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原辽宁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主任、《鸭绿江》月刊主编、国家一级作家陈秀庭同志,因病于2015年2月27日1时40分在沈阳不幸逝世,终年74岁。
陈秀庭同志1942年11月24日生于河北丰润, 1962年9月入伍,196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8军114师侦察连战士、班长、师部宣传干事。1968年4月转业到沈阳鼓风机厂工作。1972年1月任沈阳机电工业局宣传科报道组长。1975年9月调辽宁作协工作,任《辽宁文艺》编辑。1985年1月任辽宁文学院教务长。1986年1月任辽宁作协儿童文学室副主任。1982年和1986年先后就读于中国作协鲁迅文学院和北京大学中文系作家班。1996年2月任辽宁作协创作研究部主任,1998年3月任《鸭绿江》月刊主编。2003年1月退休。
陈秀庭同志自1967年开始文学创作,发表了大量诗歌及纪实作品。从事专业创作后,先后撰写出版了《五五劫机纪实》、《球迷之谜》、《黄蝴蝶》、《辽海纵横》、《中华正气歌》等多部代表作,深受广大读者喜爱,并在省内外产生影响。陈秀庭同志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家协会理事,曾获辽宁儿童文学奖、全国庄重文文学奖等奖项,是我省著名诗人、报告文学和儿童文学作家之一。
陈秀庭同志政治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辽宁文学院的创办、辽宁作协创作研究部以及《鸭绿江》月刊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把毕生的精力都献给了党的文学事业。他为人正派,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任劳任怨,显示了作为党的文学工作者的崇高风范和优秀品质。他的逝世,让我们失去了一名好党员、好干部、好作家,对陈秀庭同志的逝世,我们深感悲痛。
陈秀庭同志和我们永别了,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为繁荣我省的文学事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