦。那愉悦是因为书写本身,也是因为黄金的介入。

  他找了这笔尖很久,型号算不上稀有,笔尖下端有两个小小的戳记,“12K”的标识表明,它不过是诸多低端金笔中的一种。只是带“86”字样的比较难得,那是笔尖的出厂年份。

  这正是他想要的,因为她。

  她是一九八六年出生的,他一直记得。

  笔尖放进超声波机,为了防止笔尖的铱粒触碰不锈钢清洗槽,他还特意加了个塑料网篮,倒入清水,按下定时键,细密的嗡嗡声响起,每秒两万次以上的压缩力和减压力的高频变换向液体进行透射,先在液体中产生真空核群泡,再将之压碎。于是在创造与毁灭间,产生强大的冲击力,冲击着笔尖。笔尖上附着的陈年积垢,仿佛已经与笔尖融为一体,饶是如此,依然抵挡不住冲击,黑色在水中散开,丝丝缕缕,如烟如雾,还有些许细小的颗粒缓缓落下。

  黑色与清澈纠缠,渗透,融为一体,终于变为一片混沌,就如他和她之间发生的一切。

  他努力从超声波机抽回目光,打开贴有绿色仿呢面的笔盒,仿绒底衬上躺着一支钢笔,不锈钢笔帽,黑色塑料笔身,尾端的金属环斑驳,其上的铬镀层已经剥落。拔下笔帽,露出透明观墨窗,接着是黑色的尖套。这是一支常见的暗尖钢笔,如果不是内行人,很容易把它和几元一支的英雄616搞混。笔尾的金属环上嵌有一颗塑料尾珠,乳白色,半透明,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晕流转,形如猫眼。只是因为岁月流逝,猫眼上已有了细小的裂纹,形如老瓷杯上的开片。

  岁月同时也在护胆管上留下痕迹,铬镀层剥落更为严重,银白色不多了,取而代之的是暗黄色疤痕,遮蔽了原来的刻字。只有借助灯光,才能勉强辨识出两行繁体字,上一行是“中國100英雄”,下一行是“上海崋孚金筆廠製”。

  “这笔是‘英雄赶派克’时候造的。当时派克51号称是世界一流水平,华孚厂于是提了这个口号,按照派克51试制出来的一款金笔,就是这个华孚100英雄金笔。这事当年还拍成了电影,我小时候就看过,我们家老爷子领着去的。”师父老甘在端详这支经他手修复的钢笔时如是说。当然,老甘也和平常一样,接着喋喋不休地抱怨着儿子小甘的不成器,不能像他一样潜心研究老旧钢笔,子承父业已是无望之类。

  这支笔已是垂垂老矣,相较而言,它的后代英雄100的结构更加复杂,工艺趋近完美。他承认,从日用的角度而言,英雄100作为书写工具,无可挑剔。

  但于他而言,这支华孚100意义非凡。

  嗡嗡声停止,他提起染得发灰的塑料网篮,夹出笔尖,重又在清水中涮了涮,用眼镜布擦干,笔尖并不光亮,而是呈现出暗红色,那是岁月侵蚀出的色彩。

  他将笔尖插入尖套口,贴着笔舌,笔舌的顶端正中处对准笔尖的中缝,阻力渐渐增大,到了最后,他不得不用拇指的指甲顶住笔尖,向下用力,终于,笔舌的上端紧紧贴合在笔尖的内壁上,左右对称。他用笔蘸了红墨水,在一张草纸上随手写了“赵小玲”三个字。

  弹性适中,笔尖划过纸张,适当的阻力传递到指尖,那是一种舒适的软糯。

  他满意地盖好笔帽,将笔放回笔盒。

  他终于做好了准备,准备去见她。

  二

  和她见面的时间定在下午,他上午去单位转了一趟。

  他走进小院时,已经是上午十点了,但他并不在意,小院里其他单位的人也不在意。两个拎着菜的大姐跟他打招呼,他笑着应了,问今天的菜价怎么样,然后跟大姐抱怨两句:“现在什么都涨,就工资不涨。”大姐回应说:“还有个地方给你按月开饷,就知足吧。”

  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他推开吱嘎作响的木门,扶着暗红油漆的木扶手上了四楼,掏钥匙开门。

  办公室里有四张办公桌,他那张还算整洁,余者都积着一层薄薄的灰尘。桌上放着已经没法开机的旧电脑,牛皮纸封面卷了角的工作笔记,以及笔芯几近灯枯油尽的圆珠笔。

  作为本厂最后的留守人员,只有他每天到岗。十点上班,三点下班。除了会计月底会来之外,其他人只有需要在某张证明上加盖公章时才会出现。

  小院里其他的单位大多如此。这些单位对于集团而言,形同鸡肋。它们大多濒临破产或者已经破产,但还有些资产、人员,以及遗留问题,于是被扔到这里苟延残喘。

  今天并没有什么公文需要上报,传真机也不曾吐出任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或者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的通知,他掏出黑色笔袋,想着该研究研究上个周末收来的那支老钢笔。

  他的眼光触到皮质笔袋上那个小小的六角雪花,被烫了一下,那是万宝龙的标志,是阿尔卑斯山勃朗峰上的皑皑白雪,也是驻留峰顶纯洁的冰川。这笔袋伴随他多年,边缘已经磨出白茬。他总是随身带着它,因为它内部有三个隔层,钢笔不会互相划伤,空间也足够大,无论是用来装小鉴赏家、大班146,抑或3776教堂蓝,它都足以胜任,更遑论那些尺寸并不十分巨大的国产老钢笔。

  这是她送给他的礼物,价格不菲,用尽了她搞微商时的第一笔月薪。

  她留下的痕迹不断出现,甚至已经嵌进他的生活。亦如笔尖上的积墨,无论清洗多少次,泡入清水中,总会丝丝缕缕,绵绵不绝。

  他想着,该换个笔袋了,或者像老甘那样,每支钢笔都套上黑色绒布套,再装进铁皮文具盒。

  这支笔笔身粗大而圆润,周身是暗淡的光,他以为那是经过时光淘洗的塑料的颜色,收的时候并不十分在意,心想回去下水洗一下会好很多,毕竟老钢笔大多蒙尘,并不为人所珍视。金色笔夹上刻有品牌名,那是一个日本品牌,如今还在生产,也是日本三个知名钢笔品牌之一。他对日本钢笔素无好感,总是把这三个牌子弄混,这一点倒很像是师承老甘。

  轻轻拧开笔帽,露出了狭长的金色笔尖,笔尖上除了刻有品牌名和日本制造的英文外,还镌刻着个巨大的“3”字,用数字标识笔尖型号,是很多欧美老钢笔的习惯,日本人学了个十成十。笔尖的暗黄色和铱粒的银白相映成趣,黄白分明,这是个金尖,在纸上干写时那十足的弹性也是明证。

  笔握和笔杆严丝合缝,似乎是一体的,而笔尾的旋钮他拧过,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他不敢用蛮力,连着在网上找了几天资料,都一无所获。无奈之下,他只好在论坛上发了求助帖,附有几张照片,希望会有某位大神提供答案。

  他打开电脑,先是CPU风扇的轰鸣,然后是机械硬盘咔咔的轻响。进入桌面界面,他等了两分钟,电脑才把杀毒软件、输入法等等加载完毕,终于可以用了,但打开网页浏览器时又等了一分多钟。他不乏恶意地想,不知这台老旧的电脑和单位哪一个会先寿终正寝。

  一封站内信提醒给他带来了惊喜,发件人是论坛里隐逸日久的大神。大神名“索尼克”,人在上海,读研究生。因为对钢笔的挚爱,外加家境殷实,“索尼克”拥有众多钢笔藏品。学理工的“索尼克”动手能力也很强,师从一位上海的修笔老师傅,着手修复了许多老钢笔。

  “索尼克”说,这支钢笔他曾经收过一支,是滴入式钢笔,这种上水方式如今已经不多见了,只有一个日本的品牌还保留着。从笔身标识推断,这支钢笔的出厂年份应该是在一九三六年左右。“索尼克”提醒他,想修复这支老钢笔的话,处理笔杆和笔帽一定要慎重,因为它们的材质并不是塑料,而是硬橡胶,外面覆以生漆,做工十分考究。“索尼克”还附上了三张手绘的草图,详细介绍了这支钢笔的结构和使用方法。

  他仔细读着“索尼克”的信,钦佩与狂喜交织。他没想到手中这支老钢笔已经高寿八十有一。

  电话铃声响起,是她打来的。这些年来,她几乎每次打电话来都会更换号码,号码归属地也从东南沿海一路北上,向他的城市抵近。这次的号码罕见地使用了两次。不过他依然没有存进电话簿。

  因为没有必要了。

  三

  见面的地方是他选的,一个咖啡馆,老板是外国人,在欧陆风情街上,离单位很近。他对咖啡没有什么特殊的兴趣,认知仅限于那些甜得发腻的速溶咖啡。他不知在这里喝一杯咖啡要多少钱,想来在此繁华闹市,寸土寸金,咖啡价格也应该不菲。但这不重要,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东道主,待客之道还是要讲的。

  他原本想在南站附近找个地方的,她却说不好占用他的工作时间,可着他来吧。

  这样也好,他想。

  第一次见她是什么时候?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暮秋的一场雨后。周末出去走走,于他而言,是工作,也是消遣。他和他的同行们一样,每到周四,就开始筹划周末的行程。距离并不很远,票价于十元到三十元间浮动,在K字头的绿皮车厢里坐上一两个小时,即可抵达。虽然每周的目的地不尽相同,但往往都是座小城,人口百万左右。

  文庙街,始于一座历史悠久的书院,然后向北逐渐延伸。他在一片叫卖声中走进街市。最先遇到的,当然是本地的商人,之后外地商人居多。他走过铺展开来的字画,以及各式各样真真假假的文玩物件,并未作停留,更不曾认真挑选。

  再向北,已经出了文庙街,稀疏的地摊沿着寥落的人群向一处开放式小区的深处延伸。在此处摆摊的,多是小城的居民,他们并不以在集市上做买卖谋生,只是借热闹的文玩市场的一隅,把家中的零碎旧物摆出来兜售。

  直到此刻,他才摒除一切杂念,变身淘金客。他即将走进河床,独自挖掘,独自淘洗。

  他在满是霉味的制服、蒙尘的《新华字典》以及缺了天线旋钮的收音机之间挑挑拣拣,一无所获。这并不意外,这些地摊他走过不止一次,全都仔细地篦过。他的眼光很准,未曾放过一支老钢笔,无论是随处可见的暗尖英雄616,还是在本地司空见惯的嵌入尖白翎703,他都要拔开笔帽,一一看过。如他所料,大部分都是钢尖,而且尖端的铱粒都被磨成了斜面,更有甚者,笔尖扭曲成奇怪的形状,那或许来自某个孩子的恶作剧。这些老钢笔,各有各的疲态。有的笔尖缺失,水口洞开,只剩黑色的笔舌;有的笔握开裂,墨水随之渗出,形成一条条黑色或者蓝色的纹理;有的经受不住铁胆墨水经年累月的腐蚀,导墨管一段段碎裂,在被染色的墨胆中折戟沉沙;更多的则是被错配了“姻缘”,英雄的笔身,插着永生的笔帽。这些都不是问题,于他而言,要修复并非难事,但并无必要。毕竟没有人会花上一二百块,在网上拍下这么一支随处可见的廉价货。

  他渐渐走到尽头,那是在小区的主路边,一个他没见过的摊位。一张蓝白格旧床单上,整齐地摆放着各色旧物。最前一排是旧衣服,有毛料的灰制服和解放帽,也有带着网格花纹的咖啡色毛线坎肩,两副粗大的皮手套满是白色霉斑。之后是黑面红角账绳装订的本册,几把算盘,从十三档七珠的木珠老算盘,到十七档五珠的塑料珠财会算盘,甚至还有带着钥匙环的铜算盘。最后一排的东西很细碎,两打捆着牛皮纸绳的练功券,一个盛满了各色硬币的水晶烟灰缸,两个旧眼镜盒。接下来出现的东西,让他眼前一亮,那是个暗黄色的木匣,匣盖已经抽开,放在一边,里面并排摆放着几支钢笔。虽然算不上崭新,但保存得很好。看得出来,它们的主人很爱护它们。

  只那一瞥,他便意识到自己找到了富矿。

  他蹲下逐一看,心跳也跟着越发剧烈。先是外形相同的两支钢笔,只不过笔杆一蓝一黑,平顶平底,方笔夹,是永生101金笔。接下来一支全钢杆帽,金顶金底金夹,笔夹上那长长的箭羽和短狭的尖头都是永生400的典型特征。永生400仿制于派克75,配有14K金尖。接下来一支,正是派克75,金色碟形的顶底,同为金色的笔夹是派克那典型的箭羽形,杆帽上满是细小的方格,灰黑色的氧化层遮蔽了原本的银白色。他努力抑制着狂喜,继续看,下一支全钢杆帽,宽大的金色方形笔夹中间镂空,上端一个白色的塑料圆点赫然,那是犀飞利塔格,14K嵌入式笔尖。接下来一支,是酒红色的塑料杆帽,金顶金夹,笔身修长,他没见过,但杆尾有一条细小的缝隙,作为单独部件与笔杆分离,这是活塞式结构的特征,而笔尾与笔帽上的六角形白色雪花证明了它的出身。——这是一支万宝龙。

  他还未来得及继续向下看,便被喊声喝止。

  一个男人喊着“这货有主了”,后边还跟了个姑娘,穿着一身土里土气的校服。男人抢过木匣,把一张百元大钞塞给姑娘。姑娘刚要接,却被他拦下了。

  男人咋咋呼呼地喊生意得讲个先来后到,他没理男人,只是问姑娘这些东西是不是她的。姑娘答东西是她爷爷的,摊子是她老姑的。

  他又问姑娘知不知道这一盒子钢笔值多少钱。姑娘说男人挨个儿看过了,都是破钢笔,里边还有坏的,也就值个二三十块钱,但盒子不错,打包出一百。

  他哼了一声。男人把他拉到一边小声说着都是同行别撬行之类的话,既像套关系,也像是威胁。他挣了挣,男人拽着他说生意成了回头分他点儿。他抡了一下胳膊,许是他太用力,许是男人太瘦弱,男人被他抡了个趔趄,木匣险些脱手。

  他抢过木匣递给姑娘,让她拿好了,还跟她说,里边的钢笔随便一支都不止这个价。姑娘听了,用双手抱着木匣,却半信半疑地看着他。

  男人说他这是光天化日明抢。他从木匣中拿出一支钢笔,问男人值多少钱。刚才还气急败坏的男人开始支支吾吾起来。

  他说那支是派克75,一九六三年面世,为了纪念派克公司创建七十五周年命名的。笔身设计成这样是因为老板派克有个英国银匠做的烟盒,就是格子图案。派克75是派克公司的第一款高端金笔,笔身用的是925银,笔尖是14K金,法国版本的是18K金,笔顶笔尾笔夹都是镀金的。他又说,这支笔当初定价二十五美元,就是按今天的汇率,再打个五折,也不止一百块。

  姑娘听着,木匣抱得更紧了。

  男人还想说什么,却被他抢了先,他说当初在鲁迅公园的文玩市场,男人卖给他一支永生400,一百五十块。笔没问题,只不过14K的笔尖被换成了金色的钢尖。他交过学费,所以一直都记得。男人显然没想起来他,但永生400是想起来了,忙道歉说都是过去的事了,回头钢笔拿回来,照价退款。

  姑娘看出他们不是一伙的,于是问他那一盒钢笔的价值。

  男人一边给他使着眼色一边说着要请他吃羊汤馅饼。他明白,男人还没死心。

  他把盒里的钢笔逐一拿出检查了一番,先是拔了笔帽查看笔尖,然后仔细检查笔身,拧开笔杆查看墨囊。待全部查看过后才对姑娘说,不能听别人忽悠,这一盒笔少于两千块不卖。

  他看到男人的面目渐渐扭曲,不无恶意地用指节敲了敲木匣,还补了一句:“这玩意儿榉木的,不值钱,有人要就三块五块的处理了吧。”

  他说完要走,却被姑娘拉住。姑娘跟他要电话,他说了,姑娘从地摊上抄起个印着西湖风光的塑料皮笔记本,把他的电话抄在了上面。姑娘说自己叫赵小玲,回头会联系他。

  姑娘还要他挑一支钢笔,说是送他的。他推辞过,但没用,姑娘一脸认真,把木匣伸到他面前。

  他只好从中拿出一支没有笔帽的钢笔,黑色的笔杆和尖套,笔尾的金属环锈迹斑斑,嵌着一颗乳白色的塑料尾珠。笔尖是钢的,铱粒几乎磨损殆尽。这支老钢笔他没拆开看过,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支老版本的英雄616,整支笔最有价值的,可能就是那颗尾珠。

  男人的神情更难看了。

  姑娘要他挑支好的,他却说这支还行。他还特意嘱咐了一句,说一定记住,这些钢笔少于两千不卖。

  他揣着这支钢笔走出文庙街,男人一直跟在后边,要不是同去小城淘货的老甘从中说和,请他俩吃了顿羊汤馅饼,那天恐怕要大动干戈。

  他那时还不知这是一支华孚100英雄,直到后来已经成为他师父的老甘和他讲起它的历史。

  四

  她是准时到的,见面第一句话就是:“周哥,抱歉让你久等了。”

  的确,算起来,为了这次见面,他已经等了五年。

  他站在对面,不想握手,那样略显正式,也不想拥抱,那样又太热情。

  他说:“外套脱了吧,这儿挺热的。”

  她摘下白色的挎包,脱下深蓝色的羊毛大衣。他伸手,她愣了一下,把大衣递过去。他接过大衣,触到一片冰凉,是小城的凛冽北风留下的痕迹。他把大衣挂在门边的衣帽架上,看见衣领上有一根长发,暗红色,弯曲着。他想把那根头发摘下,却想不出该如何处置它,只好置之不理。

  她抻了抻酒红色毛衣的下摆,又拢了拢散开的长发,等他走回来,才坐进藤椅中。

  他恍然发现,她已不再是当年那个扎着马尾辫,穿着土气校服的姑娘了。奇怪的是,他认识她这么多年,却总也忘不掉第一次见她的样子。

  他把菜单推了过去:“看看,喝点什么?”

  她把挎包放在腿上,俯身看着,他嗅到香水味,柠檬混着茉莉,居然与咖啡馆里弥漫的咖啡焦香与小野丽莎的歌声很贴合。

  他说:“不用替我省钱。”

  这话说得戏谑,但她和他都明白,其中不止有戏谑。

  她抬头笑了笑,选了杯卡布奇诺。服务员问他喝什么,他问有没有不加糖的,于是服务员替他选了杯美式,闻起来就是满杯的苦。

  他问她现在怎么样了,她说:“我回老家了,跟老姑一起住。”

  她觉察出他眼神中的疑惑,又说:“她这两年身体不太好,脑出血,发作了两次,第一次没当事,第二次严重了,现在成天睡不醒,人认不全,话说不利索,还能下地,但走路‘㧟筐’,得有人照应着。老姑父外边有人,早跟她离了,我哥在国外,都指望不上,想起我来了。”

  他想,她和老姑终于算是和解了,可她和他呢?

  她后来真的联系他了,那是0410开头的陌生号码,背景音嘈杂,一片车水马龙。她想托他把那一匣老钢笔带到省城代卖,然后五五分成。他很惊异于她年纪轻轻,看起来不过是个高中生,却有如此的头脑。他答应下个周末去趟小城,见面聊聊。

  小城的羊汤馅饼很有名,他选了家不错的馆子,斜对面就是文庙街。

  她还是穿着那套校服,里面是件加绒的套头衫,兜帽露在外面,显得校服的领子窝窝囊囊的。

  等餐的时候,她说班上有个男生,想用自己的金笔跟她换那支永生400。男生说自己的钢笔更高级,皮尔卡丹的,还给她看了笔尖上23K的戳记。

  他问换了没有,她说换了,虽然那个男生平时总是薅她的辫子,还跟几个男生一起笑话她,但就他们两人的时候他还挺好的,请她喝过奶茶。

  他听着她为那个男生辩护,找尽理由,其中一些不免荒唐可笑。他没有揭穿那个男生,也没对她说金笔的含金量是有讲究的。国际公认的金尖是12K和14K,12K是下限,10K的笔尖因为含金量太低,已经不能算是金笔了。18K的也有,那是法国的标准,在法国,18K以下都不算金尖。日本还研究出了21K的金尖,至于打着23K标识的钢笔,那不过是在笔尖上镀了一层23K金而已。

  他问她把钢笔拿出来代卖,她老姑知道吗。她不作声,只是用汤匙一下一下搅着面前的羊汤。热气上涌,有水滴进汤碗,她伸手抹着眼睛。他忙递上纸巾。

  她擦过了泪水,盯着手中折来折去的纸巾说,她小时候爸妈就离婚了,一直跟着她爸,后来她爸得急病没了,就跟着爷爷。这回爷爷也没了,就剩她一个了。她平时住校,周末回来就暂时住老姑家。爷爷身后留下的财产和房子,都让叔叔和老姑分了,她和她爸那份老姑没给她,说是留着供她上学用。她说爷爷当初说过,等爷爷啥时候没了,房子就留给她。可叔叔说空口无凭,也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律办。她争辩说自己快成年了,能独立处置财产,老姑压根不理她这个茬。

  他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却觉得于事无补,对于她和她的家事,他这个局外人实在无能为力。

  她从书包中拿出个塑料袋,解下捆在上面的橡皮筋头绳,打开,露出那几支老钢笔。她说那天他走后,木匣子让她扔了,钢笔全都留下了。老姑回来时,她说钢笔连着匣子卖了,给了老姑一百块钱,老姑还夸她会做生意。

  他问那一百块钱是从哪儿来的,她说是老姑给的生活费,老姑说平时吃住都在学校,也花不了什么钱,一个月一百够了。

  她又说,明年就高考了,如果考上了大学,还不知道老姑能不能供她去,她得给自己留点儿钱。

  他说,别代卖了,这些笔他打包带走,那天说是少于两千不卖是粗略估计,其实还能再多点,他出两千五。

  可她却不让,说是不想让他可怜她,他们就是合作关系。他拗不过她,答应了。她煞有介事地跟他握了握手,然后把那一袋钢笔给了他。

  他很惊奇,说不留点押金吗?就这么给他了。她说不用,他是个好人,那天就看出来了。

  这让他心头一热。

  之后的日子里,他时常往返于省城与小城之间,见她一面,吃一顿羊汤馅饼,跟她说最近卖掉了哪支钢笔,售价多少,利润几何,他俩的分成各是多少。他在说这些时很认真,没有一点儿玩笑的意思,把她当作平等的合作伙伴对待,尽管他汇报的账目全是编造的。

  当她考入省城的一所高校时,他分给她最后一笔利润。

  账目他没汇总过,但她分得的钱款,大大超出两千五这个数字。这是她跟他说的,她的旧笔记本上,每一笔钱款都记录得清清楚楚。她不免得意,说还是她更有商业头脑。他笑了笑,不置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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