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辽宁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2021年辽宁省艺术系列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文学创作一级:王雪茜 孙担担 周 荣 赵 凯 秦昭辉(秦朝晖)
文学创作二级:于永铎 王 林(辛酉) 牛寒婷 孙艳丽(孙焱莉) 庞 艳(庞滟) 胡海迪 董晓奎
文学创作三级:白勤富(白小川) 李长江 刘艳妮 李桂玲 张芷芊 张丹哲 铁菁妤 曹 辉
文学创作四级:杨 越 蔡兆花
举报电话:024—88550401、88501567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7日
通信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机关纪委
邮政编码:110041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