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于即日起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聚焦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小故事”阐述“大道理”,用“小切口”展现“大主题”,生动展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精神风貌,集中展示各行各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
二、报送要求
1.时长要求:按照时长分为微电影(15分钟)、微电影短片(5分钟)和微视频(2分钟)三个类别。
2.内容范围:剧情微电影、动漫微电影、纪实微电影(真实演绎)、专题片和纪录片等多种体裁,题材不限。
3.格式要求:视频标准为MP4格式,画面质量要求为1080P;音频标准为电平≤-6dB,瞬间不超过0dB;字幕标准为有完整的中文简体字唱词,位置不得超出画面之外。
4.微电影(微视频)作品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如片中有插曲,需配有中文字幕。
三、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送方法
1.申报单位或个人需认真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授权书,电子版表格及相关参考材料见附件。
2.作品报送途径为U盘报送和网络报送。
U盘报送使用邮寄方式,所需材料包括:纸质版《参评作品登记表》、授权书、作品U盘及其它有关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U盘内含作品、电子版《参评作品登记表》)。
网络报送登陆辽宁日报北国客户端,查看活动首页,登陆作品报送通道上传作品、电子版《参评作品登记表》及其他有关材料电子版。
3.报名材料寄送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
邮编:110041
联系人:
刘倩 024-88519801
刘维 024-88501713
五、有关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他人版权参加征集展示活动。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作品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全部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和各类社会媒介集中展映展播,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中宣部组织的全国征集展播活动。
附件:
1.报名细则.doc
2.授权书.doc
3.参评作品登记表.doc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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