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1997):张 涛《窑地》
第四届(2000):孙惠芬《歇马山庄》
第五届(2001):谢友鄞《嘶天》
第六届(2002):马晓丽《楚河汉界》
第九届(2006):
刘兆林《不悔录》
翟恩猛《疯祭》
第十届(2008):
刁 斗《代号SBS》
彭定安《离离原上草》
(该奖原定为每年一届,每届一部,可以空缺。2005年全国清理整顿文艺奖项,改为两年一届,每届两部,可以空缺。二、三、七、八、十一届为空缺。)
第十二届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获奖作品空缺,经评委会表决,以下三部作品获提名奖,分别是:
李燕子的《咆哮的鸭绿江》
王旭光的《天地之骨》
津子围的《童年书》
第十三届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获奖作品空缺,经评委会表决,以下三部作品获提名奖,分别是:
黄世明《大帅府》
老酒《代价》
赵凯《马说》
第十四届(2017):
孙惠芬《寻找张展》(《人民文学》2016年第7期)
另附:
辽宁优秀长篇小说奖:
胡希久《七月》
庞天舒《落日之战》
王正寅《古国的振荡》
胡小胡《蓝城》
木青《五爱街》
(该奖设于1996年,只评了一届,后改设为“辽宁曹雪芹长篇小说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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