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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中国作家协会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创联联络部  时间: 2023-01-06

​  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旨在发现培养少数民族优秀青年作家,推出少数民族文学精品力作,持续推动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繁荣发展。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作品作者须为少数民族身份,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无论是否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申报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作品体裁包括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每部作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万字(诗集一般不超过3000行)。不接受多体裁作品集及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三)申报作品须为汉语作品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的汉语译本,其中在报刊正式发表过的须占全部书稿篇幅三分之一以上(长篇文学作品或整部理论著作除外),发表过的作品应标明报刊名称、刊发日期。个人作品集中,近五年创作的作品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四)曾入选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且逾期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五)本项目今年申报日期截止之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其他事项

  (一)下载《中国作家协会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表》,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并提供完整的作品文本。辽宁省作家协会将择优推荐2部作品上报中国作家协会

  (二)中国作家协会“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审读、评选公布。入选作品由中国作家协会统一组织出版。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3317日前,将申报书稿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纸质版1份寄至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创作联络部邮箱(邮件标题请标明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申报+姓名)。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

  邮编:110041

  联系人:刘

  电话:024-88501713

  邮箱:lnzxclb@163.com


中国作家协会2023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项目申报表.doc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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