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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作协关于征集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22-03-17

  第届鲁迅文学奖的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省作协为推荐单位现将征集我省参评作品的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八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表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秀作品,予以重点关注。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作品的艺术品质,鼓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的研究与批评。

  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条件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本届文学翻译奖评选范围限于外国文学作品的汉语译本。

  2.参加鲁迅文学奖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首次公开发表和出版,发表和出版方为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期刊、出版社。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

  3.中篇小说、短篇小说,以单篇参评;小小说、诗歌、散文杂文,以成书参评;报告文学、文学理论评论,以成书或单篇参评;翻译作品以成书参评。

  结集作品,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创作的内容须占全书字数三分之一以上,推荐时须另附列表,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并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加盖公章。

  不接受多人合集、个人多体裁合集、重译作品参评。

  4.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上、13万字以下的小说;短篇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5万字以下的小说;小小说指版面字数在2千字以下的小说。推荐时须注明字数。

  5.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语译本参评。

  四、征集程序及时间

  1.各市文联(作协)、行业作协、省作协各专门委员会为我省征集作品的推荐单位。省直作者直接向省作协创作联络部申报。

  2.各市文联(作协)、行业作协每种体裁推荐1篇(部)。省作协各专门委员会推荐本门类作品不超过5篇(部)

  3.推荐参评作品须报送《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包括800字左右作品内容简介和200字以内作者简介),参评文学翻译奖的作品填写《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推荐单位填写《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4.以单篇参评的作品,推荐单位须提供作品原刊(报)复印件2份;以成书参评的作品,须提供样书2册翻译作品除提供2册译本外,另须附外版书1册及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省作协经初选决定报送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的,将另行通知补办有关事宜。

  5.推荐名单和推荐表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样刊、样报、样书及复印件等以快递方式寄送省作协创作联络部。请在快件外部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等。勿用包裹方式邮寄。电子版推荐名单、推荐表和作品电子文本(推荐作品均须提供完整的Word格式电子文本、翻译作品提供外版书PDF电子文本)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lnzxclb@163.com。

  6.推荐报送到省作协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0超过时间将不列入推荐范围。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

  邮政编码:110041

  联 系人:宋斌刘维

  联系电话:024-88501713

  联系邮箱:lnzxclb@163.com


  附件1:鲁迅文学奖条例(2022年3月15日修订).doc                

  附件2: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3第八届鲁迅文学奖文学翻译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附件4:第八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名单.doc


辽宁省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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