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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申报中国作家协会2020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辽宁作家网 | 作者:  时间: 2020-03-02

  为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中国作家协会于2020年起继续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现将2020年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15日截止。

  二、凡符合《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所列条件的作者,无论是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均可申报。

  三、2020年度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分文学原创作品和理论评论两部分。作品要求立足于弘扬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要紧紧围绕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深刻思考、开展艺术探索、展现文学魅力,能充分展示民族文学创作在新时代的新发展、新成就。

  (一)文学原创作品部分

  本年度重点作品扶持长期坚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现实题材创作选题,分汉语文原创作品和少数民族语文原创作品,重点申报选题方向如下:

  1.反映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美好生活;

  2.反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不懈奋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3.反映各民族团结进步,传递民族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

  4.反映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保护人民安全,守望人类命运。

  (二)理论评论部分

  研究少数民族文学中体现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等方面内容的重要课题,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文学繁荣发展的历程与经验;关注少数民族优秀作家及其创作,深入探讨当下少数民族文学热点话题、突出现象及理论评论建设问题。

  申报者可选择上述选题,也可自行拟定选题申报。

  四、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格,注明创作计划,提交详细创作大纲和不少于1万字的作品文本。

  五、凡申报本项目者,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

  六、曾入选本项目或中国作家协会其他扶持项目但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七、征集截止日期前已出版的作品,不得申报。

  八、本项目由中国作协创联部负责管理。创联部设立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办公室,负责本签约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申报审核工作,凡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九、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将对申报选题的价值和申报者完成选题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评选,评选结果在中国作家网予以公布。

  附件一: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申报表.doc

  附件二: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重点作品扶持工作条例

  辽宁省作家协会联络人:宋斌

  辽宁省作家协会接受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北关街31号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邮编:100041

  电话:024-88501713

  电子邮箱:176819361@qq.com

辽宁省作家协会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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