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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获奖作品

​​  第一届(1997):张 涛《窑地》


  第四届(2000):孙惠芬《歇马山庄》


  第五届(2001):谢友鄞《嘶天》


  第六届(2002):马晓丽《楚河汉界》


  第九届(2006):

  刘兆林《不悔录》

  翟恩猛《疯祭》


  第十届(2008):

  刁 斗《代号SBS》

  彭定安《离离原上草》

  (该奖原定为每年一届,每届一部,可以空缺。2005年全国清理整顿文艺奖项,改为两年一届,每届两部,可以空缺。二、三、七、八、十一届为空缺。)


  第十二届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获奖作品空缺,经评委会表决,以下三部作品获提名奖,分别是:

  李燕子的《咆哮的鸭绿江》

  王旭光的《天地之骨》

  津子围的《童年书》


  第十三届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获奖作品空缺,经评委会表决,以下三部作品获提名奖,分别是:

  黄世明《大帅府》

  老酒《代价》

  赵凯《马说》


  第十四届(2017)

  孙惠芬《寻找张展》(《人民文学》2016年第7期)


  另附:

  辽宁优秀长篇小说奖:

  胡希久《七月》

  庞天舒《落日之战》

  王正寅《古国的振荡》

  胡小胡《蓝城》

  木青《五爱街》

  (该奖设于1996年,只评了一届,后改设为“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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