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辽宁文学奖、第十二届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于2023年8月4日启动,2023年9月8日结束。
评奖办公室对辽宁文学奖申报参评作品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作品目录进行公示。如发现其中有作品不符合参评条件,请向省作协机关纪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电话:024-88550401
特此公告。
第十一届辽宁文学奖、第十二届辽宁优秀儿童文学奖
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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