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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10-11-03

​  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10年11月1日至2 日在沈阳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343人,特邀代表21人。
  中共辽宁省委书记做重要讲话。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副主席李冰代表中国作协致辞。刘兆林同志致开幕词。中共辽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省直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出席了本次代表大会开幕式。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省委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文化建设的精神要求,充分肯定了省作协自2005年八次会议以来,我省文学事业取得的优异成就。对未来辽宁文学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朱庆昌同志代表第八届主席团和理事会所作的题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推进辽宁文学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新修改的《辽宁省作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和主席团。王秀杰当选为本届主席,另有11人当选为副主席、15人当选为主席团成员。经第九届主席团提名,九届一次理事会通过,推举王充闾、刘兆林同志为名誉主席,另聘请顾问25人、名誉委员7人。大会顺利完成了各项议程,取得了圆满成功。
  大会认为,报告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实事求是地总结了2005年9月全省第八届作代会以来五年的工作,符合实际地分析了前进中存在的问题,大会赞成报告中提出的未来五年全省文学工作的总体设想与规划。
  大会号召辽宁老中青三代作家、评论家和所有文学工作者,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再创辽宁文学的新辉煌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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