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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家协会沿革
来源: | 作者:  时间: 2017-12-13

  辽宁省作家协会前身(东北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49年12月21日,后称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1991年改为辽宁省作家协会。


  1949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东北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宣布了“东北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的成立。与此同时,东北文学工作者协会也正式成立。主席刘芝明,副主席罗烽、苏群(均为兼职),成员包括东北地区的专业文学、戏剧作者16人,业余作者51人。1952年东北文学工作者协会领导调整,主席刘芝明,副主席罗烽、草明。


  1953年10月中国作家协会成立,东北文学工作者协会改名中国作家协会东北分会。1954年8月,东北大区撤销,建立辽宁省。9月1日,原中国作家协会东北分会改名为中国作家协会沈阳分会,主席草明,副主席马加。


  1956年中国作家协会沈阳分会调整领导,主席马加,副主席师田手、慕柯夫、蔡天心、文菲。蔡天心担任执行主席。5月召开分会全体会员会议,选举马加、师田手、草明等37名理事,决定建立创作委员会和青年委员会,在大连海滨建立创作之家。会员发展为136人。


  1960年8月31日至9月4日,辽宁省第一次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召开,宣告省文联成立。中国作家协会沈阳分会同时开会,选举主席马加,副主席师田手、蔡天心。1961年方冰任执行主席,1963年任代理执行主席。田家为秘书长。1965年11月,增补思基、韶华为副主席。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中国作家协会沈阳分会机关被“砸烂”,干部到“干校”,插队落户。


  1978年10月,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恢复,主席马加,副主席方冰(兼)、思基、韶华。1979年初,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并发展一批新会员,使会员达到240人。


  1980年3月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主席马加,副主席方冰、陈淼、慕柯夫、谢挺宇、韶华。下设五个委员会:即创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理论工作委员会、权益保障委员会、《鸭绿江》编辑部。马加等53人被选为理事。1982年作协三届二次理事会(扩大)会增补于铁为副主席。机关设办公室、创作联络部、创作研究室,少年儿童文学研究室等机构。


  1985年3月,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主席马加,副主席于铁、邓刚、迟松年、杨大群、陈玙、陈愉庆、金河、林岩、晓凡、韶华。马加等53人为理事,文菲、冉欲达、申蔚、刘异云、柯夫、思基、胥树人、谢挺宇为顾问。设书记处,书记处常务书记于铁,书记范程、赵乐璞、晓凡、阿红、刘齐。会员发展为498人。


  1989年3月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聘请马加为名誉主席,选举主席金河,副主席邓刚、阿红、晓凡、杨大群、赵乐璞、刘文玉、刘兆林、王中才、彭定安、林岩、张松魁。韶华、于铁、方冰、文菲、冉欲达、申蔚、刘异云、陈玙、罗丹、思基、胥树人、谢挺宇为顾问,金河等57人为理事。


  1991年6月中国作家协会辽宁分会改为辽宁省作家协会。


  1995年辽宁省作家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主席王充闾,副主席马秋芬、邓刚、王中才、王占君、牟心海、刘兆林、陈巨昌、李宏林、李松涛、吴佳铭、胡小胡、高东晓、晓凡。聘请马加为顾问,王充闾等65人为理事。


  2000年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聘请马加为名誉主席;选举主席王充闾,副主席马秋芬、邓刚、王占君、牟心海、刘兆林、孙春平、吴佳铭、李松涛、余献朝、胡小胡、中夙(届中补选)、朱庆昌(届中补选);选举文畅、边玲玲、刘元举、刘秋群、孙惠芬、张涛、陈巨昌、洪峰、高海涛、萨仁图娅、谢友鄞为主席团成员;聘请于铁、王中才、刘文玉、阿红、陈玙、李宏林、杨大群、思基、胥树人、晓凡、高深、谢挺宇、彭定安、韶华为顾问;选举王充闾等76人为理事。


  2005年辽宁省作家协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聘请王充闾为名誉主席;选举主席刘兆林,副主席马秋芬、王本道、王秀杰、中夙、刘元举、孙春平、孙惠芬、朱庆昌、邵永胜、李松涛、孟繁华、胡小胡、高海涛、崔铁民(届中补选)、谢友鄞;刁斗、于连胜、王宁、边玲玲、张涛、张玉珠、林建法、素素、原野为主席团成员;聘请于铁、邓刚、王中才、王占君、王向峰、刘文玉、牟心海、阿红、吴佳铭、李宏林、余献朝、陈巨昌、杨大群、金河、晓凡、高深、谢挺宇、彭定安、韶华为顾问;文畅、刘秋群、林正义为名誉委员;选举刘兆林等79人为理事。


  2010年辽宁省作家协会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聘请王充闾、刘兆林为名誉主席;选举主席王秀杰,副主席中夙、朱庆昌、刘元举、孙惠芬、邵永胜、周建新、孟繁华、素素、高海涛、崔铁民、鲍尔吉•原野;丁宗皓、刁斗、于晓威、女真、巴音博罗、古耜、白长鸿、皮皮、李铁、张超、张宏杰、林建法、津子围、贺绍俊、薛涛为主席团成员;聘请于铁、马秋芬、文畅、王中才、王本道、王占君、王向峰、邓刚、牟心海、孙春平、李宏林、杨大群、吴佳铭、余献朝、阿红、陈巨昌、胡小胡、金河、赵郁秀、晓凡、高深、彭定安、谢友鄞、韶华为顾问;边玲玲、刘秋群、华玉玺、肖士庆、林正义、张涛、萨仁图娅为名誉成员;选举王秀杰等104人为理事。


  2017年辽宁省作家协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修订《辽宁省作家协会章程》,聘任名誉职务,选举主席滕贞甫(老藤),副主席于晓威、王菁、孙伦熙、孙惠芬、沙宪增、林雪、金方、周建新、孟繁华、贺绍俊、盖成立、韩春燕、鲍尔吉•原野、薛涛,刁斗、王多圣、刘庆、李铁、张颖(女真)、张连波(津子围)、张鲁镭、常延霞(满城烟火)、魏立军(月关)为主席团成员,选举滕贞甫等108人为理事。


  2018年12月,辽宁省作协召开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辽宁省作家协会理事会更名为辽宁省作家协会全体委员会,成立小说、诗歌、散文与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文学理论批评、综合协调,六个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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