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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席、党组书记 刘兆林
刘兆林 男,汉族,1949年4月生,黑龙江省巴彦县人,中共党员。辽宁大学中文系毕业。一级作家。
1968年从巴彦一中入伍,退伍时为沈阳军区政治部创作室师职专业作家。曾在鲁迅文学院作家研究班就读两年半。1984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89年当选辽宁作协副主席,1992年转业任驻会副主席。现为辽宁省作协主席、辽宁省作协党组书记、辽宁省文联副主席、辽宁省政协文史和学习宣传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发表各类文学作品300余万字,代表性作品有长篇小说《不悔录》、《绿色青春期》、中篇小说《雪国热闹镇》及散文集《高窗听雪》、《和鱼去散步》和《父亲祭》等,分别获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文艺奖、中华文学基金会“庄重文文学奖”、东北文学奖、曹雪芹长篇小说奖等多种重要文学奖。获国务院优秀专家特殊津贴,并获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文艺新星、辽宁省德艺双馨中年文艺家等称号。
单位法人代表,负总责,主持全面工作;负责联系辽宁文学翻译学会、辽宁散文学会、辽宁诗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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